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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不红就要继承家业[重生]》  第5章

网友:江营芙32% 打分:2 [2023-07-04 22:45:39] 来自黑龙江

这个歌吧,不算是矫情,打个比喻啊,算是巧合,你点了外卖放在门岗,去了看到姓一样,尾号一样拿回家吃了,发现跟你点的东西不一样,然后发现一个同姓的人,同尾号的人,跟你点的同一家,很巧合,你吃完也不能放回去了,你还联系不到人家,说实话,我是多少有点难受,也可能跟我错过的外卖,有关(可恶,这个例子好像不是很符合)反正我是很容易产生负罪感的人,我觉得,如果在得知主人的前提下,捡到了他的东西,主人现在不知道丢了,你还不还,可能对主人来说,这个东西不是很重要,他甚至忘了有,但是你知道,你留下来还是还回去,或者扔掉,我个人举例,我真的没办法留下,就算是东西的主人觉得没什么,甚至根本不知道,我就算扔掉,或者假装没看到,我都不想自己留着,感觉会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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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2023-09-08 08:47:22] 来自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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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李小七QvQ [2023-10-14 12:17:27] 来自福建

误拿别人外卖和捡到别人东西,本质上这个东西都是别人的。可是主角在别人买歌之前先花钱买了歌,那这个歌就是自己的啊。跟你举的例子没有关系。对于卖歌的创作人来说,卖给谁都是卖,而对于买歌的人,你先掏钱就是你的,我在你之前掏钱那就是我的啊。只是多了前世这个因素在,但是这一世,事情还没发生那歌就没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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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祁以晏 [2023-10-21 07:32:04] 来自湖北

跟你举的例子完全不沾边,他买那些歌的时候都已知所有,而不是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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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2-18 02:21:28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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