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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时光 36 ...

  •   三年的时间,长吗?长。足够一个孩子从小学升到初中,足够一棵树苗从膝盖高长到比人高,足够一座城市建起几栋新楼、拆掉几条旧街。三年的时间,短吗?短。短到任亦谨回想起来,觉得和杜宇郴在一起的日子像一场还没做完的梦,醒来的时候,那个人还在身边,手还握着,被子还盖在同一床。

      他三十五岁了。

      三十五岁,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教授来说,不算年轻,也不算老。他的头发还是黑的,脸上还没有皱纹,但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有细细的纹路——那是杜宇郴给他带来的。以前他不怎么笑,一年到头笑不了几次,眼角的皮肤光滑得像从未被使用过。现在他每天都笑,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弯,会有细细的、像扇子一样的纹路。那些纹路,他以前觉得是衰老的标志,现在觉得是幸福的证据。

      杜宇郴三十七岁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但两鬓有了几根白的,不多,藏在黑发里,不仔细看发现不了。任亦谨发现了。他在某个早晨,杜宇郴还在睡觉的时候,看到了那几根白发。它们不长,刚冒出来,像初春的草芽,细小但倔强。

      他没有拔掉它们。他想,这些白发是杜宇郴为他长的。熬夜办案长一些,操心他的身体长一些,想着“明天早上买什么早饭”也长一些。

      “杜宇郴。”他轻声说。

      “嗯?”杜宇郴没醒,含混地应了一声。

      “你有白头发了。”

      “嗯。”翻了个身,继续睡。

      任亦谨笑了,把被子拉上来,盖住杜宇郴露在外面的肩膀。手指在他的肩头停留了一瞬,感受着那层皮肤的温度和纹理。这具身体,他摸了无数遍了,但每一次摸到,还是会有一种“这个人真的在我身边”的庆幸。

      任亦舟三十九岁了,再过一年就四十了。他还是单身,还是瘦,还是会在周末的时候来家里吃饭,带一袋水果或者一箱牛奶,像一只定期回巢的候鸟。母亲催过他结婚,他不急,说“缘分到了自然会有的”。母亲不信缘分,但信儿子。儿子说不急,那就是不急。她不再催了,只是每次吃饭的时候会多往大儿子碗里夹菜,仿佛多吃一口,就能把那个还没出现的缘分喂出来。

      母亲和李姨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每天一起买菜、做饭、散步,像一对老姐妹。她们的关系很好,好到外人会以为她们本来就是一家人。她们也确实是一家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是生活意义上的。她们共享一把钥匙,共享一锅汤,共享对两个儿子的牵挂和骄傲。

      李姨的身体不如从前了。她的膝盖不好,走久了会疼,阴天的时候更疼。杜宇郴给她买了一个按摩仪,她不用,说“浪费电”。杜宇郴又给她买了一根拐杖,她用了,说“这个好,不用电”。任亦谨听到这话的时候,笑了一下,然后沉默了。他想起自己的母亲,膝盖也不好,但从来不说。女人都是这样,疼的时候忍着,忍到忍不了了,就找个借口—— “昨天走多了”、“天气不好”、“没睡好”。从来不说“我疼”。

      他给母亲也买了一根拐杖。母亲看着那根拐杖,沉默了很久。

      “妈,你的膝盖也不好了。”他说。

      “没有。”

      “我都看到了。你走路的时候,右腿有点拖。”

      母亲低下头,看着那根拐杖,又看了看儿子的脸。他的脸和很多年前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倔强的、不会表达的少年,而是一个会注意到母亲走路姿势的男人。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她问。

      “去年。”

      “那你怎么现在才说?”

      “怕你不肯用。”

      母亲又沉默了。她伸出手,接过那根拐杖,握在手里,感受着木头的质感和温度。

      “我用。”她说,“你买的,我用。”

      从那天起,母亲出门的时候就会带上那根拐杖。不是每时每刻都用,路平的时候不用,路不平的时候才用。但不管用不用,她都会带着。因为那是儿子买的,是一个提醒——提醒她,有人在关心她走路的姿势,有人在注意她没说出口的疼痛,有人在等她回家。

      任亦谨的生活变得很有规律。工作日,他去学校上课,或者在市局做顾问。周末,他在家写论文、看书、浇花、等杜宇郴回来。他不觉得无聊,因为他终于学会了“无聊”的乐趣。以前的他,每一分钟都要有用,每一件事都要有意义。现在的他,可以在阳台上站半个小时,什么也不做,就看着那盆绿萝发呆。

      绿萝已经长得非常茂盛了。藤蔓从花盆里垂下来,沿着杜宇郴搭的竹架子攀爬,爬满了半个阳台。叶子翠绿翠绿的,每一片都有巴掌大,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任亦谨每天给它浇水,每周施一次肥,每个月擦一次叶子。他照顾这盆绿萝,比照顾自己还仔细。

      杜宇郴说他“把绿萝当儿子养了”。

      “它就是我的儿子。”任亦谨说。

      “那我们是不是该给它起个名字?”

      “叫‘小杜’。”

      “为什么?”

      “因为是你买的。”

      杜宇郴笑了。他笑着走到阳台上,和任亦谨并肩站着,看着那盆被叫做“小杜”的绿萝。风吹过来,叶子沙沙作响,像在回应他们。

      “杜宇郴。”

      “嗯。”

      “你说,‘小杜’会不会有一天开花?”

      “绿萝不开花。”

      “那它怎么繁殖?”

      “扦插。剪一段藤蔓,插在土里,就能长成一棵新的。”

      任亦谨看着那些垂下来的藤蔓,想象着把它们剪下来,插在土里,长成一盆一盆的新绿萝,然后送给母亲、李姨、任亦舟、市局的同事、宁城大学的学生。那些绿萝都会叫“小杜”,都是从这盆“小杜”长出来的。一盆变两盆,两盆变四盆,四盆变八盆。总有一天,这个城市里会有很多很多盆“小杜”,它们在不同的窗台上,被不同的人照顾着,晒着不同的阳光,喝着不同的水。

      但它们都来自同一个根。

      “杜宇郴。”

      “嗯。”

      “我们也扦插一盆吧。送给妈。”

      “哪个妈?”

      “两个妈。一人一盆。”

      杜宇郴看着他,看着他那被阳光照亮的侧脸,看着他那认真的、温柔的表情。

      “好。”他说,“明天就剪。”

      第二天,他们剪了两段藤蔓,插在两个小花盆里,用保鲜膜盖住,放在阴凉处。任亦谨每天检查土壤的湿度,喷水,揭开保鲜膜通风。一周后,藤蔓长出了新的根。两周后,新根扎进了土里。三周后,新叶子冒了出来,嫩绿嫩绿的,卷曲着,像婴儿握紧的拳头。

      任亦谨把那两盆新绿萝包好,系上红色的丝带,分别送给了母亲和李姨。母亲接过那盆绿萝的时候,看了很久。

      “这是你们养的?”她问。

      “嗯。从大盆里剪的,插活的。”

      “长得很精神。”母亲摸了摸那嫩绿的叶子,笑了,“我会好好养的。”

      李姨的反应更大。她看着那盆绿萝,眼眶红了,嘴唇动了动,最后只说了一句:“宇郴不会养花,肯定是亦谨养的。”

      “妈,我也会养——”杜宇郴试图辩解。

      “你会什么?你就会抓坏人。”李姨看了儿子一眼,又看向任亦谨,目光柔和下来,“谢谢你们。我会好好养的。”

      任亦谨看着两个母亲捧着绿萝的样子,忽然觉得鼻子有些酸。他想起了很多年前,母亲一个人住在那个小公寓里,阳台上只有一盆已经枯死的仙人掌。不是她不想养花,是养了没人看,死了也没人知道。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有邻居,有朋友,有儿子,有儿婿,还有一盆会呼吸的、会长大的、会陪伴她的绿萝。

      那是他和杜宇郴一起送给她的。不贵重,但有心。不永恒,但会生长。

      夏天的时候,任亦舟带了一个新的实习生。是个女孩,二十三岁,学心理学的,大学刚毕业,圆圆的脸,说话的时候喜欢歪着头,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叫林小溪。

      任亦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她的长相,是因为她的笑容。那个笑容,像一个人。像沈听溪。不是长得像,是笑得像——一样的甜美,一样的温柔,一样的让人不设防。但林小溪的笑容是真实的,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因为被什么人掏空了灵魂之后留下的空壳。她是完整的,鲜活的,没有受过任何摧残的。

      任亦舟介绍她的时候,声音有些不自然。“这是林小溪,新来的实习生。”他说完这句话,耳朵微微红了一下。任亦谨注意到了,杜宇郴也注意到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有情况”的眼神。

      “你好。”林小溪伸出手,笑容明亮,“你就是任老师吧?周老师——不对,任老师——不对,周老师——”她有些慌乱地看了一眼任亦舟,“他到底是姓任还是姓周?”

      “他姓任。任亦舟。”任亦谨握住她的手,“周是他的曾用名。”

      “哦哦。”林小溪的脸红了,“对不起,我刚来,还没搞清楚。”

      “没关系。”任亦谨松开手,看了任亦舟一眼。

      任亦舟避开他的目光,低头翻文件,耳朵红得像煮熟了的虾。

      那天晚上,任亦谨和杜宇郴躺在床上,聊起了这件事。

      “你觉得那个女孩怎么样?”任亦谨问。

      “挺可爱的。”杜宇郴说,“笑起来好看。”

      “你注意她的笑容了?”

      “嗯。你哥也注意了。他一直看她。”

      任亦谨翻过身,在黑暗中看着杜宇郴的轮廓。“你说,我哥会不会——”

      “不知道。”杜宇郴说,“但这是他的事。他自己会处理。”

      任亦谨沉默了。他知道杜宇郴说得对。任亦舟的感情生活,不应该由他来操心。他已经三十九岁了,他有自己的判断,有自己的节奏,有自己的选择。他能做的,不是替他决定,是在他需要的时候,站在他身边。

      “杜宇郴。”

      “嗯。”

      “你说,我哥这辈子,还能相信爱情吗?”

      杜宇郴沉默了很久。

      “能。”他说,“只要遇到对的人。”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遇到了。”

      任亦谨在黑暗中笑了。他把脸埋进杜宇郴的胸膛里,听着他的心跳。咚,咚,咚,很稳,很慢,像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钟摆,记录着时间的流逝,也记录着他们的存在。

      七月,宁城热得像蒸笼。任亦谨待在空调房里不想出门,每天的活动范围就是卧室、客厅、厨房、阳台。杜宇郴怕他闷坏了,每天下班后都会带他出去散步。不是那种大汗淋漓的快走,是慢慢的、慵懒的、像老年人饭后消食的那种散步。他们走在小区里,走在树荫下,走在蝉鸣声中。

      任亦谨穿着短袖短裤,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那把蒲扇,一边走一边扇。杜宇郴走在他旁边,手里拎着一袋垃圾,打算顺路扔掉。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慢慢地走着。小区里有老人在下棋,有小孩在追逐,有年轻人在遛狗。这些画面,他们每天都能看到,但每天都不觉得厌烦。

      “杜宇郴。”

      “嗯。”

      “你说,我们老了以后,会不会也像那些老人一样?”

      “哪些老人?”

      “下棋的那些。”

      “你会下棋吗?”

      “不会。”

      “那你老了以后干什么?”

      任亦谨想了想。“浇花。看绿萝。等你回来。”

      杜宇郴看着他,看着他那被夕阳染红的脸,看着他那因为出汗而贴在额头上的头发,看着他那双认真的、没有任何开玩笑成分的眼睛。

      “不用等。”杜宇郴说,“我会一直在。”

      任亦谨笑了。他笑着继续往前走,扇着蒲扇,趿拉着拖鞋,走在夕阳下的宁城,走在杜宇郴身边。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长到重叠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这是他的生活。不是他曾经梦想过的生活,是他从未敢梦想的生活。因为他不敢想象自己值得拥有这么多。但他值得。他终于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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