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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祝知行去了一个自己从来没听说过的城市。年龄不够,学历不高,正经工作就找不到。他也不知道他能走多久。

      再后来,他厮混在城东七号街,那个群狼环伺的地方,去打假拳,在那个乌烟瘴气之地,就像是完全嵌入他们之中,骨血相融。

      他还是会挨打,会挨饿,会被人践踏,像从前一样。

      有一个冬夜,七号街的地头蛇,那个被称为“天父”的人走上他被打得筋骨寸断的擂台,慈面上笑意悠然,一尘不染的皮鞋却踩上他的左脸颊,狠狠加压。

      就像十七岁那个不堪的盛夏午后。

      他快要被碾碎了。

      可是…他抬眸看到,今晚的月亮好圆啊,再等一等,冬雪落尽,初夏就要来临了。

      “知行,别醒。”天父告诫他:“梦还长着,你还年轻。”

      梦还长着呢,他不止要走过傲骨贱融,卑恭俯首,还有同流合污,变得和他们一样,黑到看起来纯至完美的傀儡。

      那是祝知行背井离乡之后学到的第一个道理,想长眠的话,就要一直保持清醒。

      谢谦第一次尝试联系上了他,他说:“我知道你恨这个地方,可山高水远,过不了多久,你就会被所有过去遗忘了。祝知行,我不想劝你,但你得活着等我们去见你。”

      若不是天地不容,谁又会愿意活在燓笼。

      祝知行那夜在漫天大雪中漫步,每一股风都刮过他仅存的傲骨,刺痛而寒凛。

      他想起很久以前有个人说很喜欢雪天,也想起他曾为一个人写过一句,你有多害怕,就有多强大。

      这个世界什么算遗忘呢。如果真的有严律,那为什么他还记得清。

      离开的第二年,他回到了旧故里。

      下了车已经很晚了,他裹着冬衣,看起来成熟了不少,蓝发早已经褪成黑了,祝知行走在一条熟悉的夜路上。

      道旁已经装上了路灯,他愣了愣,就听到不远前一个熟悉的女声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祝知行顿时抬头,那个背影掀起来许久不曾回忆的过去。女孩短发,穿了一件风衣,语气很委屈。

      祝知行陪她走了很长一段路,她只顾着哭,始终没有回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他每一年夏天,都会坐车从很远的地方回来。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意义,在旧地的几天里,有时能在夜晚遇到那个短发女孩走着同一段路,他安静的跟得很远,有时遇不到,他就蹲在路边吸几只烟打发时间。

      终于有一年,他才二十四岁,再回去的时候谢谦告诉他:“祝知行,你还记得鹿绵吗。短头发那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她要结婚了。”

      祝知行一愣,举着酒杯的手就僵在那。

      “那男的估计三十好几了,我听别人说,是鹿绵家里安排的,那男的好像……事先把鹿绵□□了。”谢谦喝得酩酊大醉,晕晕乎乎话也说不清:“她父母嫌丢人,可能也是贪那男的有钱有势的背景吧,就让他们结婚了。”

      “就在当年你救过鹿绵的巷子里,那还没来得及装路灯。”

      “你说好好一姑娘……”

      谢谦说不下去了,只是低低咕哝。

      祝知行愣在座上,成了一座石山,遍野青葱枯尽,只剩下荆棘丛生。

      他在曾经最厌恶的这个地方呆了数个月,每一个夜晚都会在没有路灯的路上徘徊,却等来了鹿绵要临产的消息。

      她把自己关了八个月。

      被送进医院时,人不人鬼不鬼,沾到日光会嘶吼,夜晚时常把脑袋撞向墙壁,曾经乌亮的长发乱杂杂的打着结,那张光滑的脸上多了很多细小的疤痕,额角青紫交叠。

      祝知行顶着一场滂沱大雨跑到医院。

      那时两家人正对着医院异口同声喊到:“保小,一定要保小。”

      祝知行二话不说上去就抓着在场唯一一个看着像三十多的男人打了过去,拳头很狠,用尽他年少时没来得及挥霍的轻狂。

      尖叫声连连一片,他还保持着跪地的姿势,哑着声对医生说:“求你们,保大人。”

      他一生没求过人。

      可那天,祝知行赌上一生的气运,医生走出来的时候还是摇了摇头:“去看看大人吧,她自己放弃了自己。”

      祝知行第一个奔了进去。

      混乱又熟悉脚步声,她一直记得。

      鹿绵躺在手术台上,只勉强睁开眼睛,看到他是瞳孔微缩,想说些什么,摇了摇头,早已浑浊的眼睛被泪水淹没。

      祝知行轻轻靠近,忍了忍,摸摸她的头轻声:“别哭,我一直想对你说,你的眼睛很漂亮,不能被眼泪埋没了。”

      她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祝知行却一直在说:“夏天到了。”

      “我去了很远的地方,那里每年都会下雪,我每天都在想,还是夏天好。”

      “我回来看你了。”

      手术台上的女孩永远沉眠。安静得就像不曾出现。

      那个幸存下来的孩子,从被通知是个女孩子又有着先天的心脏问题,就没有人在管。

      祝知行伸出手,双手轻颤:“给我抱抱。”

      孩子一直没停止哭泣,到了他的怀里,却安静了下来。

      他垂着头低声说:“以后跟我吧。”

      后来,那个孩子很轻易被转到了他的户口下,被他取名,祝念清。

      谢谦和周策都很震惊,他们围着孩子不知所措。

      祝知行:“要和我去临城吗,我租了个公寓,附近有酒吧,我也认识财经公司的一个经理。这个地方,埋了好多人。”

      鹿绵的葬礼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去了那个会下雪的临城。

      刚开始时,三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每件事都做的手忙脚乱,祝知行保持着一贯的沉默,负责洗衣服,泡奶粉。

      周策去了祝知行引荐的一个财经公司当个小职员,每晚回来都负责他们的伙食。

      谢谦在酒吧驻唱,渐渐的开始有点人气了,只要他在,酒吧里氛围一定不会冷。他每天都会带着孩子去溜达,随便跟个大妈都能聊起来,他嫌祝念清这个名字太正经了,又给小朋友取了个小名小“福福”。

      “祝福福,一听多可爱啊。”他是这么说的。

      祝知行这段时间,去打黑拳的次数更频繁了,他不想让那个孩子跟着他们会受罪。

      落叶年年堆叠,又过了些年。

      祝福福小朋友已经三岁啦。她长着一张很精致可爱的小脸蛋,谁也不太像,但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十分讨喜。

      每次三个大男人带着她出去,都会引来无数视线。

      祝福福上幼儿园了,老师说每个小朋友都有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可她很骄傲的站起来说“可我有三个爸爸啊”。

      当然大多时候她都只会对祝知行叫做爸爸。其他两位,直接直呼大名。

      她性子很调皮,被惯的天不怕地不怕,对着祝知行的冷脸,她也有办法。

      只有她一委屈,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祝知行就又把她抱在怀里了。

      祝福福五岁了,被三个爸爸用了很长的时间,很大的耐心,这个路痴终于勉强记住了回家的路。

      这年祝知行29岁了。

      再也没有人记住他十几岁蓝头发时顽戾的样子,他开起了一家公司,没有人再敢看轻他,那个“小疯狗”的称呼也被岁月遗忘了。

      那些让他流过血的人,他也没有手下留情。

      只偶尔在冬夜或夏至的夜晚,突兀想起久远的过去。

      什么算遗忘呢,他好像有了答案。

      但却无法遵循。

      祝知行这一生,不羁未显,来不及放纵。谢谦有次醉酒时,这么硬气一个八尺男儿突然哭了,指着他的脑袋撒酒疯:“祝知行你是不是傻……当年我问你,小绵羊怎么样,你说不怎么样,可你把她的孩子一养就养了五六年了。”

      祝知行没说话,望着窗外,一直想着那个久违到陈旧的称呼。

      后来。

      “2009年11月7日,市民祝知行先生见义勇为救下一名素不相识的遇害少女,被歹徒连捅七刀,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

      那晚他路过深黑的偏巷,依旧什么也没想,义无反顾冲向黑暗,像是要抓住什么遗忘的从前。

      祝知行的名字第一次堂堂正正被挂在人前。

      那是一个冬夜,雪下得很大,他的尸身被重雪埋没了。这次他倒在血泊里,和十几岁时只面对的炎日也不同,这次他再也爬不起来了。

      还有人盼他回家,那个孩子才刚学会认路,一见到他还是会像很多年前的雨夜,笑容纯质可爱。

      透过同样纯质的眼睛,他偶尔会想起一个短发女孩,她纯白的棉布裙在巷口蹁跹,盖过了那天的余晖,遥遥在望,他的眼睛吻过裙摆。

      耳畔带过一阵风声,低缓的女声很渺远,她低声呢喃,“知行,梦尽了,醒醒。”

      天父不救,道法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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