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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有青春相伴的日子[网王]》  第21章

网友:^*^ 打分:2 [2007-06-06 14:26:00]

实话,我怎么也无法相信,你和14的文能心有灵犀到这种程度!其他文里也有这些内容我不否认,不过送糖这个我到只看过14和你写过,或许是我看文还不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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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好猫:那个,偶多嘴一句,说雷同,通常不追究责任;说抄袭,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了,通常是要追究责任的——抄袭是很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哦!不过,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而不是题材(表述不是很严谨,但大意如此),仅仅雷同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哦^*^(雷同和抄袭可不是一回事情,抄袭肯定有雷同,但雷同不一定是抄袭)。举例而言,汉武大帝和大汉天子都是讲汉武帝的,这叫雷同(题材上的雷同),但是,可不能说这两部戏谁抄袭谁,它们的表现形式(怎么讲汉武帝)是不同的。就送糖而言,那只是题材雷同,但是,具体表现形式(以什么样的语言组织来反应送糖这件事)如果不同,那说抄袭就有些严重了。如果题材雷同是抄袭的话,那除了第一个写穿越文的人,其他都是在抄袭。还有,表现形式有时候确实也会有雷同,但那也不等于抄袭,抄袭通常还包含着“故意”、“不劳而获”之意。我们之所以能写文,都是基于读了很多前人的文章,这肯定是要被影响的,语言的组织什么的,都很可能受到自己读过的文章的影响,有雷同之处也是很有可能的,但是,这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不是主观上真正要去“拿”(或说“偷”)别人的,偶前面曾说过的那个关于“每一天都是新的”的表述,就是一个例子,会说的人太多了,这不仅内容一样(都是在表达对新的一天的希望),形式也一样(就这七个字来表述),可这决不是抄袭,只是雷同而已,纯属巧合。在偶看来,抄袭是一个很严重的词语,偶对抄袭的人的感觉是厌恶、憎恨,但是雷同呢?一笑而过罢了,或许还会觉得“英雄所见略同”呢。偶觉得,在说一个作者“抄袭”的时候,无疑在判这个作者死刑,人命关天,需要更加审慎。
To 星辰大海:偶写PS的时候,其实是先看了很多人的PS的,然后按照别人写的那种模式写了一个初稿(那真的叫抄,抄表现形式,而不是内容,人和人不同,这内容肯定不一样),然后就开始按着自己的思路改。偶改了三个月,最后改到自己满意的时候,发现,和初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连初稿的影子都看不到。偶这么说,并不是意指作者的文章抄袭什么的,而是想说,好文章是改出来的,或许刚开始借鉴了别人的(谁的文章没有借鉴别人的呢?上初高中的时候(偶那个时代),老师就交过偶,写文章引点儿古今名言),但最后改完,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艰辛,作者没有理由说文章不是作者自己的,作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往下继续写,最后再回过头来慢慢改——还是按着作者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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