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前,被关注者多为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等,比如,在音乐产业中的粉丝购买歌星专辑、演唱会门票,以及明星所喜欢或代言的商品等。现在,互联网突破了时间、空间上的束缚,粉丝经济被宽泛地应用于文化娱乐、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多领域。商家借助一定的平台,通过某个兴趣点聚集朋友圈、粉丝圈,给粉丝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最终转化成消费,实现盈利。
定义
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被关注者多为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等。
《粉丝力量大》作者,张嫱对粉丝经济的定义为:“粉丝经济以情绪资本为核心,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增值情绪资本。粉丝经济以消费者为主角,由消费者主导营销手段,从消费者的情感出发,企业借力使力,达到为品牌与偶像增值情绪资本的目的”。
包含范围
“粉丝经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显而易见的比赛门票收入、媒体转播权利金、广告收入,与运动明星代言的商品之外,还有许多直接与间接的衍生商机,让许多厂商得以在其中赢取商机,并让许多厂商参考学习这类新的“粉丝经济”营销方式。以姚明为例,他加入NBA共十年时间,期间NBA通过商业赞助、电视转播、产品授权销售等,在中国市场的收入高达12亿美元。而姚明则为火箭队至少提升了1.67亿美元的资产,只要姚明出赛,中国电视台争相直播,平面与网络媒体大肆炒作,中国企业更乐于给火箭队投放广告。甚至,不少内地球迷只记得姚明,而常常忘记姚明所属的球队队伍。近来同样在NBA球场上受到嘱目的林书豪也不遑多让,富比士估计,光上一个赛季,林书豪就帮尼克斯赚进2500万至5000万元美元,球队母公司MSG(麦迪逊广场花园公司)市值上升了6亿美元。林书豪成为众多厂商争取为自己产品代言的明星,创造的全球“粉丝经济”估计高达2.3亿美元。林书豪背后的华人圈“粉丝经济”,让先前尝过姚明“甜头”的火箭队,愿意以3年2500万元美金(为林书豪先前年薪的30倍以上)的天价签下林书豪,期待林书豪成为继姚明之后,又一个创造巨大“粉丝经济”的华人体育明星。
粉丝经济最为典型的应用领域是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真正贡献产值的是艺人的粉丝,它由粉丝所购买的CD、演唱会门票、彩铃下载和卡拉OK中点歌版税等收入构成,也因此有专业的机构在2011年将ARPU(ARPU-Average Revenue PerUser)的概念引入到粉丝经济中,即单位付费粉丝的月消费贡献值,有专家预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艺人影响力的排名将来很可能会由唱片的发行量转由ARPU代替。
粉丝特征
“粉丝”,即(运动、表演艺术或某名人的)热心追随者或支持者。从社会学角度看,“粉丝”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它具备社会群体的一般特征:
①有明确的成员关系。
②有持续的相互交往。
③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规范。
④有一定的分工协作。
⑤有一致行动的能力。
这一社会群体是“‘固定的,有规律的,情绪性的投入一个流行故事或文本’。文本来自书本、电视剧、电影或音乐的形式,或者是体育或流行符号皆可”。从广义层面上看,“粉丝”是指一部分对特定话题有较大兴趣的人;从狭义层面上看,“粉丝”不仅仅是对这些话题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对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以上内容引用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