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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吧很强大(中) ...

  •   我还是思绪混乱地发着呆,围在桌子旁的人全把关注的目光移到这个方向来了。刚刚没良心的只顾着跟男朋友窃窃私语的文良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异常兴奋,“嗖”的从对面的沙发上蹦起来,凑到我耳朵边儿,“孩儿啊,这个男人是极品啊,咱们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江湖口号你没忘吧?”
      拜托,那是你的口号,不是我的。
      我转过脸,友好地跟眼前的男人自我介绍,“尧茴,很高兴认识你。”
      他低着头,漠然地瞥了一眼我径直伸出的神之右手,不予理会。我表面上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讪讪地缩回手,实际上内心的火焰却在熊熊地燃烧。他,他,他,居然嫌弃我的神之右手,罪恶实在深重得不可饶恕。
      “我听文良说平时你喜欢写东西,搞点文字创作什么的,可巧常莫也是。你们有空正好交流交流。”赵添适时出来缓解尴尬的气氛。
      我来了兴致。没错,像我们这种在晋江道儿上混的文字创作工作者,顶高兴的几件事情之中就包括了跟别的道上的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仁人志士们交流创作心得,切磋创作经验,为青少年朋友们创造一个和谐自然美满的阅读环境。
      “也没什么,”我小小地谦虚道,“我不过是晋江的业余写手,收入一般,人气还过得去······”
      “常莫开有一家工作室,本身是自由撰稿人。”我的谦虚还没说出口,文良的声音就像一把利剑,深深刺入我脆弱的心脏,鲜血如蔷薇花散满一地。
      一个将码字视为挤牛奶般艰辛的业余写手跟开了工作室的自由撰稿的差距,略等于井底的乌龟跟住着嫦娥姐姐的月亮的差距。我叹道,CLL的杯具啊。
      于是,一个急刹车,我决定挺起我的傲骨,“彼此彼此,我也就是个普通的知名作家吧。勉强算是多才多艺。”
      文良对我堪比城墙的厚脸皮见怪不怪。
      倒是一直无视我的常莫终于开了尊口,“尧作家,幸会。”
      我听着人家喊我“要做假”,黑了一头的直线,瀑布了一头的汗。
      这时,酒吧里四个角落的灯光猛然暗下来,全场聚焦的中心集中到了正中心的玻璃站台上。我四处张望,惊讶地发现原先嘈杂的环境竟是安静了不少,拥挤不堪的人群也散去了大半。那些喊我婶儿的年轻人正以一种诡异的速度退向出口处。
      “他们怎么撤退得那么快?”难道是黑猫警长来追捕未成年少男少女了?
      坐在常莫身旁的一号路人答道,“因为如果他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这,消费的价格就要翻三倍。”
      文良拉起我的手向玻璃台走去。我同时还注意到留在酒吧里没有离去的大多数顾客看起来都是荷包有分量的成功人士,衣着光鲜亮丽,脸上泛着自信的光芒,跟我这个生于草莽,疲劳奔波于毛票浪潮的女青年显然不是一路人。现实,总是有科罗拉多一般宽的差异存在。
      “接下来的活动只有这个酒吧的会员才有资格参加的,所以到了晚上的11点就要开始清场了。因为我的关系,你也能沾沾光。回头别忘请我吃饭啊。”
      要是听她这么说你就以为那是个很有营养很高雅的活动,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主持人介绍,每个在场的顾客在入门时都领到了一块子牌,子牌上标有不一样的数字,而相应的母牌则被放入了另一个透明的旋转圆球中。待会,顾客们会按照消费额由少到多的排列顺序上台摇动圆球,掉出来的母牌属于哪个人,那个人就要无条件答应对方提出的一个要求。当然该要求必须符合不触犯法律道德准则和个人尊严的前提。
      无聊吧,抽风啊,这就整一喝吃饱喝足了没事干的废柴想出的把戏。
      第一个上台的是一个五段身材的猥琐大叔,油光满面,梳着地中海式的发型,一套红配绿的装束。被摇到的是一名年轻俏丽的女子。高挑的身材凹凸有致,身穿雪纺纱裙自然飘逸(她居然不觉得冷),绿色的隐形眼镜使得双眼透出魅惑的光彩。猥琐大叔的要求是希望她能陪他参加“人到中年”的农家乐俱乐部,携手在风景如画的乡野之地登山,钓鱼,骑牛,嗑瓜子,打麻将,斗地主。女子笑眯眯的答应了。
      我顶着一头黑色的直线。现在的农家乐丰富到可以骑牛了?
      第二个上台的是一个愣头愣脑的知青型人物,戴着厚重的眼镜,羞涩地啃着手指头,身上穿的居然还是高中校服。这年头,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能出现。他摇到的是一个长着三角眼,猪头脸,厚唇招风耳的男人。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大眼瞪小眼,互不满意对方而后违反游戏规则一拍两散的。没想到结果竟是,两人乐呵呵地搭着肩膀到马栏山街的街口吃爆炒猪口条去了。
      接着是浓妆艳抹的胸大无脑的女人让一个纯洁无暇的西装男陪同到医院做隆X手术。无语,是一种态度。我想,她是想用自己的胸作为支点撬动一个地球吗。
      ······
      ······
      ······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走上来,又走下去。不得不说,闹剧自古对人们就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废柴喜欢之,胸有沟壑者喜欢之,保尔柯察金之忠实拥护者喜欢之,连我这傲骨铮铮的文艺青年也经不住看得津津有味。
      正琢磨着下一个可怜的小羔羊会是谁,就要被台上那浑身散发着霸道,张扬,压迫力气质叫做陈如野的男人给吃掉了。他穿着修身的西服西裤,衬得身材更加的笔挺修长;一双桃花眼处处留情,精光四射。不错呀,不错······
      “250号,谁是二百五?”主持人扯着嗓子朝话筒喊。
      如,雷,贯,耳。我耷拉着脑袋,耳中尽是嗡嗡的嘈杂声,此时此刻,自己虚弱的声音明明可以被大声浪给淹没的,可惜,该死的主持人就是耳尖地听到了我的回应。
      “我,我是二百五······”我就要跟我纯洁的少女时代说再见了。
      走上打着耀眼聚光灯的玻璃台上,台下一众人员的表情都看得不大真切,只听到多嘴的长舌男女唧唧歪歪的议论声。一道灼目的眼神一瞬不瞬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是来自我刚才站立的位置的。貌似是常莫?哼,我恨得咬牙切齿,你就笑吧,我就是二百五咋了,回头看我逮到机会还不把你给整死。
      文良也真是的,陈如野一看就不是好对付的角色,她也不懂得说替我出来挡挡。好歹,她男朋友也是这酒吧的老板来着,为我说上几句拒绝的话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我正哀悼我杯具的命格,更惊悚的事情随之发生。
      我看着那男人的嘴唇一上一下的,从他嘴里冒出的话是这样的——“我要跟她一,亱,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酒吧很强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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