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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春》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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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姐姐,你的文笔真不错,虐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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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很好的文 怎么木有什么人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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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飘萍,乱世情,似乎谁也逃不过。
琅環死了,死在一个痴上。
楚眉死了,死在一个贪上。
明珠死了,死在一个怨上。
青罗死,那是他的报应,他后悔的太迟,早一些看清了自己的心,或许不会闹到玉石俱焚的地步。
柳爷能活,是因为他明白:欢场薄情、人心善变。
逸春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他要的是一辈子对他好的人,是一份纯粹的爱。当他发觉许子安和他在一起因为生计产生摩擦,便毅然挥刀斩断乱麻。不心痛?那是假的!可他至少给二人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并没有选择死守在一起等爱变质。许子安至死都忘不掉逸春。
晋王不是个长情的人,他的落马出局完全意料之中。晋王惯于征伐掠夺,懒于付出等候,他是天生的猎捕者,一旦扑杀了这一只,那么下次便会转移目标。晋王爱逸春吗?不能说一点不爱,但绝对爱的有限,难以想象他命人折辱逸春时,怀揣怎样的心情。
许子安这个人资质很好,长的人模狗样,学问高深,又是高干子弟,感情生活也纯净的跟张白纸似的,最重要的是他专一,面对富商女,革命意志坚定不移,对逸春不离不弃。依他的条件,如果换个亲妈,譬如小花鼓的作者,绝对是个圆满结局,同样是富二代,同样净身出户,同样和老爹闹不痛快,结局却迥然不同。为啥?因为你点背,碰上兰子这个大后妈了,你看你这倒霉孩子做了半年县令,油水还没捞足,小命先丢了。哎,你死了不打紧,逸春还得跟上。敢情旧社会是个万恶的、吃人的、逼人抹脖子上吊的,怪你没长在红旗下,生在新中国,找个伴儿都比登天难!许子安浪漫多情,才华横溢,谈个恋爱处个对象啥的,倒是不错,要提起过日子,那还真不是个儿,何况逸春还是病秧子。
所以,综上所述,全灭结局合情合理,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堂子因经营惨淡而被迫关门歇业,小倌被潜散,是生是死是飘零,无人问津。柳爷估计也活不长久,因为他那名字一听就不经折腾。
废话如此之多,我来拍块儿砖头先,兰子你这文写的不错,虽说小倌题材已被写烂,更有明月出尘照人来、过期男妓、青玉案等一批精品,但你的文叙述方法特别,文笔细腻,节奏明快,读来惬意,唯一值得考究的是此文情节是否过于平淡,大量的场景是风花雪月,许、晋、逸三人矛盾没有想象中的激化,而逸春身为男子却缺乏刚性,他的性格暂且不提,但他从头至尾没什么改变。许子安可以放下笔干力气活,晋王可以死缠烂打,反复无常,都是为了挽救感情,这是人生挫折也是历练,不论成败作为男人他们至少有些担当,逸春则不然,他的一切想法全太罗曼蒂克,女性化,以致于此文看起来更像bg言情。或许是文太短的缘故令你无法发挥,但如果俩男人总是纠结在烟花玉兰中就很怪了。其实逸春的出场很不错,但后来他的一些作法满又不是那么回事,于是我反倒觉得明珠琅嬛楚眉和青罗更可爱,爱的分明恨的彻底。反观逸春,他和许子安反正早晚逃不了一死,为啥弄个活不能相见,如果他和许子安分开二人能过上幸福生活,我会翘起大拇指夸他句“您老英明”,然而结果很不幸,许子安一定是相思成疾,郁郁而终,随后他应该是殉情,但那又何必?只能说:一,逸春对许子安了解程度不够。不知道对方爱自己到何程度。二,逸春是别扭受,既想要爱又怕这爱经不起现实的考验。三,逸春这人比较自私,怕事,从明珠之死我已不待见他,最后在处理许子安这件事上让我完全恨上了他,我为许子安不值!
砖头拍的比较狠,但我毕竟是个纯看耽美的,对你的要求更是严苛,望你不要太在意。
以下纯属乱弹。
莫执着,倘若你将一颗真心随意交付了去,腔子便空空如也,如痴如醉、雾茫茫。
莫在意,假如你行走、坐卧、读书、揽镜,皆能瞧见那人儿一个,脑海里便悲欢离合,不再由己。
话虽如此,可世上偏有那痴男怨女明知受苦,却还一意孤行,你方唱罢我登场,来趟这一滩乌噜噜的混水,为的是个什么?
他、他、他还有他,爱的无怨、爱的坚定、爱的义无反顾、爱的烈火焚情!难道就不知——爱若如此,连苍天都要妒红了眼?
红绳响铃分明和着更鼓,一声一声的扣击人心,可你无法回顾,他就已然前行。夏夜祭的烟火玉兰,灿烂过后消弥无形,捕捉不到片刻激情。
留不住的始终留不住,更不该留。
富贵如此、人心如此、只是看透的人太少,到死也都狠狠攥住,死不撒手!
黄泉路上,奈何川下。
鬼卒推推搡搡拉过个人来,他蓬头垢面,衣衫褴缕,身上沾满鲜血,鬓角飞霜,他不再年轻,甲胄歪斜,步伐虽拖沓,眼仁却是亮,不但亮,还亮的雀跃亮的安心。
他一路走一路絮叨,也不在乎人家乐不乐意听。
他说他生前是个体面人物,位高权重,手握重兵。
荣华富贵、娇妻美妾在他眼中大概比马粪强不了多少。
小鬼撇嘴,说他乃是胡说八道。
他见人家不肯相信,随手撩开衣裳指住一道伤疤说;兄弟,瞧见没有,深不深?
小鬼抻脖儿一瞧,点了点头,问他道:你这是教什么伤的,说是刀伤,它没那么宽,剑伤又没那么长,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似乎没一个对的上的!
他哈哈大笑,整好穿戴,一拍那小鬼肩膀:得啦,你也甭猜了,兵器谱上压根没这件兵器,哥哥我告诉你得了!且附耳过来。
他嘁嘁喳喳的说:这是教人拿簪子刺的。
小鬼嘴一张,立时来了兴致:照这么说,哥哥你是被个小野猫给挠了?谁家的闺女,够辣的!
“啧啧,要不说你岁数小没见识呢!瞧清楚了,这是小野猫挠的吗?这分明是小猎豹咬的!还闺女?你打听打听现在谁还玩女人,说出去都嫌丢人!”
小鬼脸上红红的,讪笑道:“呦!这我可不知道,我都嗝屁五百年了,五百年前连猪八戒都调戏嫦娥呢,那会就流行泡妞。这么说,现在阳间时兴玩男的啦?”
他挑起一边卧蚕眉,一脸坏样儿:“兄弟,你总算悟了!”
小鬼扶他在桥头坐下,细细追问,什么男的滋味如何,要怎样才能做成此事,为什么他身上会落下大疤,刺伤他的又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面对连珠炮似的提问,他不慌不忙的一一拆解,借此也梳理了一下心路——他发现这么些年过去了,他仍是忘不了他,忘不了那入骨的缠绵,更忘不了他的郎心似铁。
“我就不明白,我到底哪里比不上那个小白脸?只因为我伤了他?那也不能全怪我,是他骗我在先,我自然咽不下这口鸟气。”他越说越激动,满脸胀红:“他宁可去死,都不原谅我,你说,难道他就那么恨我?”
小鬼听了,摇摇头:“不,他不恨你,没有爱又哪里来的恨?”
他在心头翻来覆去琢磨这句话,忽然听小鬼对他说:时辰已到,晋王我们该上路了!
“你知道我是谁?”
小鬼点了点,似在回忆:“大约四十年前,有两个年轻人死后一前一后来到阴间,他们一个对我说‘我在等一个人,不想饮掉忘情水’另一个说‘我要追一个人,不愿喝下孟婆汤’,幸而俩人死的时间相差无几,最后携手入了轮回,重新投胎做人。临走他们对我说如果以后见了晋王一定要我替他们道声谢。那个长相清秀的还说他对你不起,他说这辈子欠你的得下下辈子才能还!”
“是…是他们…你说的是…是那个人,对不对?”他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为什么是下下辈子,他还打算让我等到什么时候?”
小鬼抿嘴一乐,站起身:“陆判念他二人生前情比金坚,却有缘无份,令人惋惜,因此准他二人下辈子做一对长久夫妻,你呀,莫要去凑趣啦!”
他听后反倒长长松了口气,披枷带锁的随那鬼卒往前走去,脚步是从未有过的轻松自在。
少轻狂,泪盈眸,无计长留。
见无由,恨难收,雨夜浓稠。
马革裹尸,花谢春归,
罢、罢、罢,
云迹雨踪,好梦难寻。
(歪评一则,还望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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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遥遥的想,用爱情来朦胧爱情,□莫着总是隔着春色叹花飞谢,掩去了花开花落的苦。这样想着,也早早忘了最初的人间情爱。
看完《逸春》,心头积聚的那处动人的心伤却是如何也放不下。
逸春和子安的爱情,简简单单,当初的一颦一笑如此的明白,相逢与相知,只是因为你是你。
烟花,盛开在他们彼此的两端,逸春眼中倒映的烟火,曾经是他们生命交汇的开始。
若等烟花极盛,爱也如流光溢彩,在心头久久不能熄灭。可惜它会冷却,变为千千万万处灰尘,熄灭在渐渐现实的世界中。
爱本来就是虚幻,靠着彼此的经营变得脚踏实地,子安和逸春几乎做到了,却又失去于春雨阴湿绵绵的那份冰冷。
冰冷,冻结了烟花灿烂。
人间的艰难苦恨,他们尝了又尝,却也咬牙挺过,也许不是败了,只是因为经不起亲眼见到爱情的消失,才在风雨飘摇时,放手。
我想,逸春至少是明白的,琅嬛的遭遇带给他的其实不是对爱情的绝望,而是埋在心底的恐慌,也怕爱会渐渐消失,他拦也拦不住。于是,他选择保全快要被世俗稀释的爱情,也想保全子安。
“逸春,永远不要离开我。”
“嗯。”
子安在看到那封信后曾经大喊:逸春,你骗我!
起初,浓烈的忧伤也曾袭我心,因为注定了一个悲剧。可是,始终,我还是自认为应该释怀。
走了,不再眷恋了,那是我的身体。其实我依然爱着你,把自己篆刻在你心底,不离不弃。
诺言就是这样,我答应你,永远不离开你。
其实我知道,我们一直在一起,可能彼此陌路,谁也守不住诺言,这样也好,离开,至少,彼此还有爱情。
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也许理解的不好,但是我单纯的希望每一个结局都是因为铭刻彼此最纯真的东西。
结局,那就是生死相随了吧。
逸春至死也没有欺骗子安,永不分离,上穷碧落下黄泉,他,做到了。
半年后,都中早春飞雪,打落了满枝嫩叶。
春日繁荣迟迟,不知为何。
春雪堆积,那送葬人的脚印一排一排的印在雪地,伸向远方。也许就该这般,有印子,也有痕迹,爱情,□莫是不会变的。
有种爱情,世俗□束,最终落了个七零八散。
就如琅嬛和木雅。
有种爱情,骨肉相连,一个人的离开,另一个人也会随之萎谢。
就如子安和逸春。
如此便是结局了,单纯的爱情,用爱情来写,铭刻在心,也许说了几般,也终究只是一句话。
那么些日子过去了,你依旧是你,我依然是我,而我们却不是当初的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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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风光无限柔情蜜意,转眼那知还剩恩爱几许哦,文很好看,青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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