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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大明星 ...

  •   凌晨一点,帝都中心的商业街,灯红酒绿。

      虽是深夜,中心地段的夜场依旧繁华不减。会场内,音乐嘈杂,尖叫声此起彼伏,林知白背着木吉他,绕过一片醉得东倒西歪的人群。

      汗水从黑发上滚落,熬了一整天,脸上妆容已然花了,皱巴巴的白衬衫粘上了酒污,味道有些难闻。

      不过林知白并不在意。

      门口几位保安疲倦地打着哈欠,林知白微笑着给他们打过招呼,径直走向前台。

      前台的女招待似乎对他这个点出来早已习以为常。她熟练地打开抽屉,手指从一沓人民币中抽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十元绿钞,不轻不重,甩在林知白手上。

      “喏,只唱歌的话就五十。”

      她将“只唱歌”三个字说得很重,不知是随口一提,还是暗含讽刺。

      讽刺林知白穷得叮当响还非得端着,要是早点选择和其他驻唱一样喝酒陪客,总不至于沦落到一份盒饭都要分两顿吃的悲惨下场。

      “人家大明星,心气高着呢。”

      林知白无奈笑笑,假装没听到对方刺耳的嘟哝,转身推开玻璃门,向夜色中走去。

      今晚夜色很美,云淡风轻,天上的星星被城市的霓虹灯比了下去,闪烁着微弱光芒。

      “知白哥——!”

      瞧见路灯下的人影时,林知白恍然一愣。

      身材娇小的黑衣少年欢呼雀跃地朝他奔来,一边摇晃着手里的热奶茶,一边朝他招手。

      “容笙?难得公司肯放你出来。”

      “哎呀,不是说好请你吃大餐嘛,练习结束就来这等着了。”

      少年笑得阳光开朗,颊上两朵梨窝深深,叫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戳。

      林知白倒也没和他客气,转手接过奶茶,猛吸一口,打趣道:

      “今天发工资?”

      “嗯!第一次拿工资,感觉真不一样。”

      “恭喜。”林知白由衷祝贺道。

      祝贺季容笙不用再过暗无天日的日子,总算熬到头了。

      叫季容笙的少年和林知白一样,怀揣着伟大的音乐梦想,在这家名叫“shiny”的酒吧做驻唱,偶尔运气不错接几场商演,拿着微薄的酬劳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勉强度日。

      不过季容笙运气比较好,他外形不错,年纪也小,上个月被圈内发展势头甚好的中型娱乐公司“耀耀猫娱乐”看中,签约成为公开练习生,已经被安排好去参加选秀节目出道了。

      “我说真的,知白哥。”季容笙咬着吸管,认真地说:“你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出路了。”

      “嗯?”正专心对付手上烤羊肉串的林知白闻言抬头,愣愣地望着他。

      “Epoch解散两年了,你的前队友除了那个爆红成顶流的洛远川,其他也都退圈了吧。现在娱乐圈都是流量小生当道,要么唱跳俱佳做男团,要么老老实实去拍戏,知白哥这样安静唱歌的……恐怕很难再翻红。”

      林知白望向手边脏兮兮的吉他袋子,黑布包上的灰尘和酒污无一不宣示着他这两年的处境有多么糟糕。季容笙说得对。

      “我知道。但是我……只想唱歌。”

      季容笙挠挠头,有些摸不着头脑,试探着问道:“想唱歌就去接呀,我记得上次那个网络歌手让你帮忙写曲子,开价也不低,你怎么没同意。”

      见容笙夸张地张开双臂比划,林知白哭笑不得:

      “那样的歌,我可不敢接。”

      上次那个小歌手说是让林知白帮忙写曲,实际上是打算让他“当枪手”,拿他写出来的歌挂着自己的名号出去牟利。

      这样的活路,林知白当然不会接。

      作为一名天才型的创作歌手,林知白在写歌这方面近乎偏执。在他这里,歌词曲调的灵感都来源于内心,每首歌都暗含着他对生活的感悟和自己的态度。带着热爱写出来的作品,每个都是他的心血,他当然舍不得拿去让那些毫无道德底线的人随意糟蹋。

      “你不写,就没饭吃。”季容笙理所当然地耸耸肩,正义道:“每天五十块,要是没有商演,在帝都你连房租都付不起,更别说吃顿好的了……况且你今年多大了?”

      “还有三个月二十四。”林知白坦诚地说。

      “这个年龄放在娱乐圈也不小了,人家童星出道的小鲜肉十几岁就红了呢,你再这样下去真不行……不如学学那个前队友洛远川,我听说他一场演唱会赚五百万都不止。”

      想到洛远川,林知白就皱眉。那个如今年纪轻轻就站在华语歌坛顶端的新晋男神洛远川,当初是怎么吸干他和他们Epoch男团的血爬上顶流,没有人比林知白更清楚。

      “与其像他那样,我宁愿一辈子不红。”林知白爽朗一笑,将喝光了的奶茶杯子空投进垃圾桶,认真道:“娱乐圈有那么多坚守初心大器晚成的人,不差我一个。”

      “你呀……唉,算了,吃肉串吧。公司经纪人说我要是想通过选秀面试,下周开始就得注重身材管理,再有机会深夜撸串也不知是猴年马月了。”

      林知白接过季容笙手中的烤串,跟着吃了一大口,辣椒呛人,孜然味很足,真香。

      就在这时,桌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起。

      林知白纳闷扫了一眼,本以为是骚扰电话,不料来电显示上,“樱桃姐”的名字出现在号码上方。

      “樱桃姐”是林知白前公司的经纪人,原名苏樱桃,今年正好三十岁,温柔干练,以前林知白在Epoch男团时对他颇为照顾。

      后来林知白的团队因为太糊而解散,入不敷出的前公司与大批艺人解约后被娱乐圈巨头星芒娱乐收购,苏樱桃也跟着一起成为了大公司的一名小员工,手底下的艺人越来越多,每天忙着全国各地到处跑,除了偶尔有机会给他推荐几个赚钱糊口的商演,平时几乎没空联系林知白。

      这个时间点接到苏樱桃的电话,林知白颇感意外。

      “喂……”

      林知白按下接听键,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是否有新的场子,电话里便传来苏樱桃的尖叫,语气抑制不住地激动:

      “林知白!你火了!”

      林知白:???

      林知白这款老旧手机除了声音大没有任何其他优点,不需要按免提,便已经达到了响彻四座的惊人效果,苏樱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连带着一旁大口吃肉的季容笙也停下动作,一脸蒙圈望向这边。

      “什么?”

      “我去你不会不知道吧!傻孩子!看微博热搜!”

      空气安静了三秒。在稀里糊涂的气氛中,季容笙率先擦干油乎乎的手,拿起手机,打开微博。

      伴随着夸张的“爆”字,热搜榜第一的浏览量极速上涨,季容笙的手机界面卡了好一会,才成功将页面加载出来。

      热搜榜一:洛远川吉他弹唱《Epoch》。
      热搜榜二:商演小哥哥身份信息。
      热搜榜三:洛远川前队友,美强惨。

      林知白随便点进去几条扫了眼,从里面看见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几张画质极差的照片,照片中的人正是他自己。

      信息量太大,抱着手机的两人都有点反应不过来。林知白深吸一口气,向电话那头询问道:

      “什么情况?”

      苏樱桃沉默了几秒,似乎在思考怎么用尽量简短的语言把整件事儿交代清楚。再开口时,语气里依旧充斥着难以掩饰的激动:

      “一个星期前你不是参加商演、在M商场的开业仪式上唱了Epoch的团歌吗?那段视频被人录下来放在了B站上,一天半的时间超过两百万播放量,火了。视频被转到微博后洛远川给你点了赞,这会他还自己弹唱起来了,牛批啊。”

      林知白再次看回微博,果然洛远川弹唱的视频正在被各大营销号刷屏式转发,点进原博一看,赞数两小时不到突破五十万,评论区更是五花八门。

      “哥哥好帅!啊啊啊简直是天使吻过的嗓子!耳朵怀孕了!”

      “早就好奇哥哥这首歌为什么好听不火,原来是以前的团歌啊,i了i了。”

      “作词作曲叫林知白吗?没听过这人。”

      “刚去搜索了林知白的个人信息,两年前解约后就没消息了,微博粉丝才几百,糊到去接商演,小哥哥这么好看声音也好听,为什么啊?”

      “对比一下还是川川宝贝唱得专业,结尾那个转音,绝了沃日。”

      “@洛远川嗷呜 靠吸前队友的血火,你良心不痛吗?”

      “楼上你有病吧,本来就是团歌,我们哥哥又没说是他自己写的,翻唱一下也能被黑?没我们哥哥谁知道Epoch这个糊团啊。”

      “我不管,林知白小哥哥真的好绝,美强惨爱了爱了,求求让他翻红吧QAQ。”

      ……

      视频中的男人留着清爽寸头,五官深邃立体,十指修长,拨动琴弦,成熟随性中带着几分放荡不羁,声音低沉动人,唱着林知白熟悉的旋律。

      仿佛有一万颗炸弹在林知白脑海里炸开,他呆呆地盯着屏幕,说不出话。

      回过神后,心里除了诧异,还有深深的愤怒。

      林知白不认为洛远川有资格唱这首歌,更不应该凭这首歌获取任何热度。

      《Epoch》是林知白三年前为他们团队亲自作词作曲写的团歌,最初的demo由其他几位队友伴奏,里面讲述了五个少年为了梦想逆风飞翔、创造属于自己新纪元的故事。

      而如今,当初那五个男孩,除了爆红的洛远川和沦落到查无此人的林知白,其余三人全都早已退出娱乐圈了。

      Epoch能糊成这样,几乎全是洛远川的责任。

      当初团队刚有起色时,作为队长的林知白主动提出“先富带动后富”,把大多数有限的资源让给外形最好且音色最为优越的小弟洛远川,希望他先凭本事出圈,紧接着带动全团发展。

      谁知道洛远川确实被捧红了,才拿到“新晋歌王”第一名,就立刻签了圈内巨头公司星芒娱乐,宁可交高额违约金也执意退团。Epoch没了主唱,成员换了一个又一个,都没洛远川有本事,成员的频繁更换使得原有的粉丝也不断流失,团队最终迫于无奈,只得在三年前解散。

      洛远川亲手毁了它。而如今,居然有脸唱着曾经的团歌故作情深。那岸然道貌的样子,着实让林知白感到心寒。

      林知白攥着手机的手逐渐握紧,气得浑身发抖。

      “喂,喂——”

      电话那头,苏樱桃仍在喋喋不休:

      “恭喜你,知白,你现在势头大好,似乎已经被我们公司高层盯上了,听说今天领导们开会就在讨论,要不要跟你签约。”

      “星芒娱乐啊!签约啊知白!”

      “喂,你在听吗?”

  •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我基友浪及的文,《带球跑的美强惨他失忆了》,同期连载中,文案如下,感兴趣的宝贝们去看看吧。
    全世界都知道,当年风靡体院的林梦以被裴延当金丝雀养了
    三年。
    当年街车打拳样样在行的林梦以自己都不知道,他还有
    人の妻属性。
    每天嘘寒问暖,煲汤做饭。
    裴延说不喜欢他玩街车,他几年没再碰过摩托
    裴延说不喜欢他打架,他处处克制脾气,不再惹火
    裴延说头疼,他去学按摩
    裴延说公司饭难吃,他去学做饭
    裴延说我们要个孩子吧,他:“…”
    在一起三年,即便裴延日日在声色犬马中流连,林梦以
    也能劝自己,总有一天他会收心
    直到他无意中发现裴延在睡梦中叫了别的人的名字
    林梦以:“我他妈是个替身?”
    第二天,裴延一如既往地高高在上:“男人,给我生个
    孩子。”
    林梦以:“滚你妈的自己生去吧。”
    然后,林梦以跑了,然后,他失忆了,然后,他发现自
    己怀孕了,然后,他被裴延找到了。
    #替身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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