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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消失的昨日恋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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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aked, she fled, and day brought back my night.】
“怎么还没醒呢?“
蓬松的被褥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住,沈亦君下意识的拉了拉,没能拉到,缓缓睁开眼,在眼前放大的脸庞有火焰般的长发。
“昨天又喝酒了啊?”低沉的女声,Suriel撑在床沿意识躺在床上因为宿醉而头疼得皱眉的沈亦君。
“嗯,见了几个朋友,有点喝多。”沈亦君轻轻推开蹭在自己身边的女孩,不忘在娇嫩的脸上宠溺的掐了把,“放假怎么不出去玩?等正式出道可就没机会了.”
“这不就来叫你一起去么,Hutton叫不起来,带Nel和Stone出去太招眼,所以亲爱的队作长~跟我一起出去玩吧,带你去好地方哦。”
“我在这住了二十二年,再好玩的地方也玩腻了。”沈亦君看着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孩笑笑,“Hutton再过会也能起来了,你叫他去吧。”
Suriel撇撇嘴,有些不高兴的嘟哝道:“不去到时候可别后悔,难道你不想看看,你敌人的第一击么。”
“嗯?”沈亦君歪歪头,有些不明所以。
“今天是Uproar那群家伙参加第一轮海选来着。”
“Uproar会参加?”签约Band参加海选?呵,还真是头回听说。
“嗯,大概是Eason玩的新花招吧!不过应该很有趣的。”Suriel兴奋的点头。
“那家伙从来不做无趣的事情,不过说到敌人~如果真是,那也不仅仅是我,而是我们的~当然,前提是如果他们能撑到最后的话。”十个人的人生?沈亦君其实也不错。
“所以去么去么~要是万一他们被淘汰了,至少也看看怎么死的呀~”Suriel不死心的粘过来,拉着沈亦君的手摇着。
“就算这群家伙如你说的一盘散沙,但就凭伍默和江渚两个人也能撑到后几轮的。”沈亦君在临窗的躺椅上坐下,Suriel倚在他腿上坐下,玩着沈亦君左手上的戒指。
“很有信心呢。”
“不是信心,如果二十多年的时间还不足够让你了解一个人,那不是你太失败就是那人太失败,很显然我们都不是。”沈亦君不着痕迹的挪开Suriel拨弄铃铛的手,握在手里。
“我今天有重要的人要去见,所以抱歉了~我的女王陛下,去骚扰St.Hutton吧,我要换衣服出去了。”拍拍Suriel的肩指了指房门,沈亦君优雅一笑。
Suriel虽还有些不愿,但仍是乖乖起身,拉门出去,忽又退了回来,目光精亮
“你要去见你那传说中的女朋友!?”
“亲爱的,就算我是去见你以为的那个人,那也是,传说中的‘前女友’,而且很遗憾,虽然我确实是要去见一位女士,但并不是她,所以你大可以放心的去看看我们未来的敌人,那绝对会比跟着我有趣。”
从酒店出来,沈亦君在酒店车场租了辆小别克,凭着记忆朝目的地进发,虽然中途因为这两年道路改道绕了远,不过还是在预计时间内到了,海边淡蓝色的联排别墅,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住在这样的地方不能不说一种奢侈。
下了车,沿着海岸线走着,海风咸湿却轻柔,沈亦君在美国的住处也临海,但是却不是这样一幅景致,那里有最艳丽的阳光和黄金海岸,熙攘的人群,通宵达旦的沙滩派对,很多次在那些狂欢的夜晚,他都会想念这个静谧着海边,而今回来,反倒觉得不似印象中美好。
妇人正在楼前的小花圃里浇灌着刚刚盛开的花束,看到站在篱笆外微笑的青年便放下手的花洒迎了上去。
“君君,好久不见了。”
“是啊,江阿姨,近来可好?”
江枫华是城内望族江氏上一辈中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女儿,应该说是一出生就具备完美人生可能的女性,优良的血统,殷实的家境,父兄几乎无条件的宠溺,丈夫虽是白手起家的平凡人,却爱刹这个公主般的妻子,连两个孩子都随了母姓,夫妇俩是众人眼中举案齐眉的神仙眷侣,还有对人人称羡的儿女——江渚和江筠端——一个乖巧,一个懂事,并且都才华横溢。
沈亦君不记得这个总被自己母亲挂在嘴边艳羡不已的家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偏离幸福的轨道,那时候他还小,只记得似乎某一段时间后,那个总是和蔼的摸着他的头的江叔叔不见了,那个总是偏爱海蓝的的江阿姨开始换上素黑的套装,也大概是那个时候,江渚不再像个孩子头般带着他们一起疯,那个总是跟着哥哥的小丫头,开始跟在自己和伍默身边,每次都要他牵着手才肯往前走。
那些记忆太遥远,遥远得也许其实本不幸福,但却可以用假设的去填补。
清晰的开头该是淡灰色的海堤,沈亦君睁开眼时,江云端站在他头朝向的方向,背着光,半长的黑发轻灵的跃动。
“怎么还没醒?”她有些抱怨的说道,然后看到了沈亦君微张的眼睛,便笑了起来,伸出手。
“要走了,懒鬼,躺这也不怕被浪卷走了。”
半借着那只纤细手腕,沈亦君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等他抬起头,江筠端已经走出三五米远了,海蓝色的衣裙随风招展——似乎是要溶进天空的背影。
那时她已不是不牵着他的手就不会往前走小丫头了,可是当沈亦君追上前去,握住那双因为练习钢琴而长出独特茧形的小手时,她不会松开,反而会紧紧反握住
“今天,有娱乐公司的到学校来宣传,说是要选秀哦,小薇说她要去报名。”
据江筠端的说法,小薇应该是她在学校一个不错的朋友,不过沈亦君一度怀疑,这个小薇只是江筠端为了表达自己某种也许会被认为不成熟的想法时,而杜撰出来的存在,因为那时的江筠端毕竟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即便多数时间里看起来不像。
“你也想去么?”沈亦君问,江筠端扬起头,摇了摇,想了想,又点了点。
“我想和你们一起去,你,我,伍默,还有哥哥。”
那时真正在玩乐队的只有江渚,其他三个只是在某次江渚跟朋友们的地下演出时偷偷跑去看,被江渚的朋友拉上台即兴演奏了番,伍默主音,江淮敲鼓,沈亦君贝斯,江筠端站在舞台中间,唱着”I waked, she fled, and day brought back my night.”反响出乎意料的好。
“傻孩子,我要高考啊,不能去的。”沈亦君摸了摸刚及自己肩膀的筠端的头,微笑着说。
“F大的话,你一定能保送的吧,伍默同意了哦。”F大是城内最好的大学,沈亦君很清楚,凭借两人的才资和背景,他和伍默一定是那份保送名额的所有者,可是…
“我不想去F大。”沈亦君微低下头说道,身边的江筠端停下脚步,有些愕然。
“你打算离开这么?”
沈亦君点点头,继续往前走,身侧的手被松开,但人却跟了上来。
“我想去B大,或者更远的地方。”
两人已经穿过了防护林,海风的声音渐渐微弱,夏蝉扰得这个夏天不得安宁。
“这样啊,那你加油吧。”两人在篱笆墙前站定,江筠端挥了挥手,走进了自家花园——十四年他们比邻而居,只是像某种预示般,即便是最近的距离,也始终隔着一段满是短棘的玫瑰地。
沈亦君那天下午返校后在高中部的自习室里看到了正在做SAT题库的伍默。
“你没答应她去参加那个什么选秀吧?”看到沈亦君在自己对面坐下,伍默抬头问道。
“她还没成年,那种环境不适合的。”沈亦君随便从伍默那抽了本看,悠悠说道。
“那就好。”伍默舒了口气,
“既然担心当初为什么又要答应她。”沈亦君把书放回去,定定的看着对面的人,
“因为知道你会拒绝啊,其中利害你自然清楚,而且又不是我这种根本没法拒绝她的人不是?”
沈亦君摇头,在桌底下不轻不重的踹了伍默一脚,“狡猾的家伙!”
事情似乎总是这样的,要是筠端想要做什么并不是很合理的事情时——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很少,总会按顺序的征求意见——先是伍默,再是沈亦君,伍默会答应,而沈亦君会拒绝,即便他俩立场和态度完全相同,然后筠端就会放弃,因为她总是理性的——当她的同龄人,多数时候都还按着自己的愿望肆意挥洒年少的时候。
只是,意外总还是会有的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