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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打分:2 [2014-04-02 17:50:06]
前几年有阵子有个在百合区出没的未署名长评,因为内容过于令人无语,所以印象深刻,虽然总觉得文风很像大梦,但大梦作者很有名所以止于猜测,今天闲来一逛,算是得到答案了吧,只是这么久了,作者的理由我依然不懂.大概是我慧根不够,我不知世上是否真有神佛,真有因果,也没胆量说没有,我只知不管有无,同性恋甚至爱情都不是判别行为善恶的准则,更不是判断个人好坏的唯一标的,一个人不会因为是同性恋而使所做的善行转恶,是异性恋而使恶行成善,若真如此,那就不是个人的错,而是使用这种衡量基准的社会太过可笑.我很怀疑如果作者是在一个性别婚姻都平权不歧视的地方,例如挪威或德国长大,会不会在精研宗教后还有相同想法,会不会在文案上留下同样的话,我甚至认为一个谨守品行,言行端正,重责任守承诺的同性恋者若看到这段话,他大概也只会苦笑,甚至习以为常,因为这样的论点真心不罕见.作为一个屌丝异性恋者会这样想,是因为工作这几年,光是顾家就很累,赚钱还要尽量不现实不麻木不让良心被狗啃光吃掉, 仅仅如此就已竭尽所能,因为有那么多错的,没办法改变,无能为力的事,而那些,才是罪,才是该到地府受苦的,而区区同性别间的情爱,有什么能耐能拿来和那些相提并论 ,有本事成为”罪”?我不懂,无法理解,完全不能体会,我只知道如果变成同性恋就能让我接受那些破事,让我心平气和的闭眼捂耳同流合污,那我立马就去,可我做不到,也没办法变成同性恋,只能在这里提问,希望得到作者答案解惑.虽然这篇文是我七八年前看的,也不会再追,但请相信我的诚意,我真的已经想不明白很久很久很久了,如果方便请作者尽量回答我吧,不方便就算了…
[1楼] 作者回复 [2014-04-02 18:25:07]
楼上的同学,您下面的这句话是啥意思?“前几年有阵子有个在百合区出没的未署名长评,因为内容过于令人无语,所以印象深刻,虽然总觉得文风很像大梦,但大梦作者很有名所以止于猜测,今天闲来一逛,算是得到答案了吧”-----------------------------------------------------------------------本人可以声明,本人从未在百合会发表过长评,偶在大约2007年的时候就不再去百合会了,而且,偶从来不在百合会看小说或者什么之类的。原因很简单,偶曾经在大梦群里公开说,百合会的小说都是很黄的,太色了,教坏小孩子,偶一直很反感百合会。如果您是来打广告的,那么您走错地方了,因为现在大梦这个小说没几个人看,达不到宣传贵网站的效果。如果您纯粹是为了发泄,您可以继续。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14-04-02 18:40:43]
如果是晋江百合区,偶记得偶曾经去过几次,但我记得我发的是关于大秦帝国的长评。如果有关于道德方面的讨论,那大概就是在下。在下一直不遗余力地使劲宣扬道德,宣扬品行。关于你的苦恼,首先,是否同性恋当然不是衡量一个人好坏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是衡量好坏的标准。我也从未说过,同性恋是坏人。如果你有仔细看我的各种回答的话,你就该知道,我批评的是换情人如换衣服,还有一夜情,乱交之类的恶行。文案上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在宗教里同性恋是要下地狱的。作为一个作者,我始终信奉的是:文以载道。而我曾在文中反驳过男女结婚是天道的说法,这样是不负责任的。尤其在我深入了解了宗教之后,如果我不将了解到的真实宗教说法再告知这读文的众人,那么,这是我的过失。同性恋之所以下地狱,是因为属于邪淫罪业,而非因为同性恋者就是坏人。如果解释起来,会很长。如果你想知道原因,很简单,请你自行百度,总归会找到详细的解释。(请自己找答案,不要做懒人)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更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一段文案,会被人曲解的五花八门。如果读者的语文合格的话,一般都应该能理解文字,只要你自己一个一个字读完文案,而不是情绪化地跟别的东西划等号。
[3楼] 网友:??? [2014-04-02 19:36:57]
我说的是晋江百合文区,那篇曾在各个比较有名的百合文里出现的长评,至少四或五年前吧,若我认错了,请容我在此致歉.至于文案,我真的是全读完后,就字面意思还有全文意思,得出来的结论,真不认为有曲解,那就各自表述吧.而宗教方面,我看过了,看过很多次,就是这个同性恋属于淫邪之罪的设定无法说服我,但作者似乎接受,所以我不明白,不过仔细想想这是信仰自由,我过于强求,再次致歉.
[4楼] 网友:美仁 [2014-04-03 18:16:07]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给小说写长评的,只有两本:一本是《大秦帝国》,列在本人的晋江个人栏里,最早发表在□里,署名:huoyun;一本是《纵横gl》,长评名为《关于嫣然的几点疑问》,署名:huoyun;至于其它百合或gl小说,在下看过的大概不超过6篇,而且都是在2007年之前看的,自2008年起已不再其它美或百合小说。因此,在下无缘为其它百合或耽美小说写长评。-------------------------------------------------------------------本人为电视剧写长评的,只有一个《新白娘子传奇》,现列于晋江作者个人栏里,最早发布于靑姐花园和百度,署名:huoyun。如果您在网上任何其它地方看到任何为其它小说或电视剧所写的长评,均非本人所写。
[5楼] 作者回复 [2014-04-03 18:18:13]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给小说写长评的,只有两本:一本是《大秦帝国》,列在本人的晋江个人栏里,最早发表在□里,署名:huoyun;一本是《纵横gl》,长评名为《关于嫣然的几点疑问》,署名:huoyun;至于其它百合或gl小说,在下看过的大概不超过6篇,而且都是在2007年之前看的,自2008年起已不再其它美或百合小说。因此,在下无缘为其它百合或耽美小说写长评。-------------------------------------------------------------------本人为电视剧写长评的,只有一个《新白娘子传奇》,现列于晋江作者个人栏里,最早发布于靑姐花园和百度,署名:huoyun。如果您在网上任何其它地方看到任何为其它小说或电视剧所写的长评,均非本人所写。只因本人学识有限,才气太低,所以,无法洋洋洒洒到处写长评。
[6楼] 网友:ted [2014-05-08 16:26:00]
作者君不用动气,不明事理之人何其多,任他就好,管多了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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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打分:2 [2014-04-02 17:50:06]
前几年有阵子有个在百合区出没的未署名长评,因为内容过于令人无语,所以印象深刻,虽然总觉得文风很像大梦,但大梦作者很有名所以止于猜测,今天闲来一逛,算是得到答案了吧,只是这么久了,作者的理由我依然不懂.
大概是我慧根不够,我不知世上是否真有神佛,真有因果,也没胆量说没有,我只知不管有无,同性恋甚至爱情都不是判别行为善恶的准则,更不是判断个人好坏的唯一标的,一个人不会因为是同性恋而使所做的善行转恶,是异性恋而使恶行成善,若真如此,那就不是个人的错,而是使用这种衡量基准的社会太过可笑.我很怀疑如果作者是在一个性别婚姻都平权不歧视的地方,例如挪威或德国长大,会不会在精研宗教后还有相同想法,会不会在文案上留下同样的话,我甚至认为一个谨守品行,言行端正,重责任守承诺的同性恋者若看到这段话,他大概也只会苦笑,甚至习以为常,因为这样的论点真心不罕见.
作为一个屌丝异性恋者会这样想,是因为工作这几年,光是顾家就很累,赚钱还要尽量不现实不麻木不让良心被狗啃光吃掉, 仅仅如此就已竭尽所能,因为有那么多错的,没办法改变,无能为力的事,而那些,才是罪,才是该到地府受苦的,而区区同性别间的情爱,有什么能耐能拿来和那些相提并论 ,有本事成为”罪”?我不懂,无法理解,完全不能体会,我只知道如果变成同性恋就能让我接受那些破事,让我心平气和的闭眼捂耳同流合污,那我立马就去,可我做不到,也没办法变成同性恋,只能在这里提问,希望得到作者答案解惑.
虽然这篇文是我七八年前看的,也不会再追,但请相信我的诚意,我真的已经想不明白很久很久很久了,如果方便请作者尽量回答我吧,不方便就算了…
[1楼] 作者回复 [2014-04-02 18:25:07]
楼上的同学,您下面的这句话是啥意思?
“前几年有阵子有个在百合区出没的未署名长评,因为内容过于令人无语,所以印象深刻,虽然总觉得文风很像大梦,但大梦作者很有名所以止于猜测,今天闲来一逛,算是得到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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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可以声明,本人从未在百合会发表过长评,偶在大约2007年的时候就不再去百合会了,而且,偶从来不在百合会看小说或者什么之类的。原因很简单,偶曾经在大梦群里公开说,百合会的小说都是很黄的,太色了,教坏小孩子,偶一直很反感百合会。
如果您是来打广告的,那么您走错地方了,因为现在大梦这个小说没几个人看,达不到宣传贵网站的效果。如果您纯粹是为了发泄,您可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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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4-04-02 18:40:43]
如果是晋江百合区,偶记得偶曾经去过几次,但我记得我发的是关于大秦帝国的长评。如果有关于道德方面的讨论,那大概就是在下。在下一直不遗余力地使劲宣扬道德,宣扬品行。
关于你的苦恼,首先,是否同性恋当然不是衡量一个人好坏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是衡量好坏的标准。
我也从未说过,同性恋是坏人。如果你有仔细看我的各种回答的话,你就该知道,我批评的是换情人如换衣服,还有一夜情,乱交之类的恶行。
文案上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在宗教里同性恋是要下地狱的。作为一个作者,我始终信奉的是:文以载道。而我曾在文中反驳过男女结婚是天道的说法,这样是不负责任的。尤其在我深入了解了宗教之后,如果我不将了解到的真实宗教说法再告知这读文的众人,那么,这是我的过失。
同性恋之所以下地狱,是因为属于邪淫罪业,而非因为同性恋者就是坏人。如果解释起来,会很长。如果你想知道原因,很简单,请你自行百度,总归会找到详细的解释。(请自己找答案,不要做懒人)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更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一段文案,会被人曲解的五花八门。如果读者的语文合格的话,一般都应该能理解文字,只要你自己一个一个字读完文案,而不是情绪化地跟别的东西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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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2014-04-02 19:36:57]
我说的是晋江百合文区,那篇曾在各个比较有名的百合文里出现的长评,至少四或五年前吧,若我认错了,请容我在此致歉.
至于文案,我真的是全读完后,就字面意思还有全文意思,得出来的结论,真不认为有曲解,那就各自表述吧.
而宗教方面,我看过了,看过很多次,就是这个同性恋属于淫邪之罪的设定无法说服我,但作者似乎接受,所以我不明白,不过仔细想想这是信仰自由,我过于强求,再次致歉.
[投诉]
[4楼] 网友:美仁 [2014-04-03 18:16:07]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给小说写长评的,只有两本:
一本是《大秦帝国》,列在本人的晋江个人栏里,最早发表在□里,署名:huoyun;
一本是《纵横gl》,长评名为《关于嫣然的几点疑问》,署名:huoyun;
至于其它百合或gl小说,在下看过的大概不超过6篇,而且都是在2007年之前看的,自2008年起已不再其它美或百合小说。因此,在下无缘为其它百合或耽美小说写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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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电视剧写长评的,只有一个《新白娘子传奇》,现列于晋江作者个人栏里,最早发布于靑姐花园和百度,署名:huoyun。
如果您在网上任何其它地方看到任何为其它小说或电视剧所写的长评,均非本人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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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4-04-03 18:18:13]
本人在此声明,本人给小说写长评的,只有两本:
一本是《大秦帝国》,列在本人的晋江个人栏里,最早发表在□里,署名:huoyun;
一本是《纵横gl》,长评名为《关于嫣然的几点疑问》,署名:huoyun;
至于其它百合或gl小说,在下看过的大概不超过6篇,而且都是在2007年之前看的,自2008年起已不再其它美或百合小说。因此,在下无缘为其它百合或耽美小说写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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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电视剧写长评的,只有一个《新白娘子传奇》,现列于晋江作者个人栏里,最早发布于靑姐花园和百度,署名:huoyun。
如果您在网上任何其它地方看到任何为其它小说或电视剧所写的长评,均非本人所写。只因本人学识有限,才气太低,所以,无法洋洋洒洒到处写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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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ted [2014-05-08 16:26:00]
作者君不用动气,不明事理之人何其多,任他就好,管多了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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