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就v啦,看过的小天使别重复买哟!谢谢!
啰嗦放个预收:
【文案】
朝时有歌:
永安胡同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随歌风情万种,暗色旗袍着身,手中持着一把团扇,媚到骨子里的长相着实勾的人心里发紧。可偏偏性子却又温柔极了,当真是把娇媚和柔和融合的淋漓尽致,十八岁的覃朝第一次心动便交代在了这里。
都说京市覃家的小少爷是个疯子,阴沉可怕,亲生父亲曾扬言让他滚远些,别脏了覃家门楣。如他所愿,覃朝浪费了高考的高分来了离京市极远的云城上大学,可他从未想过这一趟竟是把心丢在了这里。
覃朝最喜欢听随歌那娇腻的嗓音唤他阿朝,无数次想溺死在这温柔乡。两人在一起时,覃朝照旧疯的厉害,随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朝,你乖点。”
每每这个时候,覃朝都像是被哄好的小狼狗,乖顺求爱:“阿随,我乖。”
情深至极之时,覃朝总爱在随歌耳边念叨:“阿随,四年后我娶你,到那时你便嫁了我吧。”
随歌要是不吭声覃朝总是有办法让她说出他心仪的答案:“好,我嫁你。”
可没等到四年后,随歌不见了,覃朝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却未曾有过一丝她的踪影。
覃家小少爷似乎更疯了,大学毕业那年办了场没有新娘的婚礼,婚礼上的他满脸幸福,不知对着哪个方向承诺:“阿随,我来娶你了。”
几个月后,听说京市的南东胡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手艺好人还漂亮,覃朝开车赶来,一进店熟悉的布景让他鼻间骤然一酸,心心念念的那人站在柜台后,一如他初次见她那般。
男人红着眼眶嗓音暗哑:“阿随,你该来嫁我了。”
【疯批VS温柔】
【阅读指南】
男主覃朝(zhao)已成年,女主大男主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