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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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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城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夏家大少爷,文韬武略,神清骨秀,一表人才,今年十三岁,七月就可以参加吾名石召唤仪式了。
大家都猜测着他将来会有的成就,自家有未出阁闺女的,都曾幻想一二与夏家结亲。
夏家大少爷可是整个江州城最受年轻女人青睐的人了。
而飞歌,却是一个不为人名的小小伴读,因自家母亲在大少爷出生时救了他一命,从此便做了夏家大少爷的奶妈,连自家先少爷一步出生的儿子,都撇下不管,全心全意照顾着大少爷,这才为他争得一份与大少爷一同成长、一同读书识字的机会。
发小说的就是夏惊鸿与飞歌,同日出生,虽然不是亲兄弟,却胜过亲兄弟的亲密关系。
飞歌的名字,是夏家主母钟夫人起的,之后又成了大少爷的奶兄,便赐了他夏姓,虽然他可以跟父亲姓,但,可惜的是,他父亲是个无姓之人。
所谓无姓之人,便是指犯过事,做过牢,被官府剥夺了姓氏之人。
飞歌已经十三岁了,他与惊鸿都是四月的生日,上个月刚庆祝过惊鸿的生日,这个月还有一个大日子要来了。
“明天就是玖儿的及笄礼了,你说,我送什么好呢?”惊鸿皱着好看的眉,手上拿着树枝不断抽打着湖面,逗弄着讨食吃的鱼儿。
“她喜欢看书,就送书吧。”飞歌脸上一红,小心地别过脸去,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随意地回答道。
“每年都是书,太没诚意了,明天可是及笄礼啊,她要成年了,可以寻亲了。”惊鸿喜上眉梢,丢下树枝,便向外跑,“不行,我要去街上找些有意思的东西,送她做及笄礼。”
“有意思的东西?”飞歌见人走了,这才抬起烧红的脸颊,若有所思地喃喃着,接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主意,惊喜地“啊”了一声,也跑了出去,不过方向却与惊鸿相反。
被他们两人惦记着的人,是夏家一位世交家的小姐,每年都会来江州城避暑。
江州城虽然位于东南方,夏季正是南方酷暑难耐之际,不过,因为一眼冰泉,江州城每年夏季都很清凉,连北方避暑胜地临阳也不及江州城消暑。可谓是南方独一份的佳境,不过,冬季就会比较遭罪,非得放出火龙才能拥有让人接受的温度。
话说回来,两人分别出去寻找到合自己心意的礼物后,仔细藏好。
“你送什么书啊?”惊鸿好奇地问。
“你送什么?”飞歌反问道。
“我才不送书呢,今年我可是要送她一份大礼的,毕竟……”惊鸿话说一半,便兀自嘿嘿地偷乐起来。
“毕竟什么?神神秘秘地。”
“哎呀,反正你明天就知道了。”惊鸿也不多言语,“对了,祝词你写好了吗?我得先背下来才行,明天可是她的大日子,我得给她撑好脸面才行。”
“早就写好了,呐,内容不长,好记一些。”飞歌从袖子里抽出一张叠好的纸,递给他,也没想过为什么惊鸿要在玖儿的及笄礼上唱祝词,他心里一直记挂着一件事。
“大少爷,该休息了,明天可是要早起的,今晚你该早些睡,保养精神才行啊。”这时门外进来一位身材略微发福的妇人,她一进门便亲热地关心着惊鸿,见他无奈地撇嘴,笑容反而更深了,她走到桌前,转身从后面丫头的手上端过一个瓷碗,“大少爷快喝了吧,养身的,等到七月召唤日,一定一飞冲天。”
“好好好,奶妈说什么都对。”惊鸿接过喝了三、四年的睡前汤水,一口灌进去,咂巴下嘴巴,意外道,“又换成什么了,这回的还挺好喝。”
“是许武师开的新方子,说是开发身体的,他在尚京城的大户人家见过这个方子,那些少爷、小姐们都喝这个。”奶妈,也就是飞歌他娘江月娘,衣着讲究,乌黑发丝盘成秀丽的发髻,圆月般的脸庞白里透红,样貌较岁数年轻许多,一张天生的笑脸,看着就讨人喜欢,给人的感觉也是和善可亲的,别人总是开她玩笑,说是瘦下来,定会让人以为是哪家的夫人驾到,她听到这话,只是大笑着说是沾了大少爷的福气。
“听说老爷今天夸赞了大少爷的画,三小姐拿给夫人看时,我们也赏光见识到了,那画真是妙呀,看着就像是那些吾名师的杰作,下一秒就能真的跳出来一般。”江月娘回忆着什么,双眼慈爱地看着惊鸿。
“咳,是吗?三妹喜欢就好。”惊鸿一下子红了脸,有点羞恼地站起身,“好了好了,天也晚了,我准备一下祝词就得休息了,你们下去吧。”
“是,大少爷收拾好了,睡前随便准备一下就行,少爷的本事呀,大家可都瞧在眼里呢。”江月娘见他不好意思了,也不再调笑他,“景妍,伺候大少爷洗漱更衣吧。”江月娘吩咐下去,这时才好似注意到自家儿子也在这里似的,惊讶地看着他,“飞歌怎么还在这里,快回家睡觉去,明天赵小姐的及笄礼有得忙了,大少爷要念祝词,你也闲不了,快回去睡觉,别在这里打扰到大大爷。”
“那我走了,”飞歌恭敬又拘谨地站起来回话,转头冲着惊鸿做了个鬼脸,便快步跑了出去。
刚跑出惊鸿的小院,在通往大厅前的一处假山前被人拦下。
“常丫头?你怎么在这?是不是……”飞歌见到拦住他的是个熟人,这才惊喜地压地了声音问道,后面的话被他吞在了嘴里,没说出口,但被唤作常丫头的十岁小姑娘,却已然明白了他未出口的话。
飞歌只见她用力地点了点头,紧张地四下看了看,这才小声地耳语道:“老地方等你。”
“好,我知道了,你帮她多加件衣服,再带把伞,今晚会有雨。”飞歌高兴地应道,脸上闪过一丝红晕。
“真的呀?你每次说的都特别准,真厉害,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明天的……”小丫头惊呼出声,又紧张地捂住嘴,赞叹地看着飞歌,忍不住又担心起来。
“不会的,”飞歌打断了常丫头的话,用沉稳有力的声音安抚道,“明天,会是个难得的大晴天,再要下雨,也要后日了,天公都跟着作美呢。”
“你就傻笑吧,我得回去传话了,你小心点,别被人发现了。”常丫头说完,又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四周,见无人这才静悄悄地从小路跑开。
飞歌站在原地平静下雀跃的心情,这才轻哼着走调的小曲,加快速度地跑回家取伞,然后顺着夏宅后面一条街旁的碾子河,向上游走去。
月光照亮了他前面的道路,寂静的夏日知了声声作响,蟋蟀也不甘寂寞地争抢着叫喊。
飞歌刚来到一处桃树大道上,便远远瞧见一道俏丽的身影。
“玖儿。”飞歌轻声呼唤道,脚下也加快了步伐。
“你怎么到得这么早?”飞歌仔细打量着眼前圆脸的女孩,见她一双大眼水汪汪地瞅着他,便笑了起来,“不是让你回件衣服吗?怎么还穿这么少,明天要是生病了可怎么好。”
他说着,拿出一件干净的斗篷,体贴地为女孩系上。
“我们,不要再见面了。”任玖儿眼泪啪嗒一声落在斗篷上,声音哽咽道,“你忘了我吧。”
“玖儿,你说什么呢?”
“飞歌,我们分手吧。”任玖儿哭着说完,便要跑走。
却被飞歌一把拉住手腕,他脸色苍白,不敢置信地盯着她的后脑勺,见她倔强地不恳回头看他一眼,咬咬牙,他哑声问:“为什么?不是说好了,等你及笄,我就让我爹去你家提亲吗?咱们先订亲,等你成了真正的吾名师后,我们就成亲吗?为什么现在说分手?”
“飞歌,我爹娘是不会让我嫁入无姓之人的家庭的,以前的我们,太年轻,不懂事,一心想着互相喜欢就是真理,可是,现实就是这样,让这种感情变得一文不值,在家人面前,我张不开口,更别提谈什么感情了,太幼稚。”
“幼——稚——”飞歌松了手,“你竟然说我们之间的感情,幼稚!那你送我的荷包算什么?笑话吗?逗弄我的玩具吗?”
“对不起,将来,你也会明白我现在的感受的,不论什么感情,都是不堪一击的。”任玖儿悲凉地看了飞歌一眼,便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
躲在一棵大树后的常丫头担忧地看了飞歌一眼,不明所以的跟着她家小姐离开了。
飞歌独自站在树下许久,久到细雨缠绵,他浑身湿冷,才惊醒过来,脸上早已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这些年的感情,到底算什么呢?”他低喃着,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盒,里面静静躺着一只玉兔,这是经过吾名师制作的玉雕,可以变作真正的兔子,听得懂人话,可以传话,还可以替主人挡下危险一击。
飞歌为了买下这个玉兔,花光了他今年所有的工钱,还有他爹偷偷给他的零花钱,现在,也成了没用的东西。
“还不如买本书,至少我还能留着看看,这女人的东西,留着也是无用,你走吧,去当个真正的兔子。”飞歌苦笑一声,将手中的玉兔丢了出去,玉兔在落地瞬间,化为一只雪白的兔子,它用红眼睛看了看飞歌,没有动作。
飞歌也不理会这只兔子,迎着细雨像条野狗一样,落寞地走进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