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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转发一万条锦鲤求死》  第15章

网友:醉月清歌 打分:2 [2018-11-17 18:56:02]

诶。。。前边想说的,然后当时打完字了显示没登录。。。就。。算了。。。就怎么说呢,个人观点。“包养”,一方出钱,一方出让身体(部分?)使用权。只有商品才可以买卖(进行交易),那么把身体(的部分的使用权)当做商品来进行交易,emmmmmm~~~~~~~~就无论性别,性质是一样的。但是,讲述一个人,和倡议一群人的性质应该是不同的。比如微博上边很多人讲的应该“□□合法”,就和作者文中的某两个人物有“包养”协议,个人认为性质也是不同的。就,“我”实在没办法把自己卖了,和“我”认为应当恢复合法买卖人口。。。。就性质是完全不一样。

   

[1楼] 网友:醉月清歌 [2018-11-17 18:59:41]

“女性”“男性”是集体名词,一个人,不能代表集体,这样。
物化的话,就文中来讲,是人物将自己当做商品来进行交易,而不是某个集体都(必须?可以?应该?)这样,所以个人认为,物化有,物化女性没有。这样。
不知道会不会有歧义。摸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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