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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乐思茗的悠闲生活》  第24章

网友:= = 打分:0 [2010-03-21 02:42:11]

……养孩子不是养猫猫,哪儿能这么说养就养了……汗……一个家庭为了一个儿童的成长得操多少心,可不只是喂三顿饭的事儿。
再者说了,不说这乐乐应的没有道理,就老爷子来说也不可能把个女娃留给个大学生养啊!这孩子自己都没独立呢(他有空间的事儿老爷子可不知道,其他人眼里这就是个普通的大男孩儿),怎么能让他还带着个孩子?先不说能不能养活了,带着个孩子对乐乐来说不论是以后工作还是找对象结婚那都是个不小的累赘,明白世事的老人怎么能做这种要求?如果问乐乐他小姨小姨夫还凑合,而且就是他们也得考虑考虑才能答应这事儿。
最后还有那债务,更不靠谱儿了,哪儿有这种转移方式……?汗……只要乐乐不接受财产转移,说白了就是不要遗产,自然也没有替他还债的义务。如果他的房契能值三十万,早就应该能还上钱了。如果不值,给别人个小恩小惠再还个大头,哪儿有这么算的啊。
总之这章实在有点儿禁不住推敲,堪称硬伤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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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2010-03-21 23:16:38]

对,偶也觉得这章问题大~但是偶改不来啊~请无视这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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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0-03-21 23:27:42]

那地类似于把地卖给小乐,再让小乐还钱,就相当于小乐用钱买了地,钱还是乐大爷还的~大概是这个意思。至于欠债不还完,其实也有试探人心的意思在,而托孤给小乐,是应为乐大爷已经找过所有认识的亲戚了,都不合适,小乐已经是最后一个了,可以说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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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 [2010-04-05 16:38:17]

这里太不合理了。没人说收养个孤儿就要承担她家的债务的,算是个不小的bug了,至于地契,叹气,保存了几十年的地契,中国有这种东西么。中国是土地公有制,即使买了地也只是买下70年的使用权,在农村村民们种的那些地是承包的,没有私人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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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BingXue [2010-05-15 00:26:58]

我家祖宅就有一张又残又旧的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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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浮夢風谷 [2010-05-19 16:56:54]

说到收养孩子,我就想到我看过的《我的女儿之我的天使》这文,原来好像叫《我的天使我的女儿》那个女儿控的宇文松。如果小乐像宇文松那样性格,不知道叶擎要是毛手毛脚不规矩的话会不会被拍飞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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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不哭就不哭 [2010-06-21 17:15:32]

怎么说呢……收养孩子是要有法定年龄的……还有固定收入……你该不能收养一孩子让人家跟着你吃苦吧……不过……算了,无视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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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者回复 [2010-06-21 17:47:18]

继续无视吧,说是收养其实跟本没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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