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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魔王》  第16章

网友:半碗黄豆~ 打分:2 [2009-09-11 02:12:36]

这年头,穿越成了流行,穿成莉莉不奇怪,穿成伏地魔不奇怪,黑暗战胜正义也没啥好奇怪的,就连黑魔王要宣称转行,也不要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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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很多HP同人文,黑暗系尤其多,因为本人是V殿本命。看过太多冷酷的,温柔的,没人性的,傲娇的伏地魔,说实话,不麻木是不太可能的,但这篇文还是让我欣喜了一下,也把我从深潜状态中炸了出来。。。
这里,伏地魔依然是伏地魔,他是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他有高强的魔力,有成堆的仆人,也有比仆人更多的仇人,但在这里,伏地魔不再是黑魔王,她不致力于制造恐慌与恐怖,不热切于宣扬纯血和杀戮麻瓜,不无时无刻想着怎么飞离死亡,但他依旧热衷于与邓布利多作对,当然,这次,是他占上风。。。
这里的伏地魔依然有王者般的气度和与之相配的冷酷,但不同的是,现在的他不会不仅把魔杖对向仇人也把魔杖对向手下,他选择了更“温和”,当然,也更致命的打击方法,巧克力事件让人会心一笑,Lucius那句胃疼也让人捧腹。在结婚事件中,伏地魔向Lucius灌输的“杀人越货本就一家!你们以前没想到现在就不会想吗?更何况我只是叫你们去越货,这总比杀人轻松吧?”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流氓。。。然后,由此推之,当原本就精明奸诈的食死徒披上流氓的外衣后,这个天下,是不是就唯我独尊了?
还有在邓布利多办公室里那句“不好意思,这人啊,总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不禁让人目瞪口呆,毕竟,前任伏地魔想出来的蕴含他人生最大追求——飞离死亡意义的名字,被他轻描淡写的诠释为年少轻狂的无知,不仅邓布利多,连读者我都有砸东西的欲望。。。梅林,这个世界真河蟹。。。。
黑魔王不止一个,但我爱的是伏地魔,当伏地魔不再是黑魔王,而变成了比黑魔王更强大而有心计的黑黑魔王时,我有什么理由,不更爱他。。。
当黑魔王不再是黑魔王,故事已被篡改,结局已被改变,一切都很美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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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弱弱的问一下,V大的CP是谁啊?
PS,想睡觉了,先写到这里,下回重写一篇好了,这篇貌似很短。。。

   

[1楼] 网友:monight [2009-09-11 06:25:55]

I wanted to ask the CP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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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09-09-11 08:25:14]

大大,长评记得写标题,否则就不算长评滴,抚摸~~~明天重发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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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09-09-11 08:35:16]

大大的评写得很好,某烟都开始怀疑,有这么好吗?脸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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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璨若晨曦 [2009-09-11 09:14:01]

风烟。。不要逃避CP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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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09-09-11 09:19:14]

某烟早就说过,V殿是无CP的,如果大大们的希望真的很迫切,可以考虑最后的无责任番外,所以晨曦你就表想了~~~顶锅盖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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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专业围观团的黄豆~ [2009-09-12 02:20:40]

话说,不是偶不想写标题,只是,貌似字数不到1000不算长评。。。。
哎哎,捏么有爱的V殿,可以考虑当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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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半碗黄豆~ [2009-09-12 02:22:44]

今天加一段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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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回复 [2009-09-12 21:46:26]

谢谢大大们支持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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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2-25 10:38:43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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