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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冬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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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擎风面色凝重,没有回答傅青芷的疑问。
他心中隐隐有种感觉,如果傅青芷所言属实,她那曾幻化成夏晴柔的半妖弟弟傅筱,很可能就是传授《金相神功》的游方道人胡酒。
孙擎风见过胡酒的真身,但赵朔斩杀夏晴柔时,他并不在场,赵朔又从没见过胡酒,故未将此二人联系起来。然而,听金麟儿的描述,夏晴柔的这条尾巴,跟胡酒的尾巴很相似。
若真如此,事情就将变得更加棘手——傅筱原本只要等着两百年过去,回来取走金印就好。可是,他乔装潜入金光教,必定已经知道炼制金印时发生的那个意外。在这种情况下,他仍旧假传教主命令,在密云屠杀武林盟的人,令金光教成为武林公敌,大费周折,必定有所图谋。
傅筱在谋划什么?他会否再次幻化成别人,再行奸计暗害金麟儿?孙擎风心里没底,看了金麟儿一眼,轻轻摇头。
两人相处久了,只要一个眼神便能会意。
金麟儿平时大大咧咧,紧要时刻倒是很聪明,他对傅青芷说:“我不曾见过夏晴柔,只知道她的些许消息。但我确定夏晴柔是个女人,而且作恶多端,她怎会是你所说的,没甚法术的半妖弟弟?”
“我瞧着那小子怯懦得很,却不知他来了人界,胆子倒变大了。”傅青芷嘿嘿一笑,把胸一挺,“咱们狐族是无形无相,见着什么,就能幻化成什么,不大分男女。夏晴柔是傅筱娘亲的名姓,若这不能作数,他的尾巴却不能骗人。”
傅青芷把胸膛挺起来,才想起自己手上还拿着个馒头,猛然察觉到,自己的一侧胸脯已经瘪了下去,干脆把藏在胸前的另一个馒头也掏出来用布包好。如此,她的胸可谓是“一马平川”了。虽然,她面前的这两个人,似乎对此全不在意,但她还是补了一句:“我是如假包换的美丽少女,只不过江湖卖艺,这些行头必不可少。”
孙擎风:“你若寻到他,打算如何处置?”
傅青芷:“将他带回妖界,昆仑坛城自有法度。二位可否告诉小妹,他现在何处?”
孙擎风思虑过后,方才开口:“不知。我见过他,他偷了我的东西。若你找到他,回白海界以前,烦请至杏花沟听雪泉边告知在下。若你找不到他,九年以后,亦要前往听雪泉,届时他必会去找我。”
傅青芷吃罢点心,精气神都回来了,眼珠子骨碌一转,抚掌道:“何必如此麻烦?你们同小妹一道去寻他就是,我定让他物归原主。”
孙擎风嗤笑:“别想拿老子当剑使。你惹上了缉妖司,自己一身骚,只怕往后寸步难行。”
孙擎风牵着金麟儿起身,低头问他:“吃撑了不曾,想不想尿尿?”
金麟儿红着脸,先点点头,又摇摇头:“还有个姑娘家在呢。”
孙擎风牵着金麟儿行至屋檐边,看下方正停着装有缉妖司众行李的马车,边解腰带边说:“你不让我杀人,尿个尿都不行了?这人是狐妖,奸诈狡猾,所言真假参半做不得数,是男是女亦未可知。”
“你不喜欢她?那我就不喜欢她。”金麟儿不大明白,孙擎风为何对貌美的傅青芷抱有敌意,但只要他不喜欢,自己就一定不喜欢。
孙擎风:“老子喜欢她做甚?尿你的,别偷看我。”
金麟儿有些尴尬,但他心里明白,孙擎风如此行事,只是想把傅青芷吓走。虽然不大好意思,但左右是背对着傅青芷,他又实在尿急,还是跟孙擎风一起撩开了长袍,朝着下头的马车撒起尿来。他吹了个口哨,很快就尿完了,侧目偷看孙擎风,张嘴就夸:“孙前辈,你可真厉害!你连尿尿都比别人……”
“闭嘴!”孙擎风老脸羞红。
傅青芷捂着眼睛哇哇大叫,跑上前想从屋顶往下跳,不当心脚底打滑,向前栽倒下去,正掉在缉妖司的马车里。
“什么怪味,我这是在哪儿?”陈云卿从昏迷中转醒,猛然被什么东西砸中,慌忙扒开盖在身上的行李,跟倒在自己身上的傅青芷面面相觑,“傅姑娘?你听我说,我并不想伤你。”
日已西沉,金色夕阳渐变成橘红。夜风升腾起,浮在空中的柳絮,从两人之间飞速闪过。陈云卿跟傅青芷之间,距离不过半寸,一抬头,鼻尖就触到了她的鼻尖,登时不敢动弹,却又无比清晰地看见,这姑娘粉颊晕红、眼澄似水,一颗唇珠鲜红欲滴,恍惚间看呆了,不知该如何动作。
“你、你怎么阴、阴魂不散的!”傅青芷被吓得大叫起来,刚好被巡逻至此的缉妖司捕快撞见,踩着陈云卿跳下马车,慌不择路地跑走了。
“明明是你把我打晕藏起来的,哎?别跑,在下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陈云卿喃喃自语,从车里爬出来,望着傅青芷远去的背影愣神。他从脚边捡起傅青芷束发的桃红丝巾,脸颊忽地一红,碎碎念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罪过,罪过。”
骆阳跑到陈云卿身边,问他可有受伤。
陈云卿摆摆手,听过骆阳简述今日遭遇,让他传令下去,不要再追:“傅姑娘没什么法力,不会伤人,又是丹朱的女儿,轻易不好得罪,待我回家禀明父亲,再行计较。”
孙擎风居高临下地看着,心里有了主意,煞有介事道:“那小白脸被狐妖迷了心智。”
金麟儿紧张地问:“那该怎么办?”
孙擎风:“把他叫上来。”
金麟儿摘下系在长生辫上的铃铛,对准陈云卿扔去,招手让他上来。
陈云卿自幼修道,认为万物有灵,众生平等,不论是对于魔教或是妖族,都从来不带成见,忽然见到金麟儿,只有久别重逢的亲切感,并不觉得惊异。
他把旁人打发走,纵身跃上屋顶,先向孙擎风表达了敬慕。当年青明山一战,孙擎风从数千人中突围,却不杀一人,绝世武功、豪迈气概,都令他久久难忘。
金麟儿拉着陈云卿叙旧,告诉他,自己一直不曾做过坏事。
陈云卿八尺身长,浓眉俊目,常面带微笑,看起来温和无害,很容易让人信任。孙擎风一反常态,同他说了不少话,请他帮忙追查傅筱的下落。
陈云卿听完后,当即满口答应,表明缉拿妖物是缉妖司的职责所在,自己必当倾尽全力。
孙擎风难得遇到一个看得顺眼的人、说话痛快的人,觉得陈云卿像军营里的兄弟,不由开他玩笑,特意强调说,傅筱是傅青芷的亲弟,若能尽快找到此人,傅青芷必定高兴。
孙擎风的话还没说话,陈云卿已是脸颊羞红。
孙擎风趁机指使陈云卿,让他跑到戍边的卫所里,帮自己和金麟儿,按照“孙风”“孙林”的名字,各办一块户籍牌。
陈云卿很快把事办好,来到小巷里的馄饨摊,把户籍牌递给孙擎风。
天色已暗,长街上唯有几点零星的灯火。
金麟儿已经吃饱喝足,沐浴在灯笼昏黄的火光中,趴在孙擎风怀里睡着了,鼻尖挂着一个泡泡。
陈云卿忍俊不禁,伸手捏了捏金麟儿的脸,对孙擎风说:“孙大侠,二位往后有什么打算?”
孙擎风诚心谢过陈云卿,道:“过日子,没甚打算。傅筱很可能是我找了许久的一个妖怪,此事关系到麟儿的生死,烦请陈兄费心。”
陈云卿才十八岁,才比金麟儿大五岁,能得孙擎风这等人物唤一声“陈兄”,感觉自己活生生地升了一辈,连连点头:“承蒙大哥看得起,小弟一定尽力。只是,狐妖变化万千,我怕不能很快给你答复。”
孙擎风摆摆手:“无妨,有劳你。”
陈云卿吃罢馄饨,把金麟儿的铃铛还给孙擎风。
孙擎风点头,起身告辞,未至辰时便已赶回石屋。
金麟儿终于睡醒,问孙擎风要自己的铃铛。
孙擎风把铃铛捏在手里,道:“这东西响声太大,容易暴露行踪,往后不要再戴。”
金麟儿很是不舍:“那是娘亲留给我的,说是保平安。”
孙擎风指尖发力,将一颗金铃铛捏得变了形,铃铛里的金珠掉了出来,落在地上。他把铃铛壳子还给金麟儿,金珠自己收着,因为动作太快,已经把东西捏坏,只能顾左右而言他:“陈云卿性子纯良,是个豁达不俗的人,你往后可与他交往。但傅青芷那样的,你应当远离。”
金麟儿点点头,盯着掌心里被捏得变形的铃铛壳子,两眼瞪得滚圆,像个被没收心爱玩物的小孩,仿佛下一刻,硕大的泪珠就会从他眼眶滚落下来。
孙擎风见金麟儿沉默不语,心里不是滋味,不由虚张声势道:“有我在,还保不了你平安?”
“过去的事情,都已过去,爹和娘都在天上看着我呢。”金麟儿摇摇头,转而开心起来,拿着铃铛壳看了半天,大声赞叹,“连黄金做的铃铛都被你捏爆了,孙前辈,你的手可真厉害!”说着捧起孙擎风的手,当个宝贝似的摸来摸去,甚至还哈了两口气,扯着衣袖去擦。
孙擎风无语,怀疑金麟儿是个傻的,或者并非赵朔亲生。
实际上,孙擎风心里还是后悔,担心金麟儿会难过,半夜跑到屋外,摘了几根狗尾巴草,蹲在屋□□了半天,终于扎好一只小狗,悄悄扔到金麟儿枕边。
第二日,金麟儿醒来,看见枕边摆着样新鲜玩意儿,难过烟消云散,顿时开心得不行。他拿着草扎的小狗,冲到孙擎风面前,对他发出怪声:“哼哼哼。”
孙擎风只用一个巴掌,就捂住了金麟儿的整个脸,把他推开,没好气道:“瞎叫唤什么?”
金麟儿不解道:“这不是猪吗?”
孙擎风气急:“这是狗,是狗!猪哪有这样长的尾巴?”
金麟儿:“对,是狗,是我眼拙了。可是,狗要怎么叫?”
“蠢东西。”孙擎风冷哼一声,对上金麟儿那两只泛着水光、乌溜溜的眼睛,梗着脖子,勉为其难地“汪汪”叫了两声。他叫完立马就后悔了,尤其是,当他看见金麟儿努力憋笑的模样,怀疑自己可能被耍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孙前辈给我做小狗儿喽!”金麟儿举起小狗,在孙擎风脸颊上“啄”了一口,撒腿就跑。
孙擎风愣在原地,琢磨着这句话,知道自己是真的被耍了,越想越气,简直五内俱焚。可他能怎么办?他只能冲到灶台边,拿起菜刀“咄咄咄”地砍肉切菜。
此后,每当孙擎风察觉到,自己的怪脾气可能惹得金麟儿不开心,就会偷偷做一只草扎的小狗,趁夜放在金麟儿床头。
金麟儿知道,这小狗不仅仅是一个小玩具,更是孙擎风在别扭地向自己妥协。他甚至隐约能听见,这个绝世高手红着脸“汪汪”叫,如此一想,就会笑出声来,心里只有快乐,没有任何烦恼。
春去秋来,又是两年。
这一年,金麟儿饮血的量,由原先的三合增至四合。期间,他因为饮下了不太干净的野禽的血,又大病了一场。
为了治病,孙擎风背着金麟儿,来回跑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是在小半日间跋涉三十多里。有时候,他看着金麟儿苍白脆弱的面容,握着他那仅有自己半个巴掌大的手,不禁要想,干脆不再让他饮血。
可当他扯开衣襟,看见自己胸前的伤疤时,又很明白地知道,若金麟儿不饮血,鬼煞之气必将从破体而出,自己死了倒没什么,他早就活够了,但若鬼煞为祸人间,必将令生灵涂炭,这件事,无论是他或是金麟儿,都绝对不愿意看到。
孙擎风担心金麟儿因病不愿意继续喝血,琢磨着如何劝道他,让他明白道理。
金麟儿却因为看到孙擎风为难的模样,看到他背着自己来回跑,磨破了好几双鞋,心中忍不住自责,努力收起玩心,请孙擎风教自己武功强身健体,以免总是生病。
孙擎风心里不好受,时时陪在金麟儿左右,与他一同练功。他面上郁色消失无踪,皮肤虽仍苍白,眼里的神采却日益增长。
这一年,天气比从前和暖。
年关将至,杏花沟只有细雨,没有风雪。屋外飘着霏霏雨丝,屋里烧着旺火,橘红的火光笼罩着石屋,像一个暖意融融的梦境。
石屋里与从前相比,倒是没多大变化,只多了一张长榻。
这张榻,算是有些来历。
有一次,金麟儿扒在窗户上,偷看孙擎风睡觉,发现他躺在原有的美人榻上,一双长腿搁在地上很不舒服,便想着像他给自己用草扎小狗一样,悄悄默默地给他做一张新榻。
孙擎风敏锐地发现金麟儿的异常举动。他悄悄跟在金麟儿身后,来到杏花林间,见金麟儿四处乱窜,捡起落在地上的树枝,神神秘秘地跑到深林中,拨开茂密的蒿草。
原来,金麟儿竟用仅有一指粗的枝条,搭出了一张榻的雏形。
孙擎风实在哭笑不得,拎着金麟儿的后衣领,把他放在肩头,回到石屋里取来斧头,三两下砍来数十根粗壮树杈,手把手教他木工。
两人合力,花了大半个月,终于做出一张又宽又大的榻。
金麟儿把两张榻并排放在窗边,觉得好看极了。然而,每到午后小憩,他总想方设法爬到孙擎风的榻上,同对方挤在一起睡。孙擎风武功虽高,对金麟儿却是是防不胜防,也懒得防。只要金麟儿不趁他睡着以后,在他脸上放蜗牛,他一般不会生气。
年节前几日,孙擎风准备给金麟儿换身新衣裳。
此刻,他半躺在榻上,靠在窗边借着天光,一针一线把赵朔的衣裳,改成金麟儿的尺寸。
堂堂九尺男儿,两指捏一根不到自己一个指节长的铁针,仿佛捏着根毫毛的孙大圣。但孙大圣是“叫天天应,叫地地灵”,孙擎风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唯一能让孙擎风庆幸的,或许是,针尖扎到他手指上不会见血,不会把新衣裳弄脏。他的血太少了,而且越来越少。
金麟儿在屋外跑来跑去,追蜜蜂玩,虽是自娱自乐,却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
孙擎风听见这笑声,觉得耳朵都是暖的,忍不住跟金麟儿一起,无声地笑了笑,却又忽然正容,清了清嗓,喊道:“玩够了就进屋!别又着凉。”
“孙前辈?孙前辈!”金麟儿跑到窗户边,乐呵呵地扒拉着窗棂往里看,“你出来看呀,我发现了个好玩的东西。”
孙擎风怒道:“你跟块石头都能玩上半天,我才不上当!”说罢忽然觉得,自己跟金麟儿相处久了,似乎染上了对方的傻病,决定不再理会他。
金麟儿悄悄把手指从窗棂间伸进屋,戳了戳孙擎风的脸颊,立马又缩回去,煞有介事道:“不是石头,是活的,好热闹呢。”
孙擎风被针尖刺破手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赌气不理金麟儿,似乎更加幼稚。他把棉线打了个结,提至唇边用牙咬断,起身走到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