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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吴卓乐遇到了一个改变她未来一生命运的男人。

      这不是在开玩笑,卓乐很认真。什么,谁说她那颗小小的芳心瞬间就被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吸引不可自拔,改变一生命运难道就非得和一见钟情之类的狗血剧码挂上钩吗?她所说的命运,那可是真的命运来着。

      好好的种田文瞬间因为某个人的出现,变成了前途未卜,疑似往武侠剧转变的不幸悲剧。

      仗着是小孩子可以不用避嫌,卓乐假装天真无邪的爬在吴大人膝盖上撒娇,抓着他帽子上垂下的丝带玩耍,留意那位自称是李修平男子的一言一行,心里还抱着几分侥幸,万一只是同名同姓呢?万一历史上真的有一个叫做李寻欢的人中过探花呢,万一,呃,小李飞刀什么的只是他的绰号呢?

      当然,卓乐自己也知道这种万一是多么的渺茫,既然她都可以在挂掉之后借尸还魂到不知名古代一个小女孩身上,这个世界其实是武侠小说的世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托尔金老爷爷曾经说过,在人类生活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幻想的世界。搞不好这就是古龙大师的幻想世界。

      吴大人也没有太在意她找机会赖着不走的行为,反而因为女儿亲近自己高兴不已,兴致勃勃满口李老弟李老弟的叫着,还命人取来了珍藏多年的美酒,你一杯我一杯的和他对喝起来。卓乐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看着两个大男人喝水一样喝得不亦乐乎,不禁咬住了手指。

      那啥,喝酒伤肝,对身体不好,小李飞刀据说是有肺病的啊!

      成年人总以为小孩子不懂事实在是太好了。从他们的对话中,卓乐大概知道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那时候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还是个少年,吴大人自己则是凭借着一把金丝大盘刀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两个人因为某次行侠仗义结识,之后交情一直不错,直到吴大人进京做了官才改为书信来往。现在,李寻欢在今年的科举中由当今皇帝钦点为探花,也披上了一身官服,吴大人多年未见这位忘年交,便硬是将他拖回自己家喝酒。

      “没想到啊没想到,不愧是小李飞刀,文武双全,不仅武艺了得,连文采都没几个人比得上!”吴大人像是自己中了探花一样,兴奋得不行,一个劲儿的劝他喝酒,“来来来,满上满上。”

      李寻欢却只是摇了摇头,叹着气:“家父本来对此次殿试寄予厚望,只盼着我能高中状元也好光耀门楣,谁知........”

      “这个我也曾听唐大学士提起过,圣上本是要钦点你为状元,得知你是保定李园的子弟,不禁想成就一段佳话,这才将你改为探花。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大人哈哈大笑起来。

      李寻欢微微一笑,似乎也抛却了那些烦恼,一口饮干杯中之酒,不再谈及这个话题。不过吴大人已经略有几分醉意,却不肯就此放过他,带着几分玩笑之意,笑吟吟的说:“兄弟,这可不是我一个人胡说。大家都说了,状元,榜眼,人人都可做得,只有这探花嘛,却不仅得看文采,还得看人品相貌。又焉知圣上不是赞叹你的风流洒脱,才故意将这探花之名与你。小李探花,小李探花,那可比什么小李状元小李榜眼好听多了。”

      这一下,不仅是李寻欢哑然失笑,连本来满腹心事的卓乐都忍不住哈的一声笑出来。不为其他,只因为想到她曾经在某本书里看过的一句话——“比我有学问的都没我美貌,比我美貌的都没我有学问。”换到李寻欢的场合来看,他完全可以说比我武功好的没我有学问,比我有学问的没有武功好,学问武功都比我好的,不一定有我英俊。

      不过,吴大人倒也不是胡乱吹捧,卓乐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少出门活动,最大的娱乐爱好就是蹲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看武侠小说,讲述小李飞刀故事的风云第一刀她当然有看过,不过看了太久记忆久远,很多情节都不大记得了。倒是瞄过几眼电视剧,唯一的印象就是里面扮演李寻欢的男演员真是俊美得很,古代人烫卷卷头脑袋上扎个蝴蝶结造型换一个人绝对会被活活喷死,他硬是穿出了一种美感。不过那电视剧虽然演员都不错,和原书情节未免也差太多,作为一个坚定的原著党,卓乐没什么兴趣,加起来半个小时都没看到。

      眼前的李寻欢,自然没有烫卷卷头也没有扎蝴蝶结,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规规矩矩的梳好,用一根白玉的发簪束得整整齐齐。不过他的脸倒是和电视里男演员有三分相似,只是少了几分俊秀,多了几分英气,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眼角眉梢都透着书卷味,想来是因为长年习武的原因。即便是个男子,用眉目如画,鬓若刀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卓乐还记得书里说李寻欢的眼睛迷人得很,什么什么猛一看像是绿色,仿佛春天大地啥啥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他还年轻没有经历以后那些磨难的关系,春风大地啊宽容大海倒是没看出来,他的眼睛明亮得吓人,好像随时随地都蕴含着笑意,像是注意到卓乐打量的视线,回头温和的注视着她,像是在询问莫非他的举止有何不妥?

      卓乐看了几眼,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默默低下了头。

      李寻欢听见卓乐也笑出了声倒是有点诧异,小小孩童竟然也知道榜眼探花之意,又看到卓乐面容秀美皮肤白皙和吴大人并不很相似,倒是多看了她一眼。于是卓乐干脆把整个脑袋全部埋在吴大人怀里,心里直打鼓——坏了,记得书里的小李飞刀智慧也蛮强悍的,那么多人去陷害他骗他,硬是没让他上当。该不是他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吧。

      吴大人大乐,摸着卓乐的头:“李兄弟,连我这小女儿也知道你生得好看,不好意思了,哈哈哈哈。”

      李寻欢笑着说:“只是觉得令千金秀美可爱,不禁多看一眼,是我唐突了。”

      吴大人听他夸奖自己女儿生得漂亮,更是乐得合不拢嘴:“那是那是,幸好小女酷似我夫人,要是和我长一个样儿,那还不生生恨死这个做爹的。哎,我倒有一个计较,你名寻欢,当年夫人在世时为小女取名卓乐。你寻欢她作乐,这不是天生一对么!可恨你们年纪差太多,要是能有李兄弟这般人才,才有资格做我的女婿——”

      卓乐简直都要窘死了,真想用一个酒杯把他的嘴塞住,这做爹的人喝多了满口胡说八道也没有什么顾忌,实际上随便把她的名字告诉其他男人就已经很神奇了,她的奶妈再三嘱咐过,不能把自己的名字透露出去。就算这个男人按照古代标准都可以做她爹了,可是在人家面前说什么要把才五岁的女儿嫁给他之类的,您当他是萝莉控吗?

      看过书的人都知道,李寻欢才不是萝莉控,他这一辈子爱的只有表妹林诗音而已。卓乐再可爱再漂亮,那还是一个小屁孩。

      “吴兄,你喝醉了。这种玩笑还是少开为妙。”幸好李寻欢也没把一个醉鬼的话当真,要是卓乐大个十岁估计他还会尴尬一下,面对一个五岁连牙都没长齐的小奶娃,小李飞刀表示毫无压力。还很亲切的对着卓乐笑了一笑。

      自从知道这是武侠世界,面前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卓乐就有点战战兢兢的,见他虽然毫无架子,年轻和蔼,也不敢很傻很天真的跑上去抱着大腿叫李叔叔。武林人士有危险,小李飞刀同志更是命犯天煞孤星,和他沾上边的没几个有好下场。珍爱生命,远离主角。她可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卷进什么梅花盗百合盗一类的麻烦里。

      “有、有何不可!”吴大人喝得太多,眼睛已经有点发直,舌头也大了,还死死抓住卓乐不准她走,“小、小女即将年满六岁,你、你也不过才,二、二十又三,十七岁而已,平常得很,平常得很!”说着还抓住他另一只手,死命往这边拖。

      李寻欢哭笑不得:“吴兄,你真醉了。李某早已由家父做主定下婚约,你的美意,在下心领了就是。”

      “婚约?不要紧,男人三、三妻四妾很平常,只要你别亏待,亏待我女儿便是,做个平妻又、又如何!”

      卓乐听得满头黑线,爹爹啊,你到底有多欣赏这位李叔叔,不惜让我嫁去做小老婆都行。再次庆幸她是不懂事的小孩一只,可以装出完全听不懂的懵懂样子。要是稍微大一点知道些,不羞愧欲死的跑去上吊才怪。

      李寻欢叫来下人搀扶吴大人去休息,自己也告辞了,离开时看见卓乐还眼巴巴的看着他,眼中充满说不出来的好奇,想到刚才的事情也觉得好笑,顺手从腰间解下一块鱼形玉佩递给她,柔声说:“这个拿着玩吧。”

      呆呆的捧着玉佩,上面还带着他的体温,卓乐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不胜感慨。小李叔叔你是好人长得也挺帅,不过咱对你也没什么太大的好感,为了避免日后惹上更大的麻烦,咱们还是就此拜拜,以后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好歹,我也算是更新了。这一章算在十二月十三号,十四号更新继续,说了要日更就绝对会日更。在另一文开V连着码了一万字的情况下依然记得爬过来撒土,那是何等森森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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