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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苏念光的二三自白(2) ...

  •   第十二章苏念光的二三自白(2)
      苏念光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反悔的事情,就是在决定放弃苏安霓后,又在短短几天后包养了她。
      加班结束后的十一点,停车场的垃圾桶旁站了一个人,大晚上乌漆嘛黑的,乍一看还挺吓人。
      灯光照射下,女孩子哭得鼻尖红红的,欲掉不掉的泪珠好像闪着光泽的珍珠,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占有欲将要把他吞噬。
      苏念光一个没忍住,像火焰之于飞蛾,还是靠近了她。
      从出生到前半辈子,苏念光都是金字塔尖上的幸运儿,出身良好,原生家庭和睦,通过高考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却并没有去国内顶尖大学报道,转而接受了常春藤的offer,以几近满分的绩点本硕毕业,回国后在其他人争抢垄断国企的名额时,他反其道而行,选择了当年刚起步的东洲,年纪不大却成为了元老级人物。
      幸运的是,苏念光赶上了最后一批时代列车,东洲集团以及他吃到了最大的红利,仅仅数年,相比于留在国外和回国的所有同学,苏念光的年薪已经是他们的百倍。
      虽然是在传统观念里婚恋应主动出击的男方,但苏念光从未追求过谁,对方有意,他看着人家也可以接受,便不抗拒那些浪漫的小花招,顺势也就在一起了,一两年或再久一点,他厌倦了,委婉地提出,再送上价值不菲的分手礼物,就算结束一段感情。
      结婚这种徒增风险的事,苏念光不觉得值得投资,家里开明,从不催促,一拖就到了这个年龄了。
      苏念光没追过人,也不知道如何追人,只觉麻烦,用钱能办到,何必再花心思。
      即使他更不可能有过包养的习惯,但在那晚送苏安霓回家的路上,话还是不经大脑就说出来了。
      好在,不论何种方式,他得到了他想要的。
      日子平淡地过着,苏念光承认,他是一个缺乏生活情调的人,不像苏安霓有那么多奇思妙想使生活变得有趣,他制造的惊喜仅是时不时的大额转账和送礼物。
      他以为她也一样,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对他也很满意。
      那次酒局,坐在身边的老友无意瞥见了他的手机屏幕,讥笑着问他:“搁这一掷千金呢,这么多钱转给谁啊,把你迷成这样。”
      苏念光想了想,不知何时转账已经变了味,笑道:“上交工资而已。”
      平生第一次,苏念光产生了结婚的念头,和苏安霓在一起,很不错,如果和苏安霓一辈子在一起,应该更不错。
      结婚这个项目,对比他能获得的收益,风险已不值一提。
      毕竟从一开始,当他的任何举动都与公司营收亏损息息相关,他也愿意公开关系,苏安霓一定会明白的。
      在比利时出差时,当地人带苏念光逛了特色集市,一家小店卖的是精致的首饰,柜台里的一枚钻石戒指瞬间就吸引了苏念光。
      他了解苏安霓,以她的眼光一定会喜欢这枚戒指。
      白人老板见他有意,更是上前推销,据说这颗钻石背后还有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中世纪的一位伯爵将钻石送给心爱的女子,女子家境贫寒,无论是二人的家族还是百姓都不认可这段感情,但伯爵还是执意娶了女子,婚后不久就传出伯爵外出时被狼群攻击生死未卜的消息,伯爵的家族认定女子是巫女而害了伯爵,将要处死女子,就在极刑前,满身是伤的伯爵赶了回来救下女子,两人决定抛下世俗远走高飞,走时女子唯独带走了那个象征定情信物的钻石,后来他们的后人变卖了这颗钻石,几经辗转,流传至今。
      这枚戒指也就寓意着感情路上逢凶皆能化吉,长久且美满。
      信则有,苏念光信了,买下这枚戒指,想着总要和苏安霓说清楚,他对她早已不仅是□□的欲望,他贪婪地想拥有她的心和她的余生,还有什么能比戒指更好的证明。
      苏念光没能有机会把戒指送给她,本以为来日方长,但只是等他下一次出差时,火急火燎地赶在情人节回来,看到的却是她和另一个男人在酒吧亲吻。
      这个男人他见过,苏念光终于想起来了,他第一次见到苏安霓,那个路口陪在她身边让她笑的人正是面前的这个男人。
      强硬地拽过苏安霓,她还晕晕乎乎的。苏念光一边护住她摇晃的身子让她不至于跌倒,一边佯装不在意地看向宗霁。
      苏安霓的吃穿用度都要最好,这种打工仔哪能有能力满足她,怕是负担不起她的一件裙子或一顿晚餐,她的眼光实在太一般。
      宗霁站起身,“苏总。”
      苏念光刚要说什么,怀里的苏安霓动弹了下。
      环境嘈杂,若不是距离近,也听不见她说了句什么。
      仅仅一句话,再燃烧的怒火也遇水了。
      迷糊着的、意识还未清醒的苏安霓说,怎么办,我好像爱上苏念光了。
      真假都好,她说句好听的,苏念光就只能偃旗息鼓。
      况且他愿意相信是真的。
      苏念光想起他买给她的那只玉镯子,他觉得自己像极了它,不仅指的是翠绿得发光。
      都说带玉养人,苏念光见苏安霓喜欢,本在一开始就想送给她,可又想看她撒娇的样子,偏偏惹她娇娇求他才行。
      但是不管没拥有时多么迫切,得到了不还是新鲜几天就扔在箱底。
      苏安霓是喜欢他的,爱这种东西,不需要言语,望着爱人的眼睛就明了了。
      可喜欢归喜欢,她的喜欢来得快去得也快,她能随时抽身,照样年轻,照样激烈地去爱别人,但是苏念光做不到。
      苏念光就像她的玉镯子,得不到时蠢蠢欲动,如果让她知道他是如此爱她,恐怕便丧失了兴趣,终会像扔只老狗一样丢弃了他。
      打着工作的幌子,苏念光见了宗霁。
      说是要来签字,但当宗霁站在苏念光的办公室里,他明白对方的用意。
      “苏总,你要是用工作威胁我放弃对安霓的喜欢,那不可能。”
      苏念光坐着巍然不动,“工作时间只谈公事。这个策略做得不错。”
      “你,”宗霁皱眉不解,“就只为了谈工作?”
      “不然?”苏念光冷冷道,“你还不至于成为我的威胁。”
      宗霁气极反笑:“你凭什么这么说?”
      “凭她爱我。”
      其实,苏念光不是不心虚,所以当宗霁说出一句“我会证明给你看她到底爱谁”时,他没有,甚至是不敢反驳。
      再之后,苏安霓提出了分开。
      苏念光发疯似的想她,一天、一周、半个月……
      越是折磨,越是要忍耐,他不去找她,只等猎物主动落网。
      大概是真疯了,他竟然想,如果钱留不住她,枷锁和铐链总能困住她一辈子,不过是为她造一座囚笼,囚禁总好过失去。
      爱也好,恨也罢,苏念光忍受不了没有苏安霓的后半辈子。
      但是,他又想到她哭得可怜巴巴的样子,一下子就舍不得了。
      幸好,第三十一天,她回来了;幸好,在她心里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一直是金字塔尖上的幸运儿,如此幸运,永得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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