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快乐小区一号楼》  第11章

网友:实话实说 打分:0 [2010-08-20 00:21:23]

恶男,是确实抄了,剽窃得很严重,不过阿彻没出版,先出先赢;而且,商业出完了,并且内容方面,抄袭范围还没到犯罪的程度,甚至还可以挂同人的名义,再卖一次。如果挂上同人的招牌,哪怕人物姓名背景什么的都改得和恶男一模一样,那就谁也拿林姑娘没办法了。
以后写同人,就挂同人牌,省得恶心别人,自己也麻烦。
至于那些片段的剽窃,要抄,不是不可以,古人也经常抄,但他们不会抄当代的,所以,至少要选作者死满70年的,了解不?

   

[1楼] 网友:= = [2010-08-20 00:57:15]

说得好。
而且那些喜欢拿古人出来说事的……古人还可以三妻四妾呢,还可以杀个奴隶不犯法呢,你现在试试?
林紫绪抄袭了上千字,铁证如山。
别人干了啥也不能改变她是抄袭者的事实。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4-12-02 04:00:52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