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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裙底风光 ...

  •   奥斯丁下身跟林飞雁摩擦着,正暗爽着呢,就听到那个大妈一阵啰嗦。虽然他现在还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但这并不妨碍他听出对方语气中的恶意。

      奥斯丁皱着眉头,将脸颊在林飞雁的脖子旁蹭了蹭。嗯,他的林真好闻,然后漫不经心地问道:“林,这是你们家乡哪个雌性养的宠物啊?怎么还会开口说话?比兽人世界那些家养的那些野兽可丑多了……嗯,简直是丑得太多了!”

      他身为蛇族第一勇士,才不会跟一个宠物一般见识。至少也得是个杀过猛虎捕过恶狼的雄性,才能让奥斯丁起了动手的兴致。

      奥斯丁一想到林飞雁也打扮成宠物的模样,突然之间内心一热,林这是为了自己才委曲求全,打扮成这样的吗?其实要想躲避刚才那些弱小雌性的追击,有的是办法,可是林不让他变身,也不让他杀人,非得选择了这种最为麻烦的方式来躲避追杀。

      林,其实你不必这么委曲求全,身为雄性保护雌性本就是他应尽的义务,他竟然还让林打扮成宠物的状态……奥斯丁懊恼着,兽神啊,他的林总是在为他做得太多太多,而他回馈的却太少太少!

      林飞雁被奥斯丁的话雷得小心肝都发颤了!哥们,你不要命了是吧?敢说大妈是宠物,这什么逻辑啊!

      敢情你眼里只有地球的男人,压根没女人啊?小心被彪悍的母老虎、女恐龙们,最可怕的是女王、女尊们知道之后,用唾沫把你淹死,用高跟鞋把你踩死!到时候恐怕我也保不了你。

      眼瞅着两人的下半身又要擦枪走火了,林飞雁赶紧挣扎着爬了下来,捂着裙子坐到了一边。幸亏旁边桌子上零食摞得够高,否则自己的裙底风光可就全被看光了!

      林飞雁绝对绝对不想被喊人妖,然后万众瞩目啊!被男人压已经够惨的了,如果再变成人妖的话,他林家的祖宗都得从祖坟里爬出来,把他这个不肖子孙拖地底下教训去!

      火车咣当咣当开始缓慢而有节奏地开动了起来。林飞雁拉开了一旁的窗帘,往外看去。火车站在慢慢地从窗边远逝,然后是铁轨两边的住宅、马路,渐渐地来到郊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田园风光。

      就要回家了!林飞雁感慨万分。当初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兽人世界,经历了那么多让人抓狂的事情,自己终于又回来了。虽然至今不知道为什么又穿越回来,但林飞雁显然对于这个结果是很满意的,即使伴随着的是人鱼们大举进攻大陆上的居民。

      回想一下,在弹火纷飞的场面下,那群你追我跑扒衣服的无/遮大会,林飞雁的脸在抽搐。为了小命着想,为了精神上的纯洁,咱们还是远离海岸线,让其他伟大的同胞去体会激情吧。一个奥斯丁已经够他受的了,他实在没这个闲心再管其他人的事情了!

      奥斯丁还在警觉得感受着周围空气的振动,身体稍微有些僵硬。林先是带他上了一个会动的铁皮盒子,之后又进了这个长条的虫子似的东西之内。

      刚才火车刚刚开动的那一刹那,奥斯丁差点抱起抱着林飞雁跳出窗外,但见到整个车箱内所有的雌性以及他们的宠物都见怪不怪,神色如常的时候,奥斯丁顿时知道自己或许有些大惊小怪了。

      于是,只能僵着身子坐在座位上,只到火车运行了一段时间,确认再没有任何危险,奥斯丁才放下了心。

      林的家乡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他明明没有看到这条长虫的爪子在什么地方,可是长虫动起来的时候,偏偏又很快,难道这也是蛇族的一种吗?一想到他跟林飞雁此时正坐在一条不知名的蛇的内脏里,奥斯丁就更加靠近了林一些。然后,伸出胳膊想要将林再次搂到自己的怀里。管你是什么蛇,也别想抢走他的林!

      奥斯丁内心熊熊烈火在燃烧,他得让这条蛇知道林是他的雌性,不是轻易能动的。这条蛇不就是肚子里头能装兽人嘛?他奥斯丁的背上也能装兽人!奥斯丁的紧紧地箍住了林飞雁的腰,想要让对方清楚林飞雁的归属性这条蛇要是已经有了配偶,当然最好。若是还没有配偶的话,这里还有一大堆的雌性呢,任你挑选。但要是敢对林飞雁起一点心思,奥斯丁绝对不介意违反林的嘱咐,变身为巨大的蛇身,将对方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正在看向窗外的林飞雁只觉得腰上一紧,不知奥斯丁又发了什么神经,将自己搂得快要喘不过气来。林飞雁很无奈,为了防止刚才那种情况再出现,只得积极地动手拆开零食的包装,开始一个一个地往奥斯丁的嘴里塞。希望这么些零食够一路上消耗的。

      零食好啊,零食妙啊,但愿奥斯丁吃了零食不想H啊。这真是条随时随地发情的蛇!林飞雁感觉自己不但要被压,还要当奶妈!想着想着,内心又开始如同火车外经过的跨江大桥下的长江,波涛怒用,随风咆哮!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死脑筋?非得带着这条变态蛇回家见父母呢?!

      林飞雁为自己理所当然总是跟奥斯丁在一起的惯性而流泪,自己其实早就没药可救了是吧?爹啊,娘啊,儿子对不起你们,没给你们带回一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反倒带回来了一条兽人世界的凶残巨蛇!

      火车行驶了八个小时左右,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的站台。林美女下车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身上捯饬捯饬,带个男人回家已经够离谱的了,如果自己再把身上打扮得跟个女人似的,他怕自己的老爹、老娘见了,会直接两眼一翻晕倒过去,这可不是孝顺的林飞雁能干出来的事情。

      回到家乡以后,武力值暴涨的林飞雁,又敲晕了一个骑自行车的,把对方的衣物扒拉下来,套在了自己的身上,熟练地挎上了自行车,朝后座拍了拍,示意奥斯丁上来。

      奥斯丁看了看那小巧玲珑的后座,以及在前方准备骑车的林飞雁,摇了摇脑袋。他虽然对现在的世界感觉很陌生,但人还没傻,见到旁边的那些骑自行车的,自然也知道这个东西是怎么使用。身为雄性,他可不想再让林这个雌性拉着自己前进了。

      要是他死去的爹爹知道他这么压榨雌性,总是让雌性照顾身为雄性的他,肯定会骂他个灰头土脸。

      林飞雁又从自行车上窜了下来,摸了摸脑袋。他忘了,奥斯丁刚来地球没多久,很多东西还不知道呢,所以他摇头其实是因为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骑乘吧?林飞雁于是把自行车的搭架收拢,让自行车立在地上,自己一屁股坐在了后座上,向奥斯丁示意:“奥斯丁,看我的动作,就像这样坐在上面就可以,我会在前面载着你跑的。”

      话刚说话,眼前一道影子闪过,只见奥斯丁已经窜到了前面的座上,特有范地一蹬脚踏板,自行车弯七扭八地蛇形扭了一阵,然后迅速地调整好平衡,嗖嗖地往前驶去。后座上的林飞雁,一把抱住了奥斯丁的腰,目瞪口呆!奥斯丁,你还能更变态一些吗?连自行车都会骑,说你是第一次来地球的兽人,谁信啊?这变态的学习和模仿能力,兽人什么的,果然最可怕了!

      不过,林飞雁又低头看了一下没有松开的搭架,其实兽人也不是全能的吧?总会有办法会对付的。林飞雁暗下决心,回家马上上淘宝,凡是能买到的农药和化学武器全都买一份,终归能有对付变态兽人的办法的,身为地球人,要相信自己,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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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林飞雁又见到了乡间那些熟悉的沟沟坎坎,还有那些与城市里不同,典型的正南正北的瓦房和楼房的时候,心情顿时激动了起来。与城市里的楼房不同,乡下的建筑,最高也不过三层。都是家里的年轻人在外头赚了钱,然后回来在老宅的基础上重新盖的。

      林飞雁的家就是这样的一栋两层的楼房。林飞雁还有个大哥,他跟大哥工作以后,所有的积蓄基本上全花在这上面了。两层的楼房之前,是一片大大的水泥空地,上面晾着一排排的衣服。再往前则是一些菜地,种着一些家常吃的蔬菜。蔬菜旁边则是一个洗手的台子,旁边有一口井,是为了停水的时候,取水用的。

      比起城市,其实林飞雁更喜欢乡村的气息。这里空气清新,地广人稀,让人有一片胸中开阔的感觉,而不是像城市里那样,被困在鸽子窝大小房间,和高楼大厦之间,就算下了楼,到处也是马路、汽车、尾气,几乎没有一片净土。这也是林飞雁为什么喜欢海上工作做潜水员的原因。

      指挥着奥斯丁将自行车停在了院子前面,下了车,还没招呼,仍旧敞开的大门里头走出了一个中年妇女。林飞雁激动得说不出话,眼睛都有点儿红了,正想上去抱抱母亲。中年妇女,也就是林飞雁的母亲眼睛一亮:“大雁,你回来啦?”

      林飞雁有些哽咽,嘴唇颤抖着想要搭话,却被老妈往自己手里塞了一袋子的东西,拎上去沉甸甸的,有些像砖头。林飞雁激动不起来了,纳闷呢,啥意思?儿子好不容易回趟家,给些砖头干嘛?

      林母倍高兴地拍着儿子的胳膊:“大雁,回来得正好,听说东面打仗了,这下子可好,物价飞涨啊。我中午让你爹在银行排了好长的队,才把钱取了出来。你回来就好,正好赶紧拿钱去买米和面去。不管什么,只要是吃的就好。再过几天,这钱可就毛了!”

      林飞雁僵住了,什么激动啊,思乡之情,全都成了浮云!

      老妈啊,合着我千里迢迢从兽人世界穿越回地球,然后甩了警察,甩了当兵的,抢了汽车,抢自行车,好不容易回了家,就是为了买米买面的?这,这太让他情何以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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