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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唯有时光与你不可辜负》  第19章

网友:sunny. 打分:0 [2014-05-02 23:36:52]

作者不是不V的么?!欺骗观众啊

   

[1楼] 网友:tanli0516 [2014-05-12 14:55:47]

她也需要糊口,大家都能理解吧。消耗别人免费劳动力应该是最不好意思的事了吧,劳动有报酬本就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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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yaoniduiwoXXX [2014-05-12 16:00:28]

如果v了之后速度和量可以上去我也乐意,可我担心的是即使v了也不能保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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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胖子 [2014-05-12 21:22:49]

这个年代已经把“承诺”这个词毁的面目全非了,所以别把他人的话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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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寒武纪 [2014-05-12 22:46:23]

楼上是愤青吗···最不喜欢这种让我心脏起鸡皮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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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寒武纪 [2014-05-12 22:47:58]

话说我完全忘记作者说句这句话了,你一说才想起来的,反正作者写的很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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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胖子 [2014-05-12 23:57:32]

4楼,你说的楼上是我么?如果是,那我就反问一句:你是脑残么?说过的话出尔反尔的确是该作者的行为,但我没对任何人说过激的话,毕竟v不v是她的自由,买不买是读者的自由。我只是在客观的陈述事实,怎么就成了愤青?还有你是不应该吃点药或者去医院看看自己是不是有心脏病,那里能起鸡皮,我真的担心你的寿命还有多长。当然如果你说的楼上不是我,这些话自然也不是说给你听得。顺便提醒你一句,你说话的口气似乎更像愤青,在不知道怎么好好说话以前,不要说太多,不然总有看不过去的,会来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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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胖子 [2014-05-13 00:04:55]

还有,你忘记别人说过的话,只能说明你的记忆功能有缺陷,但不能证明别人没说过,文章写得好不好,与楼主在探讨的话题是不相干的事,所以你不觉得你的逻辑是有些问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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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胖子 [2014-05-13 00:17:02]

你喜不喜欢别人,是你的自由,但你没必要到处挑衅,指着别人说:你真烦人。这就让人看不过去了,毕竟不是谁都会在被你白骂一顿之后,还能淡定的告诉自己,别生气,只是一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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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胖子 [2014-05-13 00:21:09]

上面的词是feng gou。别误会,我只是怕影响阅读,所以才补充的。当然我也的确比较无聊,说了太多不相干的话,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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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年华已朽不自知 [2014-05-13 11:56:15]

别人说一句就发病说那么多句,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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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二货 [2014-05-13 20:50:31]

这里的病人真不少,说的不是一句吧。莫非还不会数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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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tomorrow [2014-05-13 20:56:35]

有的人说一句话就能气死一片人,相互理解下吧,这里面就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素质和水平的人都有。嘴欠的人,最招人烦,这样的人到哪都膈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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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2014-05-13 21:00:42]

太可怜了,还不会数数就来看文章,真怀疑你能不能看懂别人写的内容。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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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胖子 [2014-05-13 21:06:42]

123都数不清,还来读文章,真怀疑你的智商可以看懂别人说的话么?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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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cloud [2014-05-13 21:23:50]

人家作者都没说啥,反倒是粉丝蹦出来进行维护了。做人怎么的也得有点原则吧,不能因为你喜欢谁就无底线的维护吧,这样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能让人想起一个词,nc粉。还是就事论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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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阿荛 [2014-05-14 09:03:28]

。。。。。。。有点过激了吧。。楼主吐槽也正常,但下面那个评论一看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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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作者回复 [2014-05-16 20:49:23]

这一章作者的话里原来写这文不V大概这章还是2012年写的,那时候我确实时间比较多,觉得不V也能写完这个文,但后来因为从国外回来,辗转又变动了好几个城市工作生活,导致继续再写已经是2014年了。我是一个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的人,V了之后能有榜单,榜单字数有要求,可以逼迫我更新,事实也证明,V之后我确实都按照榜单完成了,这一期榜单也会继续完成。
我也记得我大概哪一章写过不V,之后V,但当时追文从12年追到14年的读者都还能非常理解我,我很感激她们,但是因为也很忙,也没去改前面的作者的话。导致新读者可能有意见。
那么,对于一些觉得我曾经说过不v,后来V就是非常不能接受的读者,我平时都懒得写长,但这里统一回复下,我说不V,只是我的单方行为,我们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个合同,因为事实上并没有人支付我一个对价让我必须有义务保持这种不V的状态,我对此没有义务。即便是赠予,也并不是不能反悔的,现实发生了变化,有些单方的承诺不能再履行,比如说当初说要赠予,但一年后自己也几近破产,作为当初被允诺赠予的人,总也不能揪着对方要求人家继续赠予呀。这是一个道理。
以及在任何事情上我都不喜欢别人酸酸的矫情的拿承诺不承诺来道德绑架。这么一点小事还要上升到社会当代承诺机制的丧失和沦陷,感觉不会再信任其他人了。那得活的多累多矫情?
总之我非常感谢老读者的包容,还有我不喜欢有攻击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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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2-26 20:37:09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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