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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篇小私心 ...


  •   现在是写在前面的话
      怎么说才好呢,你啊,大概是全世界,真的要算上全世界了。唯一一个,我表达了心意,也毫无可能回应我的人了。
      可是就算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你,一直以来最喜欢你了。
      喜欢吴邪是我做的最荒唐,也是最不后悔的一件事情。

      To my亲爱的吴家小三爷:

      没写过情书,也不知道如何提笔。
      就是一股劲的对自己说,要给吴邪写一封长长的情书。
      距离第一次见到你时隔太久,时至今日,可以装逼的用泛黄,破旧来形容吗?
      有点夸大其词,最多也不过是脱了线,大概是封面本身就是黄色的,加之我又不爱惜,所以泛黄和破旧用来形容,倒也有点理所当然。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给你写一封情书。
      为什么喜欢,为什么会喜欢,作为一个很要面子的人,我准备把这个原因归根于——“时间太长所以有些模糊,再说喜欢哪里需要什么理由。”
      但是如果要我确切地说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是主角控?不管看什么,对主角都讨厌不起来,再加上那段时间,我身边大多数人喜欢的都是张起灵,为了彰显自己那么点小小的与众不同,就不断地和自己说,我喜欢的是吴邪,喜欢的是小三爷,小三爷是本命,是初心。
      那么,到底喜欢上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上我说的,是不是都有些太过敷衍?
      究竟为什么喜欢,的确从我看完盗墓笔记,到零零碎碎看一些片段,看一些段子 ,已经有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重新再看一遍了。内容情节能忘得,也都忘记得差不多,每当对着自己家里一到八本的盗墓笔记,充满豪情壮志的对自己说,把这些重新再看一遍吧。总是看到第一本的时候就有些退缩,因为实在太多了。
      当初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呢?
      最初的狂热与喜爱,似乎都被时间打磨的渐渐消减退去了原本该有的色彩,但是因为持续的时间太多,那种喜欢似乎在骨子里已经留有了一席之地,到之后,我常常会说,我喜欢吴邪啊,一开始很喜欢,之后也很喜欢,只是之后的喜欢我不能够打包票的说感情色彩与之前一样浓烈,像是多了些沉稳,少了些莽撞。
      也就是退去了脑残粉的束缚,明白了你喜欢一个人,就要连同他的缺点也一并包容,每次有黑子黑吴邪,貌似已经过了有那种“要冲上去火拼一顿,把他骂的他爸爸也不认识”这种念头的时候,心里想的只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罢了。
      _(:з」∠)_是不是有些太正经了。
      我也鲜少写这么正经的长篇大论,还是以“情书”的名义,很多时候,吴邪对我来说不单单是一个主角的名字,是我从2010到2014年的梦想,2015年的憧憬。
      因为吴邪,长白山,杭州,西湖,都在印象里变得生动起来。历史课听到西夏,会莫名的感到兴奋,一切有关古墓的纪实片,都会联想到两个字,吴邪。
      分明不是真正存在的人,却占了脑海中的全部。

      喜欢你不足五年,喜欢你坚持了五年。

      有些时候,甚至觉得在西泠印社旁边,真的有一家古董店,店主人有着棕色的头发,暖暖的微笑,戴着眼镜,俨然是一副知识渊博的学者的模样。却不料一开口便是脏话,可也让人听得不觉得讨厌。
      或许是那日我误入这家古董店,见到了这位古董店的老板,他让在店里给他打工的伙计给我泡了一杯上好的西湖龙井,然后给我介绍店里的古董。
      哪些是明清的瓷器,哪些是唐汉的丝绸,哪些是秦朝甚至商周留下来的稀世珍宝,而在这些东西当中,又有些什么故事。他啊,一一向我道来。
      说到兴高采烈之处,往往会手也跟着做相应的动作。
      我听得津津有味,好像是一场非比寻常的历史课或者说百家讲坛?
      听到了好多不曾听到的名字,什么张起灵啊,解雨尘啊,还有个叫做王月半却总被他们叫做胖子的人,哦对了,还有三叔。
      以及那些稀奇古怪充满危险气息的东西,像是秦岭神树,禁婆,海猴子,尸蹩。
      前所未闻,可却接受的理所当然。像是本来就应该存在一样,也不质疑他有所夸大其词。
      听得都快忘记了时间是流动的。
      然后啊,就这么一晃。

      我同他说了再见,也没有带走什么。

      他同我说,下次再来。

      我笑着回答道一定。

      然后再到西泠印社旁,却再也没有看到过那家古董店。

      像是一场梦,一直梦到了今天。

      口口声声说着喜欢你,可我大概一直没能为你做什么。
      甚至到了今天,我还在思考当初为什么喜欢你。
      可是现在我依然是看到有关于你的东西就兴高采烈,看到那些虐瓶邪的段子,心脏就承受不住,可是我希望你每天都是好的,一分一秒都是好的。
      不要总是一个人。
      我常说我喜欢盗笔邪,可是沙海邪我也喜欢,因为全部都是你。
      褪去了年少张扬,变得沉默而稳健。
      这样的你,快要38岁的你。

      眼角有了皱纹的你,头发有了银丝的你。
      学会了拿枪的你,学会了杀人的你。

      内心却依旧是那年我在古董店里遇见的,那个和我讲着古董,讲的眉飞色舞的,25岁的你。

      真的一直以来都非常非常喜欢你。
      也非常非常感谢能够遇见你。

      真的十分谢谢你。
      我爱你。

      十年之约,请让我和你一起。
      From 一个喜欢你快要五年的小脑残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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