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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 43 章 ...

  •   陆凌岳看了看陆凌晓,又看了看吕茶。如果一个家里具备两个以上做饭超一流的厨子,那只能说是资源配置的极度不合理,简称浪费。相比于有些人家里一个能拿得出手的厨子都没有,陆凌岳更直观的感受是羡慕。
      连饭后甜点都备了两种任君挑选,简直是奢侈腐败。
      陆凌岳搅拌着木瓜牛奶,吃了一口,赞赏地冲吕茶点头。
      吕茶得到皇太后的夸奖,小尾巴翘得老高,就差摇头晃脑吐舌头了,“其实吧,学长家的厨具都偏欧式,我用不太习惯,所以水平略有失常。要是哪天有机会,让你们尝尝我正常发挥时的木瓜炖牛奶,根本不给街对面那家甜品店活路。”
      “那我投资你开店啊。”陆凌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眉眼间神色复杂,不可捉摸。
      “啊?!”吕茶一脸懵逼,她搁这儿吹牛,旁人听听笑笑就好了,何必当真。皇太后陆凌岳盯人看的眼神太魔性了,心好累。
      “开店太累,没必要吧。”陆凌晓看似替吕茶解围,实则明确传达了他的想法,吕茶只需把做饭当乐事就够了。
      “对,我怕累。呵呵。”吕茶塞了一大口布丁,少说为妙。
      “一会儿我送你回家。”
      “不用。”吕茶想起自己那寒酸得没法见人小破出租屋,“太麻烦学长了,我打车就好。”
      “我送你不是蛮好的,正好看看你的新家。”
      “真的不用。”就是不想让你看见才拒绝,吕茶头摇得厉害。让学长知道的话,就没脸见人了。
      “怎么?不方便吗?”
      “现在住的地方呢,晚上的确有点不方便,管得就是……就是比较严,所以真的不用,打车就好。”
      陆凌晓还想说什么,他送的话路过栈道的时候还可以买杯她爱的热巧。况且知道她新家地址,万一以后有什么突发状况,也好应对。想起上次吕茶顶着高烧自己打车去医院,他就很自责。
      “小凌晓,都是成年人,就别担心啦。”陆凌岳适时点醒陆凌晓,见他不再强求便继续吃木瓜,胸前一马平川,她的确需要补补。陆凌岳从未见过小凌晓在别人身上加注过自己想法,他做人做事顺其自然,但求无愧于心,鲜少过问因果。
      一个想法猛地钻入脑海,急需求证,她面上不动声色,状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了,吕茶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叫小凌晓学长的?”
      “恩。蛮久的,我上大一的时候,学长大四,所以就是那个时候吧?”吕茶也有点记不清了,向陆凌晓投去疑难待考的目光。
      “那个时候你还叫我陆学长,和学长有些区别。”
      “对对对…”吕茶特别佩服陆凌晓的记忆力,每个优秀的人都有其过人之处,还都挺相似。话说最初有两个学长,所以会加一个姓作区分。后来不知不觉地,学长就变成一个了。
      大四,换言之是出国前。并非是吕茶身上有几分Allison的影子,Allison甚至可能是吕茶的替代品。陆凌岳心下了然,半晌儿没说话。十年间,为何从未听小凌晓提起过世上还有位令他牵肠挂肚的姑娘。
      这事蹊跷。
      陆凌晓将吕茶送上车,叮嘱她到家要联络他,又直到出租车离开,才回去。
      一开门就瞧见陆凌岳双手盘在胸前,正襟危坐于沙发正中央,眉眼间尽是官老爷升堂断案的凌厉气势。
      “来,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老样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也没打算瞒我呀。”
      陆凌晓笑着坐到她身旁,耸耸肩,递过一罐啤酒。
      “那年开学,我明明不是去寻她的,可当我在人群里看到她时,就觉得哪里很特别。她瘦瘦小小的,却很倔强,明明只要同意就万事大吉,却偏偏不。我想,她真是个别扭的姑娘。我走过去,找到了该找的人,做完该做的事,突然很想试着问问她住在哪儿,结果她居然告诉了我。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所以,一见钟情?命中注定?”陆凌岳不屑地总结,男欢女爱往往是错觉,痴男怨女非要给缘分套上命运的标签,以此来凸显与众不同。到头来不都是脱光时躺一起,穿上衣服各奔东西。
      “当然不是,起码我不是。”
      “也对,你这人最擅细水长流,很难看一眼就喜欢上一个人。”陆凌岳喝了一大口啤酒,鼓着腮帮子一点点咽下去,她很了解她这个弟弟,陆凌晓不会盲目冲动地爱上一个人,但一旦爱上,保温能力持久强劲,甚至可谓恒温。
      “其实她性子活泼好动,又不喜静,实非我良配。我起初像喜爱宠物一样照顾她,我喜欢她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压力巨大的我感到轻松快乐。静悄悄地,她在我的世界里生出了花,她对我笑时,花就开了。”
      “可惜我一直都不知道花已经开了,直到有一天,另一个人说他爱她,要留下来永远陪她,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迟钝,原来我也想独占她。可我能给她什么呢,要她等我五年甚至更多,还是我也放弃出国留下来。出于责任,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自私的,相反,出于爱,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伟大的。那个为爱而留下的是我一生不愿舍弃的挚友,所以我想,让他一次又何妨,漫漫长路,我总会爱上别人。后来我只身去了美国,剩下的你就都知道了。”
      “蠢!”陆凌岳斜眼瞟了瞟陆凌晓,愈发不屑了。
      男人间所谓的“朋友妻不可欺”,所谓的“君子之道”,最令她等小女子不齿,爱情就算有顺序,也不该是表白的顺序,而应是相爱的顺序。哪有自动退出谦让他人的道理,而且,这是对独立女性情感自由的绝对蔑视,彻彻底底地忽略了爱情中另一主体自主选择的权利。不仅蠢,还蠢到不可理喻。
      “我的确很蠢。” 陆凌晓倍感赞同。一段感情无声无息地开始,又无声无息地结束,听起来像笑话,这些年他倒像最不好笑的那一个。
      “你回国是因为她?”
      陆凌晓摇头,“我大一时曾和别人约定,将来要一起入职这家最好的公司,积攒足够的经验去创业,所以我回国不是因为她。”
      “太蠢!”陆凌岳快气傻了,大四的小凌晓不敢给心上人立五年之约,怕耽误彼此,也怕失去朋友,可博士毕业的他居然会蠢到去遵守小屁孩时的承诺。“那人也履行了约定?”
      陆凌晓点头。
      她真是小看了君子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力度。
      “那和Allison分手是因为她吗?”
      是也不是。他和Allison是旁人眼中天造地设的一对,契合得像是彼此生命拼图中缺失的一块,甚至连陆凌晓也觉得没人比Allison更适合他。陆凌晓尽职尽责去做一名合格的男朋友,他以为他爱她,也打算娶她。
      直到有一天,Allison出了一道送分题,陆凌晓才发觉Allison无法阻碍他做决定。说得直白些,他不会为Allison停留,也会不眷恋Allison从生活中离去。说得残酷些,Allison在他生活里盘亘五年,到头来却无足轻重。陆凌晓自认不是薄情寡情之人,可他不爱她,也没能爱上她,这事儿既不公平又毫无道理。
      回国后,陆凌晓和杜放偶尔喝喝酒,偶尔聊聊天,两个人像缔结契约般默契,对吕茶绝口不提。
      陆凌晓不提,是怕杜放多想,也怕自己多想。他早就是个男人了,他太了解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刚入职的吕茶时,他有多强的生理反应。从视觉神经迸发到身体每一个角落,囊括每一根毛发,都在叫嚣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本能的占有,吵醒他沉睡的欲望。
      他压抑,他克制,可这世上有些事儿,真的特别不公平又特别没道理。
      陆凌晓与Allison分手的原因是陆凌晓从心里不爱Allison。而陆凌晓不爱Allison的原因是陆凌晓从骨子里爱吕茶。
      所以,和Allison分手是因为她吗?
      陆凌晓没有回答。
      “这些年早干嘛去了?”
      “这些年一直躲着她。一直以为她是别人的。”
      “怎么不挖墙脚,爱与灵魂都是自由的。”
      因为那是杜放啊,因为那是吕茶啊,因为如果他们相爱,他的退出就无怨无悔。陆凌晓明白杜放性格里的矛盾,就像明白自己骨子里的软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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