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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 104 章 骄娇与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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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五是承娘的大喜之日,朝暮早就备好了礼物,只是不能前去,他心中还是有些遗憾。他无法想象思危那样的人身穿喜服的样子,也不知道大宣成亲时的礼节是不是同小话本上写的一样。
他整日就是逗逗他的猫,或者躺在摇椅上无所事事。
没有欢声笑语,也没有哀怨叹气,平静的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公主今日可安好?若是觉得乏闷,我带公主出去走走可好?”
江听雪走到他的旁边,朝暮没怎能和她接触过,也只是通过风中的味道分别,她身上有江塘特有的香料味。
“公主?”朝暮重复了一遍,感叹道“倒是很久没有人这么称呼我。”
“那沈安公子?”
“称呼而已,无需在意。”朝暮又问道:“兄长叫你来的?”
“不是,是我见公子你从不出门,怕公子心生郁闷。”
“无妨,我本来就不怎么爱出门,幼时便长就一个人呆着,谢过你的好意。听雪公主打算什么时候回江塘?我记得江墨阳婚事应也就在这几月,你作为他的妹妹应是要帮他提前安排。”
“这月中旬就回去。”
他们一言一句说着,主要是为了不让对方的话掉在地上,他们之间其实没有什么好聊的,本到此朝暮便以为就结束。
但江听雪接了一句:“墨阳兄长的婚事定在了九月初九,和....和大宣的王爷是同一天。”
“嗯。”朝暮应了一声,他能说什么呢,他什么也不能说。
“我听闻公子与王爷青梅竹马,情深义重。公子真希望如此吗?”江听雪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说,但是她觉得这样错过十分的可惜。
“方家小姐家世优渥,才高貌美,他同王爷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上等姻缘,有何问题?”
“那公子你呢?公子今年才十六岁,公子的人生才刚开始...”
朝暮打断她:“听雪公主知道南徵年年以人献祭,除个别生离死别,但大多数时候被选中都是心甘情愿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因为人间疾苦,若以命能换父母安康,能换庄稼丰收,能让南徵安宁,那么多时都是值得的。以一人之力换天下太平,何乐不为呢?”朝暮又说道:“听雪公主不必在意,献祭在我们南徵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数千年来有无数人都是这样活着的,她们都也才十六岁,甚至更小,她们的人生也都刚开始。不过公主无需纠结,更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去认同,你可以保持质疑,但是各地风俗不一,存在必定有存在的道理,而人心向来不能感同身受。”
江听雪无言,她站了一会儿,又恰巧殿外进来一个士兵,风尘仆仆的说道:“参见公主,见过听雪公主,殿下让我给您送封信来,说是大宣政王那边寄来的,让您亲启。”
朝暮立马起身,他四处摸索,士兵将信放到他的手中,他一把接过,小心翼翼的摸索着信封的样式,又细细闻上面的味道,政王府的信纸和别的地方的不一样,纸张厚度不同,光滑度也不一,就连味道都是别具一格。
他刚打开,忽而想起,他已经看不到了。
“那个,”朝暮断断续续又停停止止,“如果可以的话,听雪公主,能不能请你把信上的内容读给我听听。”
朝暮没怎么请求过别人,他从来没有向谁开口过。其实就是只是一封信而已,对于大计来讲,可有可无。若是朝暮能看到,他定不会拆开,他需看信封上的字就好,见字如见人,他与宣政之间,无需多言。
但他现在看不见,他心中又实在想念。
江听雪接过他手上的信,展开读道:
“沈安亲启:暌违日久,未悉近况,拳念殊殷。双目可明?衣食可安?”
.......
那信上写了很多的话,宣政跟他讲了很多的事情,讲吴病娶亲路上突然闯进来一个道士说那新娘子是妖精变得,言之凿凿要一百两黄金替他消灾,被他兄弟抓回去一查,竟是个四处诈骗的惯犯。
又讲和宣礼要了之前他想要的枕头,只是那回家养老的厨娘前年病逝,没办法一同要过来。
还说他为丞相平反,皇帝下旨彻查,当初参与者多数降罪,只是涉及太后和皇后,有些事情难以深究。
接着就是政王府上一些闲事,说张婶很是想他,把他小时候穿过的衣服都拿出来洗了一遍,还整理了他的书架。这当中宣政还特意强调:有些书以后还是不要看了。
朝暮听着种种,聊以慰藉,大家一切安康就行。
“谢过公主。”朝暮说道。
江听雪又将信封折叠好,递到他的手上。
“公子客气,公子可要回信?我可以帮忙代写。”
朝暮摇摇头,“没必要回,回了也是徒增烦恼。”
江听雪又和他闲聊一会儿,拜别出殿门时,就见沈年在门口等她,见她出来立马问道:“怎么样?他什么反应?可有说什么?”
江听雪摇摇头:“没有,他什么也没说,就连回信他都不愿回。”
“.....”沈年叹气道:“本以为会让他高兴一点,没想到竟是这样的反应。”
“那真的是王爷写的信吗?”
“嗯,他主动寄来的。”
“我们真的不告诉王爷吗?我听墨阳哥哥说他回来前好像和王爷闹了别扭,他都没有让王爷来给他送行。如今王爷主动寄信,心中定是想和他重归于好。可他心中还有嫌隙,万一生恨,岂不遗憾?”身为公主,江听雪比谁都知道万事应以大局为重,不然她先前也不会和自己的亲生哥哥决裂成那般墨阳。
但哪怕他说出一点这世间的不公,哪怕他疯狂挣扎,江听雪心中都会好受点。因为人生有血有肉,应当肆意疯狂。
可是,可是。
他过于的平静,平静的很是可怕。
“他向来最是清醒,而且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沈安说道:“我下午再来看看他,看看能不能把他给哄出来,一直把自己关着也不行。”
“嗯。”
朝暮坐在椅子上,他手里攥着那封信,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自己在想着什么,也不知道应要做些什么。
他的心情很是复杂,那日清晨时,宣政说要一个借口,于是朝暮给了个借口给他。
他们这是相互给对方台阶下。
那时宣政他已经知道皇帝要让和方家小姐的成亲的消息,宣政不能留他。他也不能一直待在王府,接他的人已到,他总要走。
朝暮又不是第一次离开宣政,分别不过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他们很是了解彼此,很多时候不言而喻。
朝暮没想到宣政会给他寄信,按照道理他应过上新的生活,现在更是忙里忙外的准备着自己的喜事。
但是那信上的内容,将他不在的时间都一一叙述,信上把所有人都讲了,唯独没写宣政他自己。
朝暮深深沉了一口气,早知如此,他就不应当拆这封信。瞎了双眼睛确实对判断力有很大影响,不仅仅是看不见,就连想象都开始退化,他连宣政的笔迹都想不出来,甚至连那张脸都开始模糊。
朝暮不知坐了多久。
外面一声响起,又带着急切的跑步声。
“安儿,今日外面热闹,要不要出去看看?”
恍惚间。
朝暮突然想起了一个遥远的午后,他坐在庭院里,听着宣政讲着外面的故事,院中的银杏落叶铺的满地金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像天神降临一般的神圣。
他从未那么的渴求过光芒,只是想抓一把他身上的余晖。
宣政一把抓住他的手,满怀期待的问道:“今日外面热闹,要不要和我一起出去看看?”
明知这人间向来都不是宣政口中说的那般灿烂,可他还是信了这可不触碰的往日。
“好。”
“当真?”沈年惊喜,又立马命人筹备。“你可要换身衣服?还是说就穿这身去?”
“换身吧。”
今日南徵祈福节,以南徵习俗,桥上河边定是摆满花灯,映着的河面明亮绚丽。
沈年扶着他下马车,带他四处闲逛。周边行人热热闹闹,欢声笑语,多数都在讨论新王登基的事情。大家都期待着新一轮王朝的开始,所有人都很期待一月后的祭司大典。
但因人流太多,虽是沈年扶着他,但因被几位你追我赶的少年撞到,从而撒开了手,一不小心分开。
朝暮寻着声音试图找到沈年的踪迹,结果刚没走几步,就被一人拦下,听声音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
“哎呦~小郎君,眼睛这是怎么了?瞧瞧,多漂亮的一个人儿,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这么命不好?”
朝暮讪讪的笑了笑,本想走,又被拦下。
“我见你有婚约,本不应该这么说,但是小郎君的耳饰莫不是太长了些?郎君看着顶多也十五六岁,怎么这么耳饰怎么都赶上十九二十了?可是这当中有什么缘故?小郎君且和我说说,若是郎君不愿要这门婚事,我可给郎君另寻一门好亲事。”
朝暮愿不想多说什么,可那人一直拉着他不放手。
无可奈何之下。
朝暮说道:“谢过好意,并没有什么缘故。”
“那为何耳饰这么长?总归有个理由吧?”女人笑道。
“我娘亲成婚的路上,被一个道士拦路,那道士说,我与我心上人,乃是前世姻缘。所以我娘亲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替先我续上了这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