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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初的梦 ...


  •   回到最初,林清和周陆的相识一点都不浪漫。

      十多年前,初入社会的林清还很青涩,他往背包里装上几件换洗衣物,带了几百块钱只身来到M城闯荡。林清在餐馆里当学徒,除了跟师傅学习做菜,店里繁琐的各种杂活也是他的工作内容,二十来岁正是最渴睡的年纪,可他每日起早摸黑,严重的睡眠不足。

      在M城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租房子也是个大问题。餐馆是包吃不包住的,一开始林清租住在一个老旧的民宅里,环境恶劣点倒还能忍受,毕竟价格低廉,然而老宅地点偏僻,穿过无数刁钻的巷陌再得走上老长一段路才能抵达公交站,一路晃悠到工作的餐馆又是漫长的一个多小时,这对工作本就艰苦的林清而言,简直是雪上加霜了。

      在民宅传来拆迁的消息时,将搬家计划一拖再拖的林清终于咬咬牙开始寻找新的租房讯息,他在网上看见了一则寻租广告,几番比对后,地点价钱都还算合理,而且合租的形式无疑能省去一半费用,林清按着广告上给的号码拨通了电话,他第一次听到了周陆的声音。

      “我爸姓周,我妈姓陆,所以我叫周陆,好记吧?”达成协议后,对方在电话里这么自我介绍道。

      这取名的方式还真简单粗暴,不过听对方声音爽朗,说话都带着笑意,林清想,应该是个好相处的人吧。

      林清挑了周末搬家,他行李不多,把衣服和小物件塞进双肩包里,大行李包则用来装他心爱的书籍,空出来的手捧着原先的房东太太送的一盆多肉植物。

      合租的房子是一间改良过的单身公寓,屋主实乃空间利用的达人,不大的屋子被隔出了两个小房间,厕所厨房共用,客厅非常迷你不过勉强能放下常用的家具。空间小也有些好处,例如便于打扫什么的,总体而言,林清还是挺满意现状的,除了合租人是个略脱线的家伙。

      刚打照面,周陆穿着背心大裤衩,站没站样地倚在公寓门口,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丁点不客气地就评价起了林清的外貌:“诶,你怎么长得这么嫩啊?听电话里声音挺糙啊!”林清那天穿着印有卡通图案的T恤,略长的牛仔裤挽了一折裤腿,肩上还背着双肩包,看起来确实稚气未脱。

      “……谢谢,我就当你夸我了啊。”林清没好气地答道,他知道自己声音有些沙哑,可在餐馆里打工的,天天需要吆喝和待客,原先就是个天籁之音,久了也得变成乌鸦桑,对方居然这么一针见血地指出来,还真不见外!

      周陆完全没觉得自己的一番言论有何不妥之处,他挺热心的上前接过了林清的大行李包,“哎呦还挺沉,装的什么宝贝啊?”

      “一些书,我平时就喜欢看看书,摆弄些花花草草什么的。”林清晃了晃手里的多肉植物。

      周陆乐道:“你怎么跟我姥爷似的,是不是周末还喜欢去公园遛鸟啊?”

      林清不说话了,心想头一回见面呢,从嗓音到爱好都被一通批,这叫什么事儿啊!

      周陆这才察觉气氛有些僵,他从裤兜里掏出口香糖递给林清,讨好道:“开玩笑开玩笑啦!喏,请你吃泡香糖——艾玛口胡了,口香糖来着!”

      林清心里正不痛快,倏地就被周陆的口误给逗乐了,估计是想着泡泡糖和口香糖,一开口成泡香糖了噗!

      “哎呀我这是脑子转得快,说得赶不上想的!”周陆自己也是笑,“上回我夸我女朋友围巾好看呢,也不知怎的下意识地就说你这毛巾挺好看的,想着得赶紧解释,结果又说成了浴巾……唉把她给气的!”

      林清更乐了,问道:“后来呢?”

      “分了呗。”周陆轻描淡写地答。

      “啊?——这就分了呀,不至于吧!”林清心说这姑娘可有点小心眼,总的来说周陆这人还是挺好玩的。

      周陆放下行李,表情有些烦躁:“女孩子麻烦得要命,反正我是弄不懂她们!”

      林清没谈过恋爱,印象里好像也没对哪个女生怦然心动过,于是也赞成地点了点头。

      这之后的合租生活两人基本就是各过各的,倒不是因为性格不合,而是工作都太忙了,林清起早摸黑,而周陆应酬极多。

      林清对周陆的了解不多,据他自己说,大学毕业后父母找关系给他安排了个国企的闲职,可他觉得天天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坐吃等死的生活实在可怕,索性先斩后奏地逃到M城,目前在一家企业跑销售,每天累得跟狗似的,不过他一点也不后悔,他喜欢这种每天充满挑战与刺激的生活。林清心想果然人各有志,周陆指不定是个受虐狂,还累出快感来了!

      有一回林清打理餐馆的卫生,深夜才回到公寓,朦朦胧胧地就见门口躺着个人,浓重的困意被吓跑了,转而迅速地脑补起杀人弃尸抢劫遇害等等惊悚情境,他后背发凉地往后退,动静间过道的感应灯亮了,林清这才看清躺地上的是周陆,随即闻到了浓重的酒味。

      周陆的手里还攥着钥匙,估计是应酬到深夜,醉得不省人事了,好家伙,睡得还挺香。

      林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高马大的周陆扛进屋里,也不好放着这么个醉鬼不管,只好强撑精神帮对方脱下脏兮兮的外衣,又倒了杯温开水喂他喝下,没咽两口呢,周陆眉头一皱,“哇”地吐了!

      林清:“……”

      后半夜林清就在迷迷糊糊地打扫屋子和照顾胃疼的醉鬼中度过了。天快亮时林清才躺到床上小眯了一会儿,照常去工作的一整天里他都怀疑自己随时能够羽化登仙。

      那天收工早,林清晚上九点左右回到公寓,周陆已经恢复了神清气爽的模样,一见林清就咧着嘴傻乐:“昨天真是麻烦你了啊,还帮我请了假!你真好!——”

      林清一阵恶寒,阻止道:“住嘴!”

      周陆不管,还是坚持肉麻到底:“小~玲~”说完差点没被林清捶死。周陆说话前后鼻音严重不分,老是“小玲”、“小玲”的叫他,跟姑娘似的,公寓楼里有一些年纪相仿处得挺熟的邻居,他们听了也开玩笑的学着周陆这么喊,林清觉得周陆真烦人。

      周陆这个受虐狂被揍得一脸舒爽,末了他双手举高表示投降,边招呼林清过来吃饭:“我下楼买了卤味,聊表谢意哈!”

      两人就这么笑笑闹闹的吃了晚饭,关系在无形中拉近了不少,周陆从那时候起就把林清对自己的好默默搁在心底,记住了。

      这年入冬之初,林清的母亲改嫁了。

      乡下女人结婚生养一律很早,林妈今年也才四十出头,没道理要求母亲为父亲守一辈子的寡,她有权利寻找新的依靠。该懂的道理林清都懂,然而还是觉得怅然。

      林清向餐馆请假回了趟老家,母亲已经搬去新家,家里冷清得可怕。继父是一名货车司机,早年离异,身边带着个正值叛逆期的女儿,小姑娘对林妈和林清一律的没有好脸色,虽然继父神色严肃地管教了女儿,林清心里总不是个滋味,拘谨地小住几日,林清告辞回了M城。

      在这个三口之家里,他是客人。

      转眼快要过年,虽然母亲打了几次电话催林清回老家,然而林清一拖再拖,最后以买不到车票为由留在M城。周陆自然是要回家的,他和父母老早就和解了,毕竟是唯一的儿子,虽然上头还有个姐姐,不过总归他是最宝贝的,得知林清打算留在M城过年,周陆热情地邀他一起回家。

      林清笑微微地拒绝了,他没向周陆提过家里的事情,对这天然呆倾诉烦恼,效果和对牛弹琴是差不多的。

      周陆满脑袋问号,总觉得林清怪怪的,不过被林清催着赶着,他最后还是整理好了行李,林清送他去车站。

      “你还是跟我回家吧,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周陆还想做最后的努力。

      林清从背后推了他一把,笑着招手:“再见再见!”

      那天林清一个人回到公寓,天气很冷,他抱着被子缩在床上看书。

      平日里周陆是个粗手粗脚的家伙,只要有他在,屋里便响动不断,简直能奏出交响乐来,林清总说:“周陆你真烦人!”可是周陆回家了,整个屋子骤然安静得可怕,只听得到秒针滴滴答答转动的声音。

      林清看的是木心的诗选,他看到这位文学大师严肃地写了这么一则叙事小诗:

      「小便急了
      钻进树丛
      SOS过后
      又是一个心旷神怡的男子」

      莫名就被戳中笑点,林清捂着肚子傻傻地笑个不停,笑着笑着,却突然流泪了。

      他觉得自己是个可怜的傻瓜蛋。

      眼泪自顾自地流个不停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响,林清疑惑地走出房间去看,连棉拖都忘了穿。

      周陆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下午整理好的行李,还添了一袋卤味。

      他看见林清哭得泛红的眼角,第一反应就是扔下手边的东西,大步上前走到林清身边,他揉了揉林清的头发,是纤细的,柔软的。

      “我还是不放心,中途停靠时又坐了返程车回来,已经跟家里说了多呆几天再回去。”周陆半蹲着身子看着林清的眼睛,柔声道,“哭什么呢,别怕,有我在。”

      林清想,自己就是在那一刻喜欢上周陆的。

      和周陆重逢的那天晚上,林清做了一个关于最初的梦,一觉到天亮,醒来却发现枕巾湿了。

      “一定是睡觉的时候流哈喇子了。”林清揉着泛红的眼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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