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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POT同人(TF主)殇夏之祭》  第31章

网友:D君 打分:0 [2013-09-17 14:57:08]

——多年之后再读殇夏
以雪为裘,以梅为簪,以月为佩,皇大笔下的燕王便是那片大陆上最美的胜景。
喜欢《殇夏》的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不二。看他那般书生意气,看他那般家国情怀。多么喜欢那个国学考试时意气风发的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满满的睥睨天下的壮志,铮铮的不屈傲骨。但同样喜欢那个挥斥方遒的冰国燕王。无论那种身份,无论身处何方,不二终归还是不二,心中纵然有家国天下,亦有那放不下的人。一生之愿不过求得以一己之身换得一国之将养,却偏偏碰上那人。但爱了便是爱了,到底是燕王,绝不会为了自己爱后悔,纵使一夜白头,他也不曾后悔。
《殇夏》之中的燕王太完美,让人无论如何恨不起来,即使恨了,到头来还不过是因爱生恨,爱之更切,就如同那位失了心的攸王。
说到攸王,到底还是要提手冢。手冢的性格到底是《殇夏》的败笔,即使盛名如《殇夏》,到底还是抹不去这OCC的帽子。之后作者也曾无数次说,《殇夏》实在是太过稚嫩。但纵然有着同人文最大的弊病,《殇夏》却依然屹立无数文字的顶峰,多年不倒。《殇夏》全篇无疑透露一种悲剧的气氛,但即使如此却依然压不住那字里行间的少年豪气,这豪气是文中人物的,亦是作者的。正是这毫无掩饰的锐气遮蔽了很多文中的不足,性格的缺失,剧情过分悲伤,竟都因那少年壮志的情怀而显得并不那么突兀。
如今多年过去了,皇大也写了更多CP的文章,笔法老成,人物更是拿捏的很准,作为一个读者,有这样的作者写人物不崩情节丰满的文,当该是别无所求了。但如今再读《殇夏》,突然觉得笔墨之间,那少年豪气竟是如此吸引人。如今锋芒抹去,却有些怀念那气冲云天的少年情怀。
第一次读《殇夏》我不过才是个初中生,那时只是文章中的词句就够我研读好久。而如今经过中高考的历练,顺畅的阅读各种古文早已不在话下,但是《殇夏》给我的震撼犹在。
我曾经说羡慕他们,我们不断成长然后老去,而他们却永远在那里,活在文字中、传说里。而如今我却连这样的话也不好意思说出了。
如今唯有感叹:夏燕归殇终不悔,只是已枉少年时。

   

[1楼] 网友:D君想当猫咪 [2013-09-17 15:04:34]

打分没打上,嘤嘤,但是我就不重发了,不然看着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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