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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WS2号:妾 打分:2 [2010-07-08 19:03:01]
PS:以下黑括号中为作者解释,谢谢亲那么认真回答我的评·~请加油哟~~点进文章初看,诡异店主和使用条例为线索的设置让我想到了恐怖宠物店(挠头)。【这个,我在文案下面的“碎碎念”一栏里已经有注明了灵感来自于《恐怖宠物店》。可能亲没有注意到吧。】 因为只是开篇,本来只是打算也一个小故事,目的只在于引出徐闲舟。所以如亲所说,我太急切了。我会好好地修改。 BUG1:明知道不能损坏书籍,从回家开始,下一刻主角就立刻损坏书籍带入考场这一点让人实在没办法信服,虽然这是小说,但希望大大还是按着常规角度来刻画人的内心和性格,写之前不妨先想想:正常人买了一本神乎其神的书,就算不信多少也会带着敬畏的心理,这时候你该怎么办?我想正常人都不会立刻去毁坏那本书,从遵守规则到破坏规则需要小小的契机和心理转变得过程刻画。 【这里我的想法是,有关于书鬼的信息都是骆涛告诉刑天书的。骆涛的成功众人皆知,所以他说把撕下一角就可以,刑天书深信不疑。因为他不知道那个时候骆涛已经出事了,既然骆涛好好的,那么按照一般人的心理,也不会认为自己会出什么事。我要检讨,我想当然而了,我应该把刑天书的这一系列内心活动都写出来,以免造成读者误会。】 BUG2:如果你买了这么一本书,你会不询问他的使用方法?很遗憾,这点最重要的竟然被你略过,硬生生地成了BUG。我的意思是说,不知道使用方法,那么主角为什么就肯定把书撕下来就能带着书鬼进入考场呢?如果知道使用方法,那么这样的使用是不是又与条列相违背?又如果是其他的使用方式,那天书何必去触犯规矩?你的意思也许是带着书鬼就能考好,但是你想没想过,这么大个玩意带进考场没啥特殊方式基本不可能……那么主角就是要这么用的,你觉得他会想不起问这个问题么? 【这个。我在第二章第四段写明了“昨天夜里,他按照骆涛教给他的,先将用朱砂笔写着“请颜先生”的黄纸夹在古书里,焚香一柱。香尽后,双手捧着黄纸,夹进历史课本中,然后再焚香。如此过了一夜,今天早晨他将书鬼请回后,悄悄撕下古书一角,藏在裤兜里进了考场。”骆涛告诉了他方法。】 BUG3:那么小一个书角而已,骆涛又是怎么样知道天书放在裤口袋里的呢?如果他的设定本身就不平常,那这个当我没说。因为大大的文我没看完,看到第二章快结束已经出现了这么一些BUG,这些BUG不改文章站不住脚。【也许是我的表达能力有问题。骆涛这个人物,其实一开始就是鬼。因为当初刑天书怂恿他无视协议毁坏了书,所以他得到了惩罚,他已经死了。而刑天书正好完全忘记了他,所以换成他怂恿刑天书毁书。我这样写是想暗示骆涛有问题,但似乎适得其反了?OTL。】 这个对话前面天书一直没提起书鬼,倒是骆忽然来了这么没头脑的一句,说实话我看了无数次才理清其中关系,人物对话混乱的时候不妨在 某句话的后面加上说话者的动作眼神,既可以增加代入感又可以区分对话顺序。 【这里我用了倒叙的方式,是骆涛的回忆。其实刑天书是和骆涛同一时间知道有书鬼的,只是后来他忘了。我想还是我的叙述方式有问题,我检讨。】
[1楼] 作者回复 [2010-07-08 19:15:19]
您连我的解释都一并发了。。“【】”里是我对您的评论做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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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给力的丫头 [2010-07-08 21:52:19]
个人言论。。于是俺小小声,乃说的BUG,俺明明都是懂得的。。。这种长评,很伤人心的。。。同为作者的人表示鸭梨很大。。。
[3楼] 作者回复 [2010-07-08 21:56:5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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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WS2号:妾 打分:2 [2010-07-08 19:03:01]
PS:以下黑括号中为作者解释,谢谢亲那么认真回答我的评·~请加油哟~~
点进文章初看,诡异店主和使用条例为线索的设置让我想到了恐怖宠物店(挠头)。【这个,我在文案下面的“碎碎念”一栏里已经有注明了灵感来自于《恐怖宠物店》。可能亲没有注意到吧。】
因为只是开篇,本来只是打算也一个小故事,目的只在于引出徐闲舟。所以如亲所说,我太急切了。我会好好地修改。
BUG1:明知道不能损坏书籍,从回家开始,下一刻主角就立刻损坏书籍带入考场这一点让人实在没办法信服,虽然这是小说,但希望大大还是按着常规角度来刻画人的内心和性格,写之前不妨先想想:正常人买了一本神乎其神的书,就算不信多少也会带着敬畏的心理,这时候你该怎么办?我想正常人都不会立刻去毁坏那本书,从遵守规则到破坏规则需要小小的契机和心理转变得过程刻画。 【这里我的想法是,有关于书鬼的信息都是骆涛告诉刑天书的。骆涛的成功众人皆知,所以他说把撕下一角就可以,刑天书深信不疑。因为他不知道那个时候骆涛已经出事了,既然骆涛好好的,那么按照一般人的心理,也不会认为自己会出什么事。我要检讨,我想当然而了,我应该把刑天书的这一系列内心活动都写出来,以免造成读者误会。】
BUG2:如果你买了这么一本书,你会不询问他的使用方法?很遗憾,这点最重要的竟然被你略过,硬生生地成了BUG。我的意思是说,不知道使用方法,那么主角为什么就肯定把书撕下来就能带着书鬼进入考场呢?如果知道使用方法,那么这样的使用是不是又与条列相违背?又如果是其他的使用方式,那天书何必去触犯规矩?你的意思也许是带着书鬼就能考好,但是你想没想过,这么大个玩意带进考场没啥特殊方式基本不可能……那么主角就是要这么用的,你觉得他会想不起问这个问题么? 【这个。我在第二章第四段写明了“昨天夜里,他按照骆涛教给他的,先将用朱砂笔写着“请颜先生”的黄纸夹在古书里,焚香一柱。香尽后,双手捧着黄纸,夹进历史课本中,然后再焚香。如此过了一夜,今天早晨他将书鬼请回后,悄悄撕下古书一角,藏在裤兜里进了考场。”骆涛告诉了他方法。】
BUG3:那么小一个书角而已,骆涛又是怎么样知道天书放在裤口袋里的呢?如果他的设定本身就不平常,那这个当我没说。因为大大的文我没看完,看到第二章快结束已经出现了这么一些BUG,这些BUG不改文章站不住脚。【也许是我的表达能力有问题。骆涛这个人物,其实一开始就是鬼。因为当初刑天书怂恿他无视协议毁坏了书,所以他得到了惩罚,他已经死了。而刑天书正好完全忘记了他,所以换成他怂恿刑天书毁书。我这样写是想暗示骆涛有问题,但似乎适得其反了?OTL。】
这个对话前面天书一直没提起书鬼,倒是骆忽然来了这么没头脑的一句,说实话我看了无数次才理清其中关系,人物对话混乱的时候不妨在 某句话的后面加上说话者的动作眼神,既可以增加代入感又可以区分对话顺序。 【这里我用了倒叙的方式,是骆涛的回忆。其实刑天书是和骆涛同一时间知道有书鬼的,只是后来他忘了。我想还是我的叙述方式有问题,我检讨。】
[1楼] 作者回复 [2010-07-08 19:15:19]
您连我的解释都一并发了。。“【】”里是我对您的评论做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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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给力的丫头 [2010-07-08 21:52:19]
个人言论。。
于是俺小小声,乃说的BUG,俺明明都是懂得的。。。
这种长评,很伤人心的。。。
同为作者的人表示鸭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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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0-07-08 21:56:5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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