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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请客 ...
第四天,蓝天将15份调查问卷往赵石桌子上那么一拍,赵石的两颗眼珠立刻掉在地上,满地乱滚。
蓝天小人得志,非常开心。
潇潇洒洒,一直玩到下班。
“蓝天!”
下班的时候,群总监叫住了他:“今晚加班!”
蓝天立刻条件反射似的说:“我不加!”
群总监一挑眉,还没等说话,就听到隔壁另一个群的群总监说:“Simon,下班啦,可以走啦。”
Simon抬起头,羞赧地笑了笑:“我不走...”
蓝天只觉像是置身于微波炉当中的鸡米花。
“看看!看看!”
群总监怒道:“这是什么样的差距!一个是‘加班吧!我不加!'一个是‘下班吧!我不走!'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
结果,班还是要加。
蓝天时常觉得,总是加班这件事,并不是因为真有那么多的工作要做,而是方法有问题。
很多时间都浪费在无用功上。
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人家一句“不需要”,就全部都悲剧了。
蓝天一边做着表格,一边想着白天没有事情做一到晚上就来活的广告公司是多么的变态。
以后,一定是要离开这里的。
但是,离开这里之后去哪里,还真是一个问题...
加完班之后大约7点,全组的人再次集体去酒吧喝酒。
其实,蓝天一点也不喜欢酒吧这样的地方。
吵吵闹闹,酒还难喝。
他一直觉得,外国人喜欢酒吧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化。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话题的深度和参与谈话的人数,基本上是成反比的嘛!
两个人的时候,经常可以进行一些有营养的谈话。
一旦人数大于等于三,有意义的对话就会全部消失。
反之,没啥好说的,就用人数来补。
不过啊,在这家外企广告公司,有文化的人也不多就是了...
有文化的,那都是另类。
蓝天很无聊很无聊地趴在那里。
眼睛到处乱瞄。
眼角突然扫到一个人。
蓝天立刻像被棍子揍了一样绷直了身子坐在那里。
仲斯选!
仲斯选也在这间酒吧里。
即使是在这样乱糟糟的环境里,他仍然是整齐而优雅地坐着。
蓝天“噌”地站起身,大叫了一声:“仲斯选!”
把同事们都吓了一跳。
仲斯选转过头来,看见蓝天,笑了。
蓝天回想了一下,第一次认识仲斯选,是在机场。
当时他去接机,也是像这样,大声地叫他,然后仲斯选偏过头来,对他一笑。
现在,他又露出和那时候一模一样的笑容,让蓝天有一点心跳加速。
其实这一天来,蓝天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谢谢仲斯选帮了这么大的一个忙呢?
没有表示的话,显得挺不礼貌。
但是要说请仲斯选吃饭,蓝天却觉得像是在高攀一样。
死皮白赖的大概会被讨厌吧。
所以他想,现在这个偶遇,说不定就是最好的时机。
既不会显得刻意结交,也不会显得知恩不报。
所以,他把同事们一个个推得七扭八歪,挤了出来,向巧克力那边走过去。
仲斯选看见蓝天过来,笑意更浓了,向旁边挪了一挪,让蓝天坐在这。
蓝天盯着那个座位盯了半天,还是决定先不坐了。
那个样子的话感觉怪怪的。
就好像夜总会的小姐来了,嫖客向旁边让一让,让小姐坐在身边一样的感觉...
所以蓝天站在那里,说:“仲斯选...那个...问卷的事情...真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仲斯选笑着说:“那就不要谢。”
“不行,你是我的救命稻草。”
“......”
“嘿嘿,是帅气的稻草...”
“......”
“那个,喝什么酒?我去买!”
仲斯选没答话,反问道:“蓝天,你打算用彩虹糖的公款请我喝酒吗?”
还没等蓝天说话,仲斯选又很快地接到:“红茶。”
“...嗯?”
仲斯选说:“我不常喝酒,红茶就好。”
蓝天对仲斯选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这人呢,要么就想仲斯选一样,不喝就是不喝;要么就像郑前那个土人一样,千杯不倒。
点几杯洋酒,装装样子,算什么哩?
拿回红茶之后,蓝天看着仲斯选旁边那个小姐的位子,怎么看怎么吸引人,最后还是很丢脸地过去坐了。
“仲斯选”,蓝天问:“我可不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为什么这么革命呢?”
“...嗯?”
“就是斯选呀...”,蓝天说:“是斯大林选集的意思,对吗?为什么会想要用斯大林选集来取名呢?”
仲斯选拿着红茶杯子的手明显地停了一下。
但是他还是告诉了蓝天:“是如斯之选的意思。”
“如斯之选?”
“对”,仲斯选的眼睛看着蓝天:“如斯之选。”
把蓝天看得晕晕的。
晕晕的时候还在想,如果是郑前的话,手里那一杯红茶,肯定就泼过来了...
坐在仲斯选旁边的时候,蓝天心里一直在犹豫:要巴结;不要巴结...要巴结;不要巴结...要巴结;不要巴结...
想要走近的念头太过强烈,在经过是要脸还是要仲斯选的艰难斗争之后,蓝天终于决定,不要脸了。
决定一下,顿时恶向胆边生。
“那个...我先回去喽...”
“不再坐坐?也好”,仲斯选也站起身:“谢谢你的红茶,以后时常联系。”
“嘿嘿...”
回到彩虹糖那边之后,蓝天一刻不停,一直在偷瞄另外一边的情况。
终于,在看到他们吃喝玩乐都结束的时候,蓝天猛然窜过去,一把拽住仲斯选:“仲斯选...你饱了吗...?”
仲斯选有点诧异地看向蓝天。
看得蓝天有点退缩。
但是他觉得,不要脸一次,和不要脸两次,还有不要脸N次,大概都是差不多的。
所以他说:“我请你吃螃蟹...好吗...可好吃啦...”
仲斯选还是盯着蓝天看。
蓝天被他看的很紧张,结结巴巴地说:“我就是那个...没吃饱呗...顺便谢谢你的帮忙...啊...不对,主要是谢谢你的帮忙,顺便再吃一点...”
仲斯选笑了:“好啊。”
“但是,如果你不想再吃,我也...啊?”
仲斯选笑着说:“我说好。”
蓝天觉得,现实太美好,都有点不像现实了。
到了北京工商大学门口的李老爹香辣蟹,蓝天一口气叫了四只大螃蟹。
别看仲斯选人长得斯斯文文的,吃这东西还挺拿手。
蓝天拿着螃蟹壳,举到眼前,看了半天。
一直到确定这只螃蟹再没有一丁点可以搜刮的东西的时候,才恋恋不舍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到一边。
仲斯选非常绅士,一直在引导着谈话。
每当出现了沉默的时候,他就会开始一个新的话题。
这让蓝天觉得很舒服。
好像也没过多长时间,四只大螃蟹就变成了两只。
蓝天拿起一条螃蟹腿,一夹,没夹开。
再一夹!
全碎了...
仲斯选看了看蓝天,突然伸过手来,从蓝天手里拿走了钳子。
他的手指和蓝天的手指碰在一起。
蓝天突地一下,把手缩回来。
完了...肯定被当成神经病了...蓝天想:两个大男人,碰一下,躲什么躲啊!脑子真是不正常!
没听清仲斯选又说了些什么,回神的时候只瞧见一大堆夹好的螃蟹腿被放在自己的餐盘里。
蓝天那心脏又怦怦地蹦了两下。
糟了...蓝天觉得,自己恐怕...就快要和公司里的GAY一样了。
终于加入那90%,成为多数群体中的一员了...
但是,自己恐怕比那90%要不幸得多。
都是因为这个暗恋对象。
蓝天一直把“很有自知之明”这一条作为自己的头号优点。
现在这个头号优点告诉他,自己看上的那个,绝对是不可能的。
果然,初恋都是要惨死在婴儿车里面的吗。
扯过一只螃蟹,蓝天开始狠狠地撕咬。
一边吃,蓝天一边想:喜欢就喜欢呗,也不需要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谈对象这件事,不着急,现在就先这样,也挺好。换人啥的,挺累的。过两年再说吧!
正这样想着,就看见仲斯选伸手一推盘子:“蓝天,剩下的那只,你也吃了吧。”
“...嗯?”
仲斯选站起来,说:“我去洗手。”
“...嗯?”
仲斯选好像觉得很好笑:“你不是想要这个螃蟹?”
“想要是想要...可是不证明我有一次吃掉三只的实力...”
仲斯选看了看蓝天,抬手叫来服务员:“那这一只,你带走吧。本来是我的呢。”
说完就推开椅子,去洗手。
看着他的背影,蓝天觉得,自己喜欢仲斯选这样的人,实在太正常了。
像仲斯选这样的人,怎么能不喜欢呢。
留言。。。留言。。。有气无力。。。不是PANDA想要跟螃蟹较劲。。。是真的好想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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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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