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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祝知行那年才十几岁,他染着一头招摇又桀骜的蓝头发,往肩上纹了一个很狰狞的凶兽纹身,干的也尽是荒唐事。

      他打架斗殴,不学无术,有很多人一见到就唯恐避之不及,也有很多人把他随意踩在脚底。

      也是他十几岁时,就学会如何做好一条走狗。

      在得势时俯首,在失意时疯魔,在人前肃恭,在人后剖忠。他知道如何讨好一个野心,也得道于如何摧残一块腐灵。

      所有人都以为他从生到死都要在这个小县城浑浑噩噩混下去了。

      他这个人,风评好坏参半。

      有人说他是条没骨气的走狗,人人都能骂上两句;有人说他是条饿狼,小小年纪那双眼睛死盯着一个人时,有种蓄势待发的疯狂;也有少部分人说他很好,这其中,有他随手救下的三个人。

      谢谦和周策,早已经和他混熟了。

      还有一个小姑娘。那是个很干净的短发女孩,那天被堵在深巷里,围着一群不三不四的男女,他们对她说着下三滥的脏话。

      那个叫鹿绵的女孩,眼睛很好看,盛满整个夜空的群星那种澄明,却畏畏缩缩,绝望的蒙着水汽。

      他本来只是路过,这些事他见得多了,也知道自己什么身份,管不来的。然后却被这个陌生的女孩叫住了,她喊了一声:“哥哥!”

      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他身上。

      祝知行皱着眉,想走,却对上了那双他此生从未见过的明眸,她手上抓着碎瓦,抵在自己的脖子上。

      那种无限依赖和相信的强烈视线,很难相信来自于一个陌生人。

      可能是鬼迷心窍,祝知行帮了,往回退的这一步,他被那群人踹了七脚,挨了是十三个拳头,踩了三次,他记的很清楚。

      最后以他取出小刀,押着其中一个领头人结束。

      那天他疼的快死了,可这种筋骨寸断的感觉几乎麻痹了他整个青春。那个女孩子在混乱中抱住他的脑袋,被他一只手推开了很远。

      就在他拼命喘息的时候,她颤颤巍巍的爬过来,捧起他一只手臂哭得惊天动地,几乎能把他从地上震起来,豆大的泪滴都落在他的脸上,肩上,心口,泛起滚烫的涟漪。

      祝知行沉默惯了,毕竟走狗是不需要说话的。他动了动鲜血溢出的嘴唇,艰难吐出一句:“别哭了。”

      你的眼睛很好看,不能被眼泪埋没了。

      鹿绵哭的更大声了,支支吾吾说了好半天什么,祝知行半醒半晕间终于听清一句“疼不疼,怎么可能不疼呢,你头都裂开了,我捂不住了”。

      那天之后,祝知行和周策、谢谦他们的三人行,多出一个鹿绵。

      谢谦在酒吧里卖唱,他常常让他们去捧场,周策性格腼腆,一副好学生的样子也不会说话,祝知行就更不可能了,让他开一次口吐出的也都是语气词。

      所以鹿绵坐在他们之间,也能自己和自己聊起来,让他们随意点头或摇头,她就能喋喋不休,哪怕她长相腼腆,语气软软的,声线很细,也影响不了话痨的特质。

      谢谦和周策都叫她小绵羊,看着乖的不行,来酒吧里还问有没有牛奶,手上还抱着一沓书。

      只有祝知行,不是叫她“鹿绵”就是“喂”。

      那年是浓冬。

      周策从一个年年拿奖学金的三好学生,退了学变成了靠别人倚仗下的懦夫。

      祝知行的身上每天依旧会带着大大小小的新旧伤。

      谢谦说愿意为了他的音乐梦一生奔波,却只能混迹在小酒吧里还任人欺辱。

      而鹿绵,她正举着一杯橙汁,脸上笑容纯质,是真的诚挚:“我还没见过雪,等我高考完了,考一所好大学,挣很多很多的钱,我送你们一个漫天飞雪的世界吧。”

      因为雪很干净啊,她希望他们都能幸福。

      祝知行偏头望向她笑着的眼睛,很明晃,他闭上眼也抹不淡。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在为彼此的生活奔波。

      鹿绵好几个月没再进这个酒吧。祝知行知道,她要高考了。

      而他就要奔走四方。

      最后几次见面,她的情绪都明显不对劲,是祝知行最先察觉出来的。

      因为她的眼睛,好似群星暗淡了,有一层严密的网将她勒的很紧,盖住了这一层光芒。

      可她从没提起什么。

      祝知行没办法,第一次做了偷偷摸摸的事,他抽出她的笔记本,没往后翻,只打开空白的第一页,想了想,一笔一划写下“你有多害怕,就有多强大”。

      明明很多年不太用笔,但他的字很漂亮,写的很慢,落笔是规范整洁的正楷。

      他从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他想许多年之后连他也苍老颓然,偶然回想起这一双眼睛,能记住的是它永远璀璨的模样。

      一直到鹿绵高考完,大街小巷还会有“高考加油”的红色牌子和横幅,祝知行一头招摇的蓝发走在路上,像一片深沉的海雾,在融风中蹁跹,长牙又舞爪。

      他看着那些喜庆的红色氛围,笑了笑,要是他正常读书,要是他回了头,这一年也该高考了。

      他没再多想下去,拐角又进了当年第一次见到鹿绵时她被欺负的巷子里。

      里面早已经蹲了一群人,看到他孤身一人走进了,都凶神恶煞的站起来。

      为首那个脸上有两道疤的,是他当了两年走狗的“主人”。

      “主人”笑了笑,看向他的蓝发:“知行,我早就说过,我最不喜欢你这种人。”

      他脸上带笑,语气却很重。

      “主人”一挥手,他身后的人便把祝知行围住,他将嘴里叼着的烟丢一边道:“随你们心意,好好关照他。”

      “都别心软了,你们的拳头越硬,他得的钱就越多,他还得感谢你们。”

      那个夏天的午后,深巷里响起的就只有拳打脚踢、肢体断裂的声音和断断续续的闷哼,他被摁在泥泞里,脸埋在脏臭的污水中,拳头攥得很紧,却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空中纷纷扬扬撒下一沓又一沓钞票,有人踩在他的左脸上,笑得很愉悦:“去抢吧,小疯狗。”

      他行如死尸般爬起来,十指全陷入泥泞里,呼吸中是浓重的血腥和腐朽。

      他却在爬行着,拖着满是血的后背,去把那一张张污泥弥漫的钞票都攥紧在手心,艰难,屈辱,没有尊严,这一年他才十九岁。

      在他最不堪的时候,他看到巷口路过的那个熟悉的短发女孩,她骑着自行车,很快便驶过,天那边是夏日浓重的余晖,蔓延了一大片零零碎碎的光芒。

      他猜测外面一定很美,只是夕阳不待见又脏又乱的深巷里。

      清风摆动了她的白色裙角,掀起明月一样鲜亮的涟漪。

      他什么也没想。抱着满怀肮脏的钞票,他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哪一块没有沾到泥泞和鲜血的干净之处。

      也没想自己会不会要死了,只想问问她,高考完了吧,累坏了吧。

      挺莫名其妙。他埋首就笑了。

      他拿着那笔钱,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真的要走了。

      鹿绵是他走前的那晚才知道的,她跑过没有路灯的路,气喘吁吁停在祝知行面前,却顾不上休息了,只问:“你要去哪?”

      夜色下她的瞳色干净,看着他却实在算不上清白。

      祝知行忽然觉得又回到她抱着他的手哭的昏天黑地那天,莫名焦灼。

      他说:“不知道。”

      “我最怕黑了,一路上停都不敢停。”鹿绵撇撇嘴,头低了下去,看起来很委屈。

      祝知行第一次无措了,只好说:“我送你回去吧,就在你身边。”

      就这样,他陪她走了很长一段夜路。

      鹿绵告诉他:“你知道吗,每天晚上放学,我都要走夜路,我很害怕却没办法,每当那时我都会提醒自己,别回头,我身后一定会有守护我的东西。”

      而此刻,她回头,能看到他,张扬又肆意,就像不曾落灰过。

      “就送到这吧。”鹿绵抬头仰望他,笑得很耀眼,迟迟不肯降下唇角,怕被看出端倪。

      短发女孩明亮又干净:“祝知行,别再受伤了,明年夏天你一定要回来看我呀!”

      他顿了顿,抓着烟的手一抖,烟灰烫在手背上。明明已经做好不会再回来的准备,却低低“嗯”了一声。

      然后决绝背身而走。

      他曾说他不是言之必行的那个“之行”,可后来无数个生死辗转的日夜,却始终放不下一个未赴约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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