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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没那么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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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下午的会谈报告发给了胡主任,今天的任务就差不多收尾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韩之遥扫了一眼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
陆陆续续开始有人撤离工位,加班部队的规模在一点点缩减。
剩下的人虽然看起来并不着急回家,但更有可能是想回也回不了。
【我这边好了。你好了之后告诉我一声,我们地下车库见吧。】
她给凌轩宇发了消息之后,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一整天下来,妆容已略显斑驳的妆容,她从随身携带的化妆包里翻出气垫和散粉,简单补了补底妆,糊掉的眼线重新勾画了两笔。
包里还有一支唇釉,凌轩宇送的,颜色太艳,不适合日常,一喝水还容易花。只用了两三次,早知道就不拆封了。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韩之遥发现凌轩宇已经站在了自己的办公桌前,正在低头打量着桌上摆着的那束满天星。
见他缓缓向花束中央靠近,赶忙喊了一声,“你怎么下来了?”
周围的同事走得差不多了,她没有特意压低声音。
凌轩宇听到人声,猛地回过头来,又低头看向低处。
韩之遥脚上穿着拖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悄没声息的。
“我那边也结束了,给你打电话没人接,就下来了。”
“我刚刚去洗手间了,你先下楼去取车吧。”韩之遥走回座位。
凌轩宇没有动身,在一旁继续注视着韩之遥将桌上散落的手机、保温杯、护手霜、湿纸巾等物品一股脑儿全部塞进托特包。
“不用稍微整理一下吗?乱七八糟的。”他正色道,就像监督孩子收拾书包的家长。
“反正待会儿还要拿出来。”韩之遥甩掉拖鞋,一边把住桌沿,一边伸长右脚,弯曲着脚趾勾住了桌子下方的运动鞋。
“你就不能弯腰拿一下?”凌轩宇正准备弯腰去捡另一只运动鞋,却被韩之遥一把拦住。
“不用了。”她一边用力踩进没有解开鞋带的运动鞋,一边伸脚去够另外一只,“你先走,我马上好。”
“不差这一两分钟。”
明明就是为了这一两分钟才来楼下的,韩之遥将脚将拖鞋向里稍微踢了踢。
凌轩宇就是这种性格,多一分钟都等不及,也绝对不会多耽搁别人一分钟。
工作上如此,私人生活也是如此。
见韩之遥收拾妥当,凌轩宇才转过身,在她前面迈开了步子。
他走路也快,韩之遥紧跟着加快了脚步,像一条灵活的鲫鱼一般悄然滑过,和零星几个仍然在奋战的同事们小声道了句“我先走啦”。
地下车库的灯光略显昏暗,韩之遥有点儿夜盲,在光线不足之处只觉得深一脚浅一脚,走不踏实。一不留神,前方的凌轩宇已经走得影儿都看不到了。
好在她还记得他的车位是76号。
离车位还有一两米距离时,见到手机屏幕的亮光映在凌轩宇脸上。她走近,轻轻敲了敲车窗,举起手示意他将车子再往后倒一点儿。
凌轩宇飞快地打完字,将车窗摇下。
“这边太窄,我挤不进去。”韩之遥又重复了一遍。
他看了一眼后视镜的方向,“可以进的,你试试。”
“要不我直接坐后面吧,我就讲一会儿,讲完就走。”
“你还是坐前面吧,要不然,我得一直扭着脖子听你讲话了。”
“离旁边的柱子太近了,我怕把车门撞到。”
“不会碰到的。”
质疑凌轩宇的车技大概近乎于当场打他的脸。韩之遥叹了一口气,从侧边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拉开车门。
她先将包丢到了副驾驶座位上,接着将左腿伸了进去,左手攀住座椅头枕,右手固定住车门,右脚使劲儿一踮,借着地面的反作用力,几乎是将自己也扔上了车。
结果,刚坐稳,凌轩宇就开始出库。
“等一下!”经不住韩之遥一声吼,凌轩宇赶紧踩住了刹车。
“怎么了?”
柔声细语没作用,非惹得她发火才有反应。
“我有话和你说,说完我就走,就停在这儿吧。”
“这么着急干嘛?”凌轩宇转过头来看向她,“反正已经下班了,找个地方边吃边聊吧。”
“耽误不了你多会儿,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
“你就这么不想和我吃饭?”
“我现在不饿,吃不下。”
“陪我吃呢?”凌轩宇的口气渐渐软了下来。
“我十点之前必须到家。”
“遛狗?”
“嗯。”
“合着圆圆在你心目中,就比我还要重要呗。”
“凌轩宇,我就是要和你说这件事。”韩之遥轻轻唤了一声,“我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前就分手了。”
没有接话,车厢内里的沉默与黑暗令人感到窒息。
空调的冷风正对着韩之遥,吹得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良久,凌轩宇开口道,“那只是你单方面提起的吧,我们还没达成合意。”
“你当时不是这么和我说的。”
“我说什么了?”凌轩宇揉了揉眉心。
“你说需要一个月的缓冲期,所以我一直没告诉周围同事,我俩已经分手了。”
“嗯,”凌轩宇点了点头,“我想起来了,我是说过这话。”
“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到了。如果下次再有别人问起,我就打算照实说了。”
“我确实缓冲了,”凌轩宇打开了车载音响,“缓冲之后,我不想分手,怎么办?”
韩之遥摸到按钮,将背景音调小了一些,“关于我先提分手这件事,我向你道歉。但是,其他的承诺,我已经给不了了。”
“韩之遥,你怎么这么自私?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对不起。”
从公开恋爱关系到提出分手,不过半年时间。若是说相识,早得多,差不多有五年了。
凌轩宇是她的研究生同学,同一学院,不同班级,她在民商法专业,他在经济法专业。
“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凌轩宇停顿了一下,“说实话就行。”
“喜欢过,但没有喜欢到死去活来的地步。”
其实,在学校那会儿,除了上大课和学院的集体活动以外,两个人不过是点头之交,私下里并没有什么接触。
韩之遥承认,自己就是一个颜控。之所以对凌轩宇还有点儿印象,主要原因应该就是他长得还挺好看。光从外形来看,是她的菜。
同一届进天合的大概有七八个,包括他俩。按照惯例,新人入职,学长学姐前辈要组饭局。等他们成了前辈,就接替学长学姐的地位,继续为下一届入职的新人组织交流会。
一来二去,同一批入职的几个人就这样熟络起来了。
韩之遥已经过了近十年智者不入爱河的生活。若是没有心动,压根儿就不会随便答应谈恋爱。可要说有什么天雷勾地火的缠绵悱恻,倒也没有。
只是,到了二十七岁的年纪,想想自己乏善可陈的感情经历,韩之遥决定久违地再试一试。
“你喜欢过我什么?”
“长得好看,头脑聪明,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而且喜欢我。”
“就这些?”
“你可以说我肤浅。”
“说你肤浅不就是在变相贬低我自己吗?分手的本质大部分都可以归结为不喜欢吧?我是哪里让你讨厌了?”
“没有。”
“撒谎。”
“没有撒谎。”韩之遥依旧大言不惭。
“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
“还是一个人轻松自在,我没有心思和精力去取悦别人,太累了。下班之后我只想睡觉撸狗,不想出门也不想见人。”
“你觉得你在取悦我?”凌轩宇一下子就抓到了要点。
“两个人在一起,总归是要去在意对方的吧。”
“如果你是因为我向你提议了同居那件事,那我收回,向你道歉,好不好?”
* * *
在如今的世代里,婚前同居早就成了可以搬上台面说事儿的敞亮话题。对此,韩之遥表示尊重和理解。别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反正跟她没关系,她也没意见。
可一个月前,凌轩宇忽然问她能不能搬过去和他一起住。当凌轩宇把这个选项甩到她面前时,韩之遥第一反应就是怀疑他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才想了这么一出。
那天,不知怎的,也许是赶上了ddl的缘故,她当场成了一只炸毛的猫。
“你知不知道我的房子是今年才买的?你让我搬过去和你住,那我的房贷怎么办?”
“你住我那儿,不用你付钱。你这边的房子可以租出去,你再收租金就行了。你那边离所里还挺远,每天跑来跑去的,也辛苦吧?”
乍一听,韩之遥似乎不用承担任何经济上的损失,还能享受地理上的优越性。但凌轩宇显然轻看了她在买房这件事上所倾注的心力,竟然提议让她把自己的房子给租出去,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容身之所,再去寄居他人篱下,真是岂有此理,不可理喻!
“不行,我哪儿都不去,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那如果我搬去你那儿呢?我们可以每天一起上下班。”凌轩宇换了另一种思路。
“那也不行。”
“为什么?我可以和你平摊房贷。”
“……我不习惯和别人住在一起。”
“你难道从小就是独居吗?你不愿意搬过来,也不愿意我搬过去,那我们谈的这是什么恋爱?”
为了这件事儿,两个人吵了一架。
冷静下来之后,韩之遥躺在床上,琢磨了一晚上。
自己以后真的要和一个陌生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吗?当然,凌轩宇是她男朋友,比陌生人熟悉得多,但也没有到睡一张床的地步吧?可如果不愿意,是不是就证明了自己其实不够喜欢对方?
凌轩宇大概没料想到自己的提议竟然让韩之遥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韩之遥自己也没想到会因为这个还算正常的提问彻夜难眠。
答案或许显而易见,但又太过无情。
* * *
坐在车里,想起那天不欢而散的场景以及后续的冷战,韩之遥并不想重蹈覆辙。
她打起精神,心平气和地说,“你不用向我道歉,这不是你的错,只不过碰到了一个奇怪的我。”
“遥遥,我有时候觉得,你真是一个捂不热的女人。”
或许的确是这样,因为听到这样的话,韩之遥心情并没有什么大的波动,而且凌轩宇并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嗯,我承认,我可能达不到你期待的样子。我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安心了。刚好二十分钟,那我先下车了,你路上小心。”
说完,韩之遥伸手就去开门。
“遥遥,等一下,”凌轩宇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没有喜欢上别人吧?”
“什么?”
“你喜欢满天星吗?”
“嗯,我最喜欢满天星。”韩之遥回过头,尽管看不清凌轩宇的表情,她还是一字一顿回答,“不过,我没有移情别恋喜欢上别人,也没有别人挖墙脚,让我喜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