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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卓乐还以为吴大人真的要打定主意把她和小李叔叔送做堆,不过第二天他酒醒之后表现得很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到底说过些什么事情,她这才大大的松一口气。
苍天,她和李大侠足足差了十七岁好不好,等到她长大可以嫁人,他都三十多岁了。尽管每天都很想念父亲,卓乐可没有所谓的恋父情结。
仔细想一想也真有趣,别人穿越武侠世界都是一来便腥风血雨主线剧情隆重上演,而她呢?记得风云第一刀开始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年近四十,一身是病的冒着风雪从关外回来,见到了他那个结义大哥还有一辈子深爱的女人林诗音。按照现在他的年纪来推断,那至少也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大家都小李探花小李探花的叫着,实际上真没人见过他做探花郎时候的样子。卓乐好笑的想,她也算是大饱眼福了一回。
本来还有点担心吴大人会不会因为和他结识惹来什么麻烦,可是转念一想,书里可没说他做官的时候惹出过乱子。再是名满江湖的大侠,李寻欢好歹也是世家子弟,书香名门,不可能做出有辱家门的事情来。“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可是很不得了的光辉事迹了。要知道古代要想中个举那是难上加难,更别说父子三人都考全国联考第三名。好像李寻欢的哥哥还有父亲就是因为没能中状元觉得很不开心,郁郁而终。卓乐真想诚恳的说一声:知足吧您,这样的儿子,别人羡慕都羡慕死了,您还觉得不够呢!
当然,最后李寻欢因为感情受挫不惜把整个家产全部送给表妹做嫁妆,自己只带了一个忠实的仆人远赴关外,李老爷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活过来——你这个败家子哟!
吴大人武林出身,和朝内那些官员好像都只是泛泛之交没几个真正谈得来的朋友,好不容易遇见一个以前的好友,闲暇时刻一起喝喝酒谈谈天,比划一下武艺倒也心情顺畅。作为他现在的女儿,卓乐也不想让自己这一辈子的父亲整天无聊。反正要不了几年李寻欢就会辞官回家,和他们再无干系。江湖中人的小李飞刀很危险,不过在朝做官的李修平李大人却安全得很。看他笑意柔和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真的很难想象这个年轻人就是名满江湖的小李飞刀。
小孩子的生活是很无聊的,明明是一个大人却要装成小孩子整天做懵懂状,更无聊。自从得知这竟然是一个有武林高手有大侠有神功的世界后,卓乐就经常在心里对不时上门做客的李寻欢腹内天马行空编故事。李寻欢不知道这个安安静静的小女孩在脑补他和林诗音啊龙啸云啊还有阿飞啊一堆人的恩怨情仇,每一次上门都对她很亲切,时不时的会送她点东西。几个月下来,竟然也有小小的一个匣子。晚上等一个屋子里的奶妈睡了,卓乐就会悄悄的把那匣子从枕头边上摸出来打开玩赏那些精美的玉佩啊,扇坠啊什么的。
嘲笑她是财迷吧,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普通小老百姓,她哪有什么机会接触这些高级货。吴大人并不是没钱,可他的品味实在是不敢恭维,经常拿着那种起码有半斤重还镶满了各色珍珠宝石的金锁笑嘻嘻:“孩儿,这是爹爹送你的礼物,快快带上。”
碍于不好意思卓乐勉强带了一天,脖子差点扭到,最后还是摘下来扔抽屉里了。所以还是这些东西好哇,又值钱,又漂亮,是女人都会爱不释手。
书里说李寻欢很会享受,从来不喜欢骑马也不爱走路,整天就爱坐车。看他随手送的这些东西,即使再没眼光也能看出不是一般的饰物,做工精美质地上乘不说,搞不好还是什么古董文物很有点来历。小李叔叔你真是有钱人,品味也很好,出手还大方。
家世好,有钱又有权,武功高强,还会画画写诗弹琴下棋,人长得英俊,脾气温和没得说,至少他和吴大人往来这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文儒雅,即便是下人他也总是很有礼貌,卓乐的几个丫头都在偷偷的暗恋他,以为卓乐小不懂事,经常几个人聚在一起羞红着脸互相取笑。卓乐假装专心的喂鱼抓鸟,其实听得暗暗好笑,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天下十五六岁少女们谈论的焦点永远都是帅哥呢。
“唉唉,做人太完美了总会遭老天爷嫉妒呀。”想到这里,重新睡回床上,卓乐自言自语的轻声说。
转眼之间已经是秋天,天气渐渐变得寒冷起来。这一天是卓乐六岁的生日,虽然都说不要给小孩子办什么寿宴以免她受不起折福,爱女心切的吴大人还是决定小小的为她办一个家宴庆祝一番。说是家宴,其实吴家也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而已,吴夫人娘家似乎也人丁稀薄,只她一个独女。所以最后在桌子边上看见了李寻欢,卓乐一点也不惊讶。
“李叔叔。”乖乖的上去问好打招呼,毫不意外的从他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紫檀木匣子,卓乐当着他的面拆开一看,笑得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线。卓乐属狗,里面是一个白玉雕刻而成的小狗,似乎并未多做修饰,而是玉天生就类似犬型。握在手里只觉一团温润,细腻无比。卓乐拿在手上反复把玩,爱得不行。
“又让你大大破费,寻欢,你也太大方了,这块玉,再怎么看至少也值几千两银子吧!”吴大人为他倒满一杯酒,“她一个小孩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好的东西。”
“玉最能养人,卓乐自小身体不好,把这块玉佩在身上,好处不少。”
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炫耀或者提及这块玉得来多不容易。看卓乐还在摸了又摸,喜欢得不知怎么样才好的样子,心里也暗自高兴。他对待朋友向来诚恳,以心相交。无意中得知卓乐因为早产自幼便大病小病不断,费劲心思才找来这块千年古玉,虽然不至于百毒不侵,至少也对胎里寒大有裨益。别说是几千两银子,就是几万两银子别人也未必肯卖。
卓乐和他其实没有说过几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他,偶然遇到也都是装不懂事的小孩子。要说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总想着要是和他相熟,总会不忍心看着他因为情关难过,十年间颠沛流离。倒不如大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谊,也比到时候干看着着急强。她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普通人,自顾不暇,哪来的神力去扭转乾坤改变别人的命运,要是突然冒出一句“李叔叔,日后若是遇到一个叫做龙啸云的男人,一定不要和他结拜为兄弟,也不要带他回家。”不被人当妖怪才神了。
话虽如此,听到他语音清朗,就像是一个关爱的长辈一般称呼自己的名字,卓乐很是感激。这个身体虽然因为自己的缘故再度活过来,却老是咳嗽体寒,现在也才十月的光景,就要穿夹袄了。手里拿着这块温玉,只觉得从手心到胸口都暖洋洋说不出的舒服。稍微一想就知道,这绝对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再一想自己和他无亲无故,不过是一个友人的女儿,他就能这样尽心,心下又是一叹。
看他笑容温润,灯光之下一张脸莹白如玉,谈笑间神采飞扬,说不出的潇洒风流,卓乐觉得只能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八个字来形容他,一时间竟然难以想象十几年后他形容憔悴满鬓风霜的样子。到底是要多大的痛苦才能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侠士变成一个肺痨缠身的中年男子?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看不破........”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电视剧里主题曲的头一句旋律,当时听的时候只觉得毫无感触,现在面对面的看着李寻欢与吴大人把酒言欢笑意盈盈的样子,真觉得这句歌词用来概括他的一生再贴切不过了。
唉,命运这种东西,岂是说改就能改的。只能叹息造化弄人而已。
拼死拼活,终于赶在十二点之前把这一章发出来了,字数有点少,明天会补上比较肥的一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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