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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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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维拉别墅区,春城最昂贵的富人区,没有之一。
价值千万的四层小别墅,藏在郁郁葱葱的花园景观里,只要吸一口气,都能闻到豪气冲天的味儿。
丁步直的车停在了小区3226号门口,这栋别墅坐落在的半山腰上,前通主路,后有露天小花园,站在门口眺望,能看到华灯初上的半城旖旎风光。
有钱真好。
乐从心柠檬了。
丁步直按响门铃,不多时,有保姆引领二人到了别墅后的小花园里。
院子里的摆设很清爽,白木桌配四张木椅,旁边还有一架木质秋千,小花圃里面种着绿植,叶小而细,明显不是观赏植物,而是一种蔬菜。
一个男人正蹲在花圃边浇水,他身上穿着家居短袖短裤,表情很安详。
“我亲手种的胡萝卜,没用过任何化工肥料。”男人转头笑道,“阿直想尝尝吗?”
这是一个长得很——标准的男人——浓眉大眼,大方脸,身形修长,头发梳得很整齐,虽然穿着家居服,但有种下一秒他就要去直播新闻的错觉。
就连他提水壶的姿势,乐从心觉得拍张照都登上科学画报,标题“水壶的标准使用方法图解”。
“不必了,你家的胡萝卜素我喝够了。”丁步直说。
嗯?
难道,这个人就是折磨了吕光明一个月的胡萝卜素BOSS?
乐从心眨了眨眼。
大约是她脸上的八卦意味太明显,男人看了她一眼就笑了。
“我叫胡魁,美女你是谁?”
“乐从心,策划师。”丁步直说,“有话快说,我们赶时间。”
胡魁似乎有些惊讶,多看了乐从心几眼,目光很诡异,乐从心有些发毛。
幸好,胡魁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三人围坐在白木桌旁,乐从心掏出了笔记本,丁步直开启手机录音。
“这么严谨啊,”胡魁眨巴着眼睛问,“放心,我不为难你们。”
“人生大事,不可马虎。”丁步直说,“说你的要求。”
“咳,”胡魁摸了摸鼻子,“就是个婚礼策划,也没啥要求,流程走到了就行。”
“你没要求?胡董事长呢?”丁步直挑眉。
“那要求可就多了。”胡魁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富贵、大气、时尚、豪华、漂亮、高贵、浪漫,尤其不能俗气。”
乐从心:“……”
什么鬼?
胡魁:“我老爹说了,他只相信小丁。”
丁步直似乎叹了口气,看了乐从心一眼。
乐从心打了个寒颤。
“咳,胡总,这些要求太笼统了,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意见?”
胡魁摊手,耸肩。
乐从心:“时间呢?比如请多少人?地点在哪?摆多少桌?用西式还是中式?室内还是室外?婚礼现场的色调要求,需要表演吗?预算是多少?”
“时间是8月6日,大约300人,地点在春城大酒店,室内,色调随便,无所谓西式中式。预算你们随便提,不差钱。”胡魁说,“重点是,要满足我老爹说的条件。”
乐从心:“……”
你那些和“五彩斑斓的黑”有啥区别?
乐从心瞅了一眼丁步直。
丁步直靠坐在木椅子上,微微侧着头,梦魇般的霞光铺满面容,半阴半晴。
他的琉璃眸子转到了乐从心的脸上,表情没有丝毫变化,眸光冰凌凌的渗人。
乐从心突然就明白了。
客户的隐性需求!
乐从心快速在笔记本上记下一行。
【能在亲朋好友面前装逼的婚礼!】
乐从心没看到,当她写下这行字的时候,丁步直微微挑眉,嘴角勾起一瞬,又落了下去。
胡魁看到了,吓得花容失色,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去,盯着丁步直半晌,好像看到了一头怪兽。
丁步直:“怎么?”
胡魁:“你刚刚是在笑吗?”
“你眼花。”
“我觉得也是。”
“……”
乐从心用笔杆挠了挠脑袋:“胡总,新娘子就没什么要求吗?”
“她啊,没要求。”胡魁笑了笑。
“哦……”乐从心在本子上写下“新娘”两个字,犹豫半天,又加了三个问号。
“说起来,我还没见过嫂子。”丁步直说。
“她最近忙。”胡魁掏出手机翻了翻,“这是她照片。”
丁步直接过手机,乐从心好奇,也凑了过去。
照片上是一张生活照,没有滤镜,也没有修图,甚至没有化妆。可即便是这样,也能秒杀朋友圈的精修图。
准新娘坐在秋千上,长发,长裙,阳光铺满裙摆,她仰着头,如同油画中的精灵。
这张照片给乐从心带来了震撼心灵的美感。
“怎么样,漂亮吧?”胡魁问。
“符合你们胡家的标准。”丁步直扔回手机。
“真美。”乐从心感慨,“就是有些眼熟,是明星吗?”
“不是。”胡魁说,“普通人罢了。”
可是真的好眼熟啊,乐从心想。
突然,一个画面从脑海里冒了出来。
我想起来了,我见过她!
*
乐从心见过这位新娘,却不认识她。因为她是在吕光明的电脑桌面上看到的。
吕光明的电脑桌面,是一张美女照片,坐在一片花海里,笑得温柔如水,当时,她还以为是某个偶像明星。
当时,吕光明怎么说来着?
他似乎说,桌面里的美女是他暗恋了快十年的女神……
十年前,吕光明应该还是初中生吧。
少年的暗恋,大约都是纯情而美丽的,如同春光下盛开的茉莉花,小小的,白白的,甜美而耀眼。
乐从心高中的时候,也曾有过这样暗恋时光。
她记得他是同班的,个子很高,头发很短,喜欢打篮球。
那天,她走在上学的路上,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回头应了一声,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明亮而温柔。
只是一瞬间,就够了。
现在回想起来,乐从心甚至想不起来那个男生的名字,也记不起他的模样,只记得当时怦然心动的感觉。
然后,她就陷入了这种感觉。
上课时,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能浮想联翩。
课间操时,最喜欢转身运动,因为正好能看到他站在身后。
晚自习时,因为他和别的女同学多说了几句话暗自神伤。
体育课时,偷偷看着他打篮球,却不敢大声加油,生怕别人看出什么。
毕业时……
毕业时,拍了集体照,然后……没有然后了。
没有告白情节,没有同学聚会,没有送花送情书。
那些是主角才有的情节待遇,而乐从心,只是个怂得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的酱油炮灰。
乐从心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她能带着记忆重生回到过去,会不会勇敢表白一次。
想过无数次,每次的答案都一样。
不会。
就算重生,她的勇气也不会增加一毫米。
就算回到过去,她依旧是那个怂怂的配角。
配角的故事,永远都是不被人待见的。
“你笑什么?”有人问。
乐从心一个激灵回神,看到丁步直的后脑勺。
现在正是晚高峰时间,车被堵在了高架桥上,寸步难行,路灯照耀着晕晕蒸蒸的汽车尾气,夜色朦胧而嘈杂。
丁步直侧头,前车尾灯在他的鼻梁上滑过一缕金光。
“你笑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我笑了吗?”乐从心摸脸。
“笑得难看。”
“……”
前一辆车蜗牛挪了几米,丁步直紧跟上去。
乐从心看着窗外密密麻麻的车队,都市的喧嚣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眩晕、热闹、不真实。
“丁总,”乐从心说,“如果有一天,你暗恋了十年的人要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你,你会怎么做?”
丁步直的手指动了一下,良久,他说:“我没暗恋过人。”
乐从心:“……”
这人到底会不会聊天?
“我是说如果——”
丁步直突然踩下急刹车,乐从心撞在了前座靠背上。
“你暗恋过人?十年?”丁步直侧目,眼中寒光扫过乐从心的头皮。
“没有没有没有,”乐从心捂着脑门大叫,“我只是好奇!”
丁步直静静看着乐从心,乐从心觉得他的睫毛几乎要刺穿她的脊背再出去三米。
“如果是我,”他说,“不惜一切代价,抢人。”
乐从心背后汗毛唰一下竖起,鼓掌:“不愧是丁总,厉害!”
丁步直收回目光,再次龟速挪动车辆。
乐从心:妈妈咪呀!这只果然是狠人中的狼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