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样的莫傅司遇上这样的温禧,早已胜却人间无数,怎么可能不在一起呢?若连这都错过,他们各自还能去爱谁?除非是生离死别,所有其他因素在我看来都无法拆散他们,这种感情里,除了夺命的死神,容不下也插不进别的第三者。 事实证明,也的确是“生离死别”才最终将故事和感情推向高潮。 从温禧怀孕到最后结局这短短四五万字,给我的感受与前二十万字截然不同,之前只是欣赏、艳羡、旁观,到了这里,满满的都是感动。二司曾经在微博上透露说后面很虐,可我一点儿也不这么觉得。在我看来,只要两人还彼此深爱着并能感知到对方的心意,怎么折腾都算不上虐。求而不得爱而不能怎么说都是比“不爱”来得幸运。 故事发展到这里,两个主人公的形象也早已发生改变。莫傅司的死神面具只剩下满地碎片,此时的他是脆弱的、深情的,无可奈何却也不失尊严地接受着命运的嘲弄与摧残,也正是这样一个从神坛上走下来的莫傅司,开始一点一滴地袒露自己的心思:“你们很多人都觉得我会泡女人,事实上我真正的泡妞水平还停留在小学男生的水平上。他们会用欺负的方法来达到接近小女生的目的,而我,除了毒舌和调侃,对她,我从不会第二种示好方式。” 莫傅司说过很多精彩的语句,或正经或调笑,而唯独这句,看得我心头一颤。 英语里有句话:Whom we love best, to them we can say least. 用在此处做注脚,是再合适不过了。 任你平日再花言巧语善于辞令,在深爱面前,都不过是个笨拙的沉默者而已。 而此时的温禧呢?此时的温禧也终于抛开犹豫战胜自卑,进化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女超人,寸步不离地温暖着莫傅司。是了,像她这样隐忍的姑娘,爱起人来,守护起人来,就是这么决绝这么悲壮。
网友:卿欲言 打分:2 [2012-07-11 13:50:43]
我看小说有一个习惯,就是会把人物当做我是否喜爱那部小说的第一评判标准,情节和文笔什么的在人物面前都属于附加分,就是看推理小说也从不例外。情节是用来推动故事发展的,如果故事里的人物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那情节再精彩与我读来也只是索然无味,而反之,我一旦迷上某个人物,他就是喝杯白开水,我也能看得津津乐道有滋有味。所以我那么喜爱《温度》,首先就是因为它用一个莫傅司敲中了我的命门。
二司在文案里将它定位成一个高贵而苍白的死神,我当时却没急着一见钟情,因为以前看过一些号称男主像死神的小说,可书里的男子做事说话自以为冷酷无情,在我看来却是难掩暴躁本性,我讨厌暴躁的男人,无能才会暴躁。所以最初其实是抱着“看看这位死神功力如何”的心态打开小说的。
还好我没有错过莫傅司,这个高贵、苍白、邪魅、深邃、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强大到近乎变态的人物。他豢养毒蛇、他画艺精湛,他是哥大人类学和艺术史专业的高材生,他有着绝妙精准的枪法与身手,他甚至渊博到对珠宝玉器如数家珍、对《大英百科全书》倒背如流。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无所不能的人,连他身上的每一寸肌理都像是被上帝精心雕琢过的,周身散发出一股阴冷危险的气息让人驻足却无法靠近。好像被那样灰色的眼睛看一眼,春天里也会寸草不生。
让人不禁想问,这样的男人,他会爱吗?他会爱上谁呢?
会,他当然会爱,你以为他真是神吗?他只是长久地在扮演死神,并且惟妙惟肖而已,以至于人们都快看不到他的爱恨痴嗔七情六欲。
可是身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中,不冷血不无情,活得下去吗?一个人表面看上去越完美,背面就越可能千疮百孔,莫傅司也毫不例外。你尝试过在亲情缺失、手足相残、受尽凌辱的恐惧与不安中长大吗?你尝试过从天黑等到天亮,夜夜失眠,连梦都做不成的滋味吗?莫傅司是背负着多么沉重的身子从那样的沼泽里爬出来的,旁人根本无从想象,所以他血液里流着的除了病毒,还有孤独,深刻而无法消除的孤独。
这样的人,或许不是不想爱,而是这么遥不可及的温暖,大概他连想都没想过自己也能得到。
就像我以前写过的那句很矫情的话里说的那样,谁可以明白你耀眼光环下的沉沉怅惘,谁可以理解你万人瞩目后的无尽伤痛?
还好,还好这世上有个叫温禧的姑娘,茫茫人海中认出了他真正的模样。
温禧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如果说莫傅司是个教科书般存在的极品天蝎座,那温禧在我眼中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典型巨蟹座。她隐忍、细腻、表面不动声色但内里却坚韧无比,还总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想要守护莫傅司的母性光辉。这样的性格,只有被月亮拥抱着的巨蟹才能承载;也只有这样的性格,才能慢慢融化死神的冰冷面具。
一开始我看到她,总忍不住联想到喜宝,同样出身卑微、学历高贵、美丽到令人心碎的姜喜宝。可是温禧比她幸运多了。喜宝遇见了那么多男人,到头来都没留住爱,而温禧却遇到了莫傅司。哪怕过程再艰辛,心路再曲折,她终究是幸运的,因为“并不是每个女人的一生中,都能遇到一个让她愿意艰难又幸福地爱着的男人”。
更遑论有多少人能遇到一个让她愿意舍生忘死、不顾一切的人了。
爱一个人爱到愿意为他去死,你知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运气吗?
我以前也许过这样的愿望,那时我初二,不懂事、不知天高地厚,少年不识愁滋味地对闺蜜说,我希望遇到一个人,他让我觉得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为他去死也是值得的,你相信吗?你明白吗?后来我渐渐长大,几乎后悔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太不切实际了,把标准定得那么离谱,活该我会丧失随随便便喜欢上一个人的能力。连一个喜欢的人都碰不到,我打着灯笼上哪儿去找那个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的人呢?何况真的要到去死的地步么,我还有父母呢,对,父母。我始终觉得温禧可以为了莫傅司如此不顾一切,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全世界能让她感受到爱与温暖的只有一个莫傅司而已,所以她只要守护住她一个人就足矣,没有退路,也没有顾虑。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温禧最后送走了小狼,她已无法再跟随,所以选择放手。
当这样的莫傅司遇上这样的温禧,早已胜却人间无数,怎么可能不在一起呢?若连这都错过,他们各自还能去爱谁?除非是生离死别,所有其他因素在我看来都无法拆散他们,这种感情里,除了夺命的死神,容不下也插不进别的第三者。
事实证明,也的确是“生离死别”才最终将故事和感情推向高潮。
从温禧怀孕到最后结局这短短四五万字,给我的感受与前二十万字截然不同,之前只是欣赏、艳羡、旁观,到了这里,满满的都是感动。二司曾经在微博上透露说后面很虐,可我一点儿也不这么觉得。在我看来,只要两人还彼此深爱着并能感知到对方的心意,怎么折腾都算不上虐。求而不得爱而不能怎么说都是比“不爱”来得幸运。
故事发展到这里,两个主人公的形象也早已发生改变。莫傅司的死神面具只剩下满地碎片,此时的他是脆弱的、深情的,无可奈何却也不失尊严地接受着命运的嘲弄与摧残,也正是这样一个从神坛上走下来的莫傅司,开始一点一滴地袒露自己的心思:“你们很多人都觉得我会泡女人,事实上我真正的泡妞水平还停留在小学男生的水平上。他们会用欺负的方法来达到接近小女生的目的,而我,除了毒舌和调侃,对她,我从不会第二种示好方式。” 莫傅司说过很多精彩的语句,或正经或调笑,而唯独这句,看得我心头一颤。
英语里有句话:Whom we love best, to them we can say least.
用在此处做注脚,是再合适不过了。
任你平日再花言巧语善于辞令,在深爱面前,都不过是个笨拙的沉默者而已。
而此时的温禧呢?此时的温禧也终于抛开犹豫战胜自卑,进化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女超人,寸步不离地温暖着莫傅司。是了,像她这样隐忍的姑娘,爱起人来,守护起人来,就是这么决绝这么悲壮。
起初我看到莫傅司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忍痛割爱斩断情丝的时候,不禁想起Woody Allen老头子说的那句:世界上最动听的话不是我爱你,而是你的肿瘤是良性的。
后来我看到温禧漫天风雪里跑到俄罗斯追随爱与爱人的时候,我想老头说错了,这世上最动听的话不是你的肿瘤是良性的,而是哪怕你的肿瘤是恶性的,但我仍然爱你。
然而到了尾声,当一通电话让这个故事尘埃落定时,我又不得不承认,好吧,其实这世上最动听的话,是当你知道有人置生死于度外地深爱你时,有人告诉你:你的肿瘤是良性的。
千回百转,在白云庵菩萨的保佑下,莫傅司和温禧终于可以幸福、美满地相守相依白头偕老。
有些时候我们看书,是为了弥补很多的遗憾,是为了提醒自己某些东西的存在。我在还没有得到爱的时候就已经幻想了它最美的样子,这就注定了往后我若遇上的都不是这最美的爱,就永远得不到圆满。
所以当我还能在书里看到这样的爱时,我抑制不住地感动着。
我这样地喜爱《温度》,早已不仅仅是为了一两个人物、三五段描写,在心灵深处打动我的,是书里那份执着而不顾一切的爱情观:
如果有一个人,让你愿意为他放下自尊,放下自我,舍生忘死,那就请不顾一切吧。
哪怕结局并不尽如人意,你也要记得,在这多数人都未曾遇到过MR.Serendipity的世界,有缘相见但无分成全,也已是天大的幸运。
我相信爱情,我只是不相信自己能得到这样的爱情。所以当我看见有人得到了并把握住了,便由衷地为他们高兴。
祝你们应能遇见这样的爱人,收获这样的爱情。
[1楼] 作者回复 [2012-07-11 20:50:33]
简直是神作。有你的懂我,即使看见再多糟心的负面评价我也可以微笑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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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夏晓妖 [2012-07-13 19:37:14]
司溟,我看了差不多4年的小说,莫傅司是我最喜爱的男主角,唯一的,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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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夏晓妖 [2012-07-13 19:43:07]
我的神,心声啊,赤裸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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