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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自作自受》  第25章

网友:番茄面条95% 打分:2 [2013-12-15 11:06:24]

捡到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还到底犯法不犯法呢?
我麻麻同事的女儿,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她关车门之后就反应过来了,但是再怎么拍车窗司机也不理她,就那么开走了。
她的手机有GPS定位,知道手机现在在哪儿,估计就是那个司机在用。她到公安局去求助,结果人家告诉她,谁让你自己不小心呢,我们不会给你找的。

   

[1楼] 网友:a [2013-12-15 11:27:33]

这个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一般来说数额比较大才会立案,你这个如果有确凿证据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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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sksk [2013-12-15 14:42:57]

去报案要说被偷,不能说掉,不然不立案,杯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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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番茄面条 [2013-12-15 20:58:15]

当时我们听说这件事,感觉都很不好呢。当着主人的面把东西拿走,这样都可以理直气壮?
那是不是大街上只要有人把东西掉在地上,趁人家还没有弯腰,我先去捡起来,捡到就跑,这样也没关系呢?
那个司机做的就是这样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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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番茄面条 [2013-12-15 21:03:29]

以后手机这样的东西里面,都应该安上警报器。一旦丢了,主人就可以通过密码去触发警报,只要有电手机就会狂响个不停,不知道密码就永远也没法让它停下来,这样不是比GPS好多了吗。
这样一来,就没人会去偷抢手机了,反正到手了也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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