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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这是我的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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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原指约定三条法律;后泛指约好或订立简单的条款相互遵守。”摘自成语词典。
芬恩合上词典,在脑子里读了一遍词语,再用看不见的毛笔蘸蘸脑汁,在脑子里写下拼音,中转拼,拼转英,颠来倒去地串了几遍之后,芬恩认为,这个做法对柏少英有效。
他们要约法三章。嗯!
现在该起床了。
芬恩把书合上,悄悄挪动身体,把小腿垂直于床面放下去,脚底贴到地板后,再动用核心力量把躯干指向垂直点,就在他准备借助腰肢支点坐起来的时候,柏翊的手从后面搂过来,把他拖回到被窝里。
“几点。”柏翊问他。
芬恩听了一会他的声音:“八点半。”
柏翊嗯一声:“还早。”
芬恩轻轻说:“我想起来。”
柏翊没说话,呼吸缠在芬恩脖子上。
脖子有点痒,还温热,湿乎乎的,热气顺着脖子往舒展的毛孔里钻,芬恩还没醒透,可是他的神经末梢已经在狂放不羁地挥舞了。他似乎受不了这个,有一种讲不清楚的别扭。
芬恩忍耐着,闭上眼睛,一动不动地躺了会儿。没办法,忍不住了,于是用气声开口:“你好?”
柏翊呼吸声平缓。
醒了的,可能只是不想起来,有起床气,像正常人那样。芬恩在心里分析了一番,说:“我起来,给你做早餐好吗?”
这句话说完,柏翊的手臂就像感应门一样松开了,芬恩赶紧溜出来,迅速冲了个澡,穿条大裤衩子在厨房里舀燕麦,倒牛奶,磕鸡蛋。
窗外是个碧晴天,阳光先落在棕榈树上,荡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从树上滑下来,淌进落地窗里,懒洋洋地搔着芬恩的手指头。
几分钟过去,芬恩把碗从微波炉里拿出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嗯,很好,蛋黄熟度适中,香味扑鼻。
他的厨艺真是越来越精进了。
不过。芬恩把碗推到了桌子对面,一心一意地等起自己的早餐来。
管家来得很准时,带来了芬恩喜欢的培根松饼,还有新鲜莓果汁,如果后面没有一个多余的花裤衩男人就好了。
芬恩接过餐盘,跟管家挥手告别,转身,关门,看着那个直接走到厨房翻找食物的人形障碍物。
“冰箱怎么就这点东西,你们平时吃什么,没有新鲜牛肉?鱼虾呢?蔬菜呢?这瓶装水能喝吗,操这两颗鸡蛋够谁吃啊。”
芬恩眼睛一黑,“你在干什么,你在我的冰箱里找超市吗。”
柏少英:“你这连破摊子都比不上,还超市呢,真会给自己脸上镶钻。”
一句话里有好几个词芬恩都不懂,他一律当成骂人的坏话。他把餐盘放到桌上,掀盖子,到柜子边拿来枫糖浆,准备给松饼洗个枫糖澡。
“那你不要来,我昨天说了什么,你不会忘了吧!我可告诉你,这是约法三章的事,违反规则就要踢出去。”
约法三章?柏少英手指顶一下墨镜,手掌撑在水台旁边,“行啊,又学了个词儿。那你再讲讲看,我哪没遵守你金贵的规则,我是摸你了?还是……”
芬恩张嘴,又闭上,接着背身去拿刀叉。
后面卧室门响,柏翊冲完澡出来了,他穿着件米色短袖衬衫,宽松的亚麻长裤,看到厨房里剑拔弩张的俩人也没什么表情,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顺带把那瓶枫糖浆放回手边的架子里。
“来这么早。”
柏少英看到他哥才关了冰箱门,墨镜往上捋到头顶:“我饿啊,想来找你们蹭个饭,谁知道你们就这么点儿东西,知道的当你来度假,不知道的当你来辟谷。”
柏翊抬一下眼,从微波炉里拿出碗,刚坐下,芬恩就递一把勺子给他,芬恩的表情很正经,眼睛里却暗含鬼祟,两颗灰绿色眼珠左右转动,瞄准桌面搜寻,皱起的眉毛中间夹着几个小问号,像是在找什么,可又没找着,只好放弃了,挪动到柏翊旁边去坐下。
热带的阳光是菠萝芒果味的,随着时间更加浓郁了,晒在这俩并排坐的人身上,把他们身上截然不同的气质晒得没有了边界线,像两颗流心蛋黄一样融合在一起。
刀叉勺子的声音同时响起来,这画面,膈应得就跟电视里大团圆包饺子似的。
俗套。做作。操你们爹的。
柏少英觉得自己像个多余的外人,探出脑袋,看到柏翊碗里灰灰白白的固液混合物,他试图混入,但实在过不了这关,黑着脸说:“我绝对不吃这个。”
芬恩故意大声吸溜果汁。
柏翊说你自便。
?
俗套。做作。冷血。操你们大爷的。
柏少英这颗公元前的恐龙蛋融不进去,只能拉开柜子,拿个碗,暴躁地丢一把麦片,倒点牛奶,看着他哥碗里的那个样式,把冰箱里的蛋全磕进去了,上微波炉叮了一会儿,“嗙”地放桌上。
一个两个的全抬头。
“看什么,”柏少英用勺子戳那几颗熟过头的蛋,再搅和两下干湿不匀,一坨一坨的麦片,“难吃死了。”
不过,柏少英往嘴里送了一大口,他可不是来吃这种湿拌狗粮的,他擦擦嘴,问柏翊明天几点走。
“三点。”
“那我过来,你捎上我,我不想坐船。”
“嗯。”
明天。飞机?芬恩的杯子在手里静止:“你们去哪里?”
“婚礼啊,”柏少英说,“我俩有个朋友要结婚了,仪式就在旁边的岛上办,我哥没告诉你啊,”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就像在讲你在我哥那算个什么玩意,戳完芬恩的心窝子,他又转头戳他哥的,“哥,你没跟我小嫂子说呢?”
一个两个的全看柏翊。
柏翊把勺子放下:“一起去。”
岛屿,婚礼,派对,代表着热浪香槟和鲜花,是芬恩最爱的名利场。
芬恩吸一口气,热度从脚底板开始往上窜,他眼睛冒光,“我进去一下。”
他打着鸡血蹦进卧室里找能出席婚礼的礼服了。
…………
出发前往婚礼场地的这天,下了场小雨,雾蒙蒙的海气里,南太平洋上的岛屿像珍珠一样。
芬恩穿上礼服,打上领结,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戴上了一枚袖扣,把另一枚配套的放在洗手池台面上,然后在出发时,他看到那枚袖扣戴在柏翊的腕边。
他心里一下子冒出蜜来,由衷地感到一种对现状的安心。
婚礼正日之前,是接连好几天的派对和茶会。
芬恩他们这些宾客被安排在南面的一排水屋,听说新人还很年轻,只有二十啷当岁的关系,所以客人一来就有源源不断的邀请。
芬恩一开始还挺高兴,每天忙忙活活,不是跟准新娘莱莎一起喝茶,就是被邀请去选结婚蛋糕的样式,柏少英每天早上穿着拖鞋踢踢踏踏来蹭饭时,总见不着他人,就不免奚落芬恩,说一些不阴不阳的风凉话。
然而,过了两天,芬恩就有些发低烧,连带着过敏,身上起了几个小疹子。
柏翊让管家给他带了药,药很有效,疹子消下去了,就是人总是没有精神。
临近傍晚。
吃完药刚刚昏睡四个小时的芬恩醒过来,摸到床头的手机,看到莱莎发来消息,问芬恩几点过去,她需要预留晚餐的位置。
预留吗。有必要吗。这几天不都是随到随开吗。芬恩觉得很奇怪,他往下划消息,看到莱莎的第二条消息,这条的话头变了,是请他务必好好休息。
再往下划了划,竟然还有一条来自柏翊的留言,也是让他好好休息,别受风。
管死管活管医,芬恩能理解,不过,嘘寒问暖?这太不符合芬恩对金主的一贯了解了。芬恩忍不住搓下二两鸡皮疙瘩。
好吧。虽然稀里糊涂的,但是芬恩看到了晚餐这个词,他摸摸肚子,又软乎又扁,那还是收拾收拾去吃晚餐吧。
到达餐厅后,天已经黑了,保安看芬恩脸熟,没拦,芬恩穿过长长的白色回廊,看到左右三三两两地站了不少人,他猜是婚礼的客人又来了一波。
随后他找到熟悉的门,一推,果然,宴客厅里边正在陆陆续续地上冷盘和酒水。整个场地布置得华丽又讲究,水晶灯长蜡烛和缓缓流泻出来的大提琴让芬恩有点眩晕。
莱莎穿梭在其间,一看到芬恩,就提着裙摆迎上来,“芬恩!太惊喜了,你的过敏好一些了吗,这两天没有见到你,真是太遗憾了。”
莱莎穿着小黑裙,脖子上戴了硕大的蓝宝项链,走过来时带起了一串串眼神,在大厅的斜角一侧,落地书架旁,柏翊看到他后,也定了两三秒。
芬恩朝他笑了一下,但是柏翊并没什么表情,甚至有点淡漠,然后他俩的目光开始交叉感染,连芬恩的也变得僵硬凝固,但是他没明白为什么。
直到莱莎挽着芬恩的手臂,把他带到长桌右侧的位置坐下来,担忧地问:“你还好吗芬恩,听说你皮肤过敏了,希望不会影响你们接下来的行程。”
“只是很轻微的过敏,已经好了。”芬恩说。
“这真是太好了,小柏先生不能出席宴会,你也没有和柏先生一起出现,我真担心你们不能来,我还需要你帮我挑选最适合婚礼的花呢,你挑的颜色总是最好看的。”
莱莎的语气抑扬顿挫,十分夸张,芬恩从她的话里捕捉到一个信息,柏少英没有来。
柏少英没来?柏·派对之王·少英竟然没来?
奇怪的感觉又加重了,可能是没睡醒,也可能是生病了,芬恩觉得自己像被豢养久了的雀,失去了对危险的嗅觉。
莱莎还在喋喋不休,说她也有许多刁钻的过敏源,进而又碎碎地说到她小时候是怎么跟祖母一起生活,又是怎么在北欧的寄宿学校里偷偷恋爱,最后因为学业和社交能力被家里看中,得到了这个联姻机会。
“真不知道能不能做好,越临近婚礼,我就越紧张,”莱莎说,“要知道,内特和我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有一只手多。”
芬恩睁大眼睛:“这是多好的放大新鲜感的机会啊!内特只听说过你美丽又聪明,听说过你N大毕业,会骑马和滑雪,还有一座家族经营的机场,在这段关系里,你已经赢了莱莎。”
莱莎看着他,突然一掀头发,露出野心家的笑容,“就是这样,我刚刚上了这张牌桌,拥有最完美的牌面和底池,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的了。等我结婚了,我父亲答应把北边的资产交给我打理,到时候我邀请你来我的雪场。”
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的了。是吗。大概。是吧。
芬恩说好。
莱莎又和他客套了几句,按按裙摆,给芬恩一个拥抱,然后扭过头,厉声警告佣人不要把酒具摆在蛤蜊汤旁边,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又走了。
真像一匹骁勇的骏马。芬恩由衷感到佩服。
晚宴即将开始,长长的餐桌上,一丛亮银烛台下面,摆着垫碎金的餐具,客人们慢慢聚集在一起,却没有开始用餐。芬恩知道是今晚的贵客还没有到,从旁边人的轻声细语里,他听出是气流不稳,客人的飞机延迟降落这些琐碎的消息。
他听得有点心不在焉,眼神总是悄悄地飘到柏翊那里,就像一片羽毛落下去。
终于,在几次的旋转挪腾之后,芬恩终于把自己落到了柏翊的身边。
“总算……你知道我一路过来多不容易吗,既要不引人注意,又要在最少的步子里找到最优路径,刚刚那个穿紫色蓬蓬裙的女士就看了我好几眼呢。”芬恩悄悄对柏翊说。
柏翊:“还有窗边那小孩。”
“真的吗,我以为我伪装得很好。”
“下次不要东张西望。”
“哼哼,”芬恩突然说,“所以,你也一直在看我吧。”
柏翊倾斜自己的酒杯,跟芬恩的碰了一下。
芬恩笑起来,就好像他一靠近柏翊,就自动从脑雾状态脱离出来,又变回一株生机勃勃的藤,刚刚见面时的怪异大概是一场错觉。
大提琴的乐声沿着暖色灯光滴落,人们把中间的场地空出来,陆续有人开始跳舞,莱莎跳了第一支舞后,提着裙摆,像朵云一样飘过好几个人,那些人被她带进了舞池,然后她落到芬恩旁边。
“芬恩,你怎么待在这个角落,快来!”
“今天……算了。”
“只是跳舞,一点汗都不会出的,还会有助于你的身体恢复。你今天的礼服这么漂亮,不跳舞太可惜了,噢,这是皮尔特沃夫先生的手工燕尾服吗,那你可更要在舞池里展示风姿了,来吧,来吧亲爱的。”
“好的!”
芬恩本就不多的意志力被瓦解了。
莱莎挽着芬恩,问柏翊:“柏先生请一起赏脸吗?”
柏先生。
柏先生晃着酒杯,没起身,看着他们相交的手臂,说不用。
莱莎就挽着芬恩往舞池里走:“不过,今天我可不能当你的舞伴了,你看,我的伴娘团里有几位女士,舞技十分好,来,我介绍你们认识。”
“是水台边那几位吗,真是很漂亮呢,但,我想最好不要比我高吧,”芬恩说,“比我低一个头的话,这样看起来比较合适。”
“那可要靠您自己去打动她们了,我尊贵的莫雷蒂先生。”
……
哗啦哗啦。细小的珠子在裙摆旁边磨动,芬恩说了第三次对不起,他又踩到舞伴的脚了。
“专注,专注!芬恩,如果你的脚是缝纫机,我已经被你缝在地上了。”
芬恩匆促地低头,看到这个拉美裔女孩儿脸上可爱的雀斑,他更窘迫了:“我已经很专注了,只是舞步太复杂。”
“前,后,再往后,对,把你的手放在我腰上,往下一点,你看,这不是很简单吗,哎哟!”舞伴瞪起眼睛,“天呐,芬恩,你从来没参加过毕业舞会吧。”
当然参加过。
芬恩是会跳舞的,他甚至一度热爱跳舞,尤其是在中学时期。
但,在荷尔蒙急剧暴涨的中学时期,像他这样精致漂亮的男孩子,其实不太符合女生们的审美,她们更加中意橄榄球队长和篮球队队长,芬恩被拒绝了许多次,为此黯然神伤了一周,一周后,他在一场舞会喝某种好喝的“气泡水”把自己喝醉,把当时最受欢迎的橄榄球队长堵在蛋糕台前,亲了人一口,发现亲错之后,又恼羞成怒地砸了人一拳。
后来……后来芬恩跟这个人订婚了。
芬恩觉得这是命运对他的惩罚。很久才知道,惩罚的对象也不止他一个。
“芬恩!”
“好的,好的!”芬恩马上回神了,踩着节奏把身体扭转开,然后跟上下一个节奏。
很快,舞曲开始变得缓慢,像是进入了某种过度,灯光开始收束,聚集在中间,芬恩看到莱莎仰着脖梗,和一个黑西装进入了灯下。
芬恩其实觉得这个黑西装配不上莱莎,跟她一比,黑西装就像一个世代守护黑天鹅的樵夫。
不过这时候他也没有心思看黑天鹅和她的农夫,因为随着曲子变得轻盈的关系,场上其他人的舞伴也开始变换了,芬恩接到了一个身姿轻盈的男孩,对方红着脸来,黑着脸走,笑着来,骂着走。
不知道换了几个舞伴,在越来越快的变换里,芬恩根本就看不清人,他怀疑这是莱莎的恶趣味,他的鼻子已经变堵了,头也更加昏沉起来。
舞池中央到处都是欢笑声,芬恩被挤到舞池边缘,陷在明明灭灭的光影里,眼前都现重影了,他都不知道谁搭上了自己的手臂,又是谁推开了自己,他的手掌心里一直有各种各样的触感滑过去,细腻的皮肤,平整的袖口,最后是冰冷有力的一只手。
芬恩瑟缩了一下。
“你很冷吗,你的手很冰啊。”
对方没回答,芬恩在黑暗里抬头看,只觉得这次轮换到的舞伴比前几个要高很多,他很快调整了舞步,摸索着,把手臂从对方腰间的位置抽出来,移到对方手臂的位置,轻轻搭着,“那就你带我吧……其实我也很会跳舞,只是,现在由你带我比较合适,你说对吗先生。”
芬恩注意到对方的外套很厚。
虽然摸起来质感不错,但却不同于专门为舞会裁制的礼服,又厚,又硬,疏于打理,简直像是从北半球的冬天急匆匆赶过来的样子,这个猜测比较合理。
所以,是莱莎或者新郎的好朋友了?只有很在乎的好朋友才会这样风尘仆仆地赶来参加婚礼吧。
“你要不要把外套脱掉呢,跳起来会很热,而且也不方便。”
芬恩讲到一半,发现对方实在太高,只好踮起脚,凑近一点讲,这时候,他闻到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像是一款很淡的须后水,又混杂着一些清爽的体味,他呆住了。
接着,曲子变得激昂热烈,舞池中间的主人公们跳得热火朝天,芬恩安静地站在角落,他抬起头,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一道熟悉的轮廓在他的眼睛里打印成像。
“……”我勒发。
脑子开始转,手开始抖,腿也软了,芬恩想也不想地往外用力一推,扭头就要走,可好死不死腿撞上蛋糕台,砰砰砰地掉了几个杯碟,幸好垫着地毯,芬恩倒吸一口气的同时,对方动作更快,揪着芬恩手臂把他拧回来,芬恩比不过他大力,半边身子一斜,直接撞他胸口了。
撞鬼了。
撞鬼了。
绝对是撞鬼了。
芬恩又慌又怕,他别着自己的胳膊往后拗,不想跟鬼产生任何肢体接触,鬼就着这个动作,把芬恩的两个手腕都锁在了背后,然后一只手掐住他脖子,“砰”地推到了墙上。
芬恩吓坏了,他冷汗涔涔,抖似筛糠,在偶尔打过来的碎玻璃一样的光影里,看到塔兹那张苍白阴郁的脸。
“我要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