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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 2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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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间痛了起来。
我咬着下唇。
她耐心地应道:“嗯。”尽管我什么都还没说。
“我痛。”我说。
她很惊愕,“是不是伤口疼?”
她紧张地给我查看,但我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有一个不洁的母亲,我的父亲把我们抛弃了。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种病的名字叫同性恋。我背负着它走得太久,我累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步履维艰。我不过也才十七岁。
王玉桂握着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过去只是一种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学会放下。”她轻轻拍着我的背,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必须去见她。我知道就算我见到她也什么都改变不了,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我必须去见她。我想早在很久,也许就在我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的生命就已经和她连接在一起了。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必须知道她在那,幸福安康地活着。她在那,我的心才能安定地留在我肚子里,不会忐忑不会惶恐。
我翻遍了整个衣柜才找到一个破旧的袋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我的东西不多,来来回回不过几件不值钱的衣服和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钱全都塞了进去。小黄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直在我的脚边打绕,哼哼唧唧的表示着什么,我听不懂。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养着它,看着它孕育,却没能看着它产子。更可怜的是,也许我一走,它就要沦为一只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戏班的时候,它和我一样沦落天涯寄人篱下,我总觉得我对它有一份责任,想来想去却只能托付给丁建业了。
我把它带到丁建业面前,他很震惊地问我:“你要走?”
聚散离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谁会一直停留不走呢。我从攒下来的那几百块钱里拿出一半递给他,说:“你就当是行行好,帮我照顾小黄。它怀孕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抛弃它。”我说得好像我就是那个导致它怀孕的罪魁祸首一样。
丁建业没有接受我的钱,蹙着眉,“钱你留着吧,小黄我会替你照顾的。”
我想了想,还是把钱收起来了。我出门在外,万事都离不了钱。
“你要走是不是因为那件事?你不是说你原谅我了吗?”
这话倒是让我很意外。他竟还一直那么介意那件事。我说不清心里什么感觉,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便忍不住起了玩弄他的心,“是啊,这不正是你的心愿吗?现在不用你赶,我自己走了。”
他猛然按住我的包裹,“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已经道歉了,那些人你别理他们。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那件事是我弄错,冤枉了你。”
我这才确定他似乎真的很在意那件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便冷下声音,“不然你要怎样?”
他却是再也想不出反驳的话了,只讷讷地拿开手,看着我走了。我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走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整个戏班。熙熙攘攘的庙门前挤满了人,手里拿着零食和板凳来来回回的走动,想找一个视线良好的地方。舞台上,王玉桂在指挥舞台布景。一切热热闹闹又冷冷清清的,看起来陈旧而遥远,好像一幅陈年古画。
小黄一步一颠地跟了我,或许它也知道这是最后一程,一直跟着我到了车站也没有离开。我坐在候车室里,它就蹲在我的脚边。
暮色像油画般一层层加重黯淡的颜色,夜色悄悄爬过房顶,像一只阴骘的巨掌慢慢的伸进时光里,攫走什么后又无声无息的一寸寸退隐回去。广播员一遍一遍的播报着车次,机械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越发的空灵寂寥。
有一瞬间我忽而生出了怯心,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我没有问王玉桂她的住址。我也不知道见到她之后说什么,以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面对她。我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却在临行的时候胆怯了。我想回那个犄角旮旯里的小镇看一眼,我想起我的母亲,多年以后在夏日的午后她站在河岸上温柔地唤我回家吃饭,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金灿灿的。她将一兜一兜的糖果塞在我的衣兜里,让我拿去显摆。只是我又想起房门外那双大码的男士皮鞋和那个连我都猝不及防的吻。终归都是岁月的痕迹,不管过了多少年,蒙上多少尘埃,只要轻轻一擦拭,总是现出当年的模样。
我呆呆地坐了很久,最终坐上了去台北的列车,在那座城市里,住着一个我来不及了解却早已深深爱上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