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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生之撩你赖你爱定你》  第1章

网友:曹小曹 打分:2 [2018-09-10 12:56:55]

唉~真的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还是想说些什么!我只是作为读过两本书的读者,说一下个人见解!我真的怀疑义愤填膺这个词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两篇文我都看过,揪其细节的话,前面章节很多很多地方是不一样的。都是重生文~都是现代文~都是伦理文~在这样一个个已经定死写文方向的前提下写文,很有可能会有撞车,这难道不应该情有可原嘛!大多数电视剧都会标明“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句话既然存在必然是有其存在道理的,就像那么多的清宫剧,谁能说他们能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嘛。我也写看了调色盘,从称谓来说,都属于伦理文,年下肯定都想称呼年上的名字,在前期作为一个年长自然而然会认为年下没大没小,没礼貌。从年龄方面说,作者设定是姐姐妹妹,从现实方面讲相差1~5,应该不会产生依恋并导致最后陷入爱恋,只会你抢我的,我抢你的,妈多疼了你一点,爸多疼了她一点;6~10之间算是一个合理的时间,年上已经懂事,并且可以在家长很忙的情况下照顾年下;10岁以上的话,首先年上要上学,并不会有那么多的时间照顾年下,如果再长的话,也没有收养的必要了,就不会有这篇的存在了;从人物设定,这篇文是年下单相思,并没有说姐姐也有相同爱恋,为了不使姐姐困扰,开始自我堕落,姐姐是因为意外而亡,猪脚是因为酗酒抽烟,最后可能被烧死的;而另一篇文却是两人互相爱慕,却不自知,年下的堕落刺激着年上酗酒消愁,以致终成悲剧。既然都是重生文了,当然要有重生,本文只是单一的年下重生,既然重生自然求一个圆满的结局,前世没有在一起,还是悲剧的结局,今生努力追求,结局再坏还能比前世再坏,在这个环境下,年下各种撒娇卖萌吃豆腐占便宜撞车,难道一定要被说成抄袭嘛;而另一篇文确是双重生,虽然大半文章不细心看并不能发现,但是两两重生相互作用的结果比单一重生会复杂很多,而且文中并不止这两人重生,势必会更复杂。还有偷亲,作为一个重生的年下肯定想尽办法占便宜,蹭被窝自然而然会是一个梗,既然都在一个被窝了,趁年上睡着偷亲,感觉可以是惯性思维吧,我和喜欢的人在一个被窝,我也会想办法偷亲的,而且本文这个偷亲梗也并没有过多描述;另一篇文这个偷亲梗埋伏还挺久,而且被偷亲的年上是装睡被亲。前面这些章节读起来也只能说相似,大环境定了,必然会有一些局限性,所导致相似的结果难道不该情有可缘嘛!作者文笔可能不如另一篇作者的文笔好,但是通读全文也能发现这是作者一字一字敲打出来的,费了心血写出来的!却因为前面章节的一些相似之处被全盘否定,甚至恶意诋毁,刷负。后面作者的写文方向与另一篇的走向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方向。虽然后期副CP的情节比较多,但也完全能说明这是作者自己的构思!看到那些说人肉,锁文,自杀,等字眼的人你们真的是摸着自己的良心说的嘛,看到那些说一模一样的,你们真的有认真的通读两本书嘛,没有通读两本书,恶意的散发造谣,不仅让更多的读者认为这篇文是抄袭,还让另一篇文的读者,在气愤之下,自然不能理智的对待这篇文和本文作者,而是全心的找出相似之处,贴出公告,说抄袭一类的话!可是一旦公开说明只会让更多只读前面部分章节的人认为这篇文相似之处是抄袭。对作者的打击可能更严重吧,费劲心思的一篇文,却被定义为抄袭,文下一片诋毁,一些NCF更是会经久不息的评论,刷负!让一些没看过另一篇文的读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硬生生的将自己对这篇文的喜欢转化为厌恶!时间久了,另一篇文的作者或许都忘了这一茬,生活依然照旧,没有任何影响改变。可是粉丝却会时不时过来羞辱,这是从评论时间看到的,也是事实,而本篇文的作者却要永远背着抄袭的锅,甚至有可能再也没有心情写百合文。不说作者的文笔怎么样,不说这篇文的质量怎么样,不说作者写文的目的是什么!就因为前期一些情节的相似就将整篇文章定义为抄袭,这样真的好嘛,难道大家不知道现在网络文字的杀伤力和传播力嘛,难道大家不知道诋毁造谣达到一定程度是违法的,难道大家不知道诋毁达到一定程度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嘛!这是本人对一些恶意诋毁所有的一些感慨吧!也只是希望这篇和作者能得到公平得到对待,而不是打上一些不实的标签!抄袭自有抄袭的定义和区分,结尾附上,希望看了本人感慨的人能好好看一下抄袭的定义!!!
ps: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1楼] 网友:流氓兔不刷碗 [2018-09-23 11:23:38]

这是洗地?这文直接完结,收钱就好,换个马甲重新开新文,完美,这文作者关闭微博评论不出来解释,放2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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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2018-09-24 10:10:35]

洗白?不是抄袭能看几章就可以联系出小姨?相似?啧,也真会洗的,不是抄袭让作者出来声明啊,到现在也没吭一声是什么意思,默认?还是公道自在人心?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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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魔术党头顶青天。 [2019-05-16 23:16:34]

这群键盘侠真的是太恶心了。因为言不责众吗?不说曾经的那些个言情,还有其他网站的蓝屏了。就单单说现在还有好多撞题材的呢。只是凑巧选择了类似于亲属关系,更何况两者的亲属关系还不相同,开篇主角做过的一些事情,就说是抄袭,真的是做事不过大脑。就是不说最开始主角做过的那些个事情。光是你们说过的那些重复做过的事情,我是没有看出来哪一点时具有唯一性和独特性的。很多小说都有在写啊。非盯这个不放,真是搞笑。抄袭之所以是抄袭,是因为具有独特。可是完全可以看出来重复的,只不过是大众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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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魔术党头顶青天。 [2019-05-16 23:20:39]

这差距那么大,真不知道是眼瞎了怎样的程度才能看出来是抄袭。这本的锦衣华服,总是小姨那样子的粗布麻衣可比。哦,呵!嘲讽谁还不会呢?如此明显的区别,竟然看不清。一看就是请了水军的好吗?如此浓郁的恶毒气息,键盘侠的味道真的是让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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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0-02 21:47:02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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