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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我用给你的爱编织成诗句,十年来不间断地将它送出”
孙策在段首如是写道,周瑜抖落一身鸡皮疙瘩,啧啧,真肉麻。
除了大学的时候为了追女生搞浪漫,大部分理科脑袋的男生都不太擅长吟诗作对,孙策也不外如此,周瑜能想象这首乱七八糟的小诗让他抓耳挠腮了多久。
与信一起到来的是一大捧玫瑰,粗略数去能肯定是九十九朵,粉色包装衬着大红色,相当艳俗。
周瑜耐心地一支一支插进花瓶里,到最后一支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食指,沁出的血珠圆润,含在嘴里是腥涩的,过会儿就不痛了。
是个止痛的好办法。
周瑜想着,从信封里倒出一个小匣子,里面存放着一个简约的银质戒指,在手中划一圈,指腹摩挲戒指的背面,凹凸不平地刻着一个名字。
周瑜戴上戒指,坐在书桌前拿起钢笔,饱蘸墨水,开始写回信。
——第一年是不顾一切的,每天每天不停地写着。
一封信花了小半个钟头,周瑜不是不会写信,相反他是个绝对的文化人,不过大概不是每个人都有写黏糊糊的情书的天分,周瑜咬着笔头遣词造句,想着如何才不显得矫情。
最后一个字落笔,他大大呼了口气,又通读一遍,一些地方略微生涩,但是已经足够了。
一首长长的诗。
塞入信封,郑重地蜡封上,在右上端贴上一枚邮票,是可爱的小老虎形状,有点像孙策。
‘如果想我的话,就亲亲它吧,我会收到的哦。’
孙策无稽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周瑜笑了笑,难得苟同地——他轻轻将唇印上邮票,很快,很浅。
每天每天,都要写信。
寄给大洋对岸的地址。
回信还没有来。
回信还没有来。
——第二年是不顾一切的,到了办公室里着火都没注意到的地步。
火从衣服的下端开始一路烧了上来,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只剩下领子了。
这应该算一个笑柄,为人严谨端庄大气眼里不揉沙子的周瑜在办公室写信写到睡着然后被烧得灰头土脸。
鲁肃很担忧,但是周瑜捏着抢救下来皱巴巴的残破信纸,庆幸笑着说没事。
曹氏集团一直对他们固有的基业虎视眈眈,现在主公年少,重如泰山的责任就压在周瑜身上。
那年轻的脊背从不会弯曲。
那年轻人也从来懂得……
“今天用哪个韵脚好?”
……分寸的……吧?
周瑜叹气,脸上颇为遗憾,时常端着架子压场的人与老友难得卸下面具:“怎么办,子敬,又得重写了。”
——第三年已经得心应手了,达到了文学的领域。
周瑜尝试把信件贴到网上去,包括他的和孙策的。
孙策很喜欢给他写信,或者说他们一开始就是以笔友的方式结交。自然地演变为去各自家做客,甚至升堂拜母的地步。
后来孙策的父亲去世,他前去海外接手偌大家业,大约四年都没了联系。
再后来他听说过孙氏后继有人,还有少年当家雷厉风行的手段。
二十一岁时一封未名来信,只在角落里草草写了个策字,让他不加质疑地说服伯父资助孙氏。
之后五年,分离时几乎也是以信件的方式进行神交。
其实发封邮件或者聊天工具什么的快速又便捷,但孙策固执地说,期待的过程才是最美好的。
那时周瑜对这种复古的浪漫主义不置可否。他们每年还能得以见面,周瑜帮忙安顿国内的市场,孙策料理海外总部事物,分工明确,充满希望。
孙策说,等公司差不多稳定下来,就把周瑜接过去,或者他自己过来。
孙策的信总是忽长忽短,随性即止,而周瑜则一直保持言简意赅的炼字惯例。
如今周瑜好容易学会了多加些修辞手法,再来点插叙倒叙什么的,虚实结合,天马行空,比孙策更为洋洋洒洒的现代诗,一封封信不断送出,备份发在著名论坛和贴吧,居然很受欢迎。
周瑜开了个企鹅号,新手脑抽取了个土豪气十足的名字叫九十九朵玫瑰。尽管浑身散发我是马甲的气息还是有许多人来加他,好友的上限不一会儿就爆满了,其中大多是妹子,也不乏吐槽。
‘大大大大大大!你的艾迪实在太潮了TUT’
——第四年向杂志投了稿,这已经发展成社会问题了。
你知道九十九朵是什么意思吗?当然是天长地久。
错了错了,总是缺了一朵,缺了一朵。
回信还没有来。
回信还没有来。
反复是写诗的必须手段,总叫人感觉意味深长就是。
周瑜将他的信件整理合订投稿,不久以后出版了,卖的非常不错。
大概因为人们酷爱看不懂的意识流的关系,精装小册子方便随身携带与装那个什么,古典文学与现代体裁城乡结合,从歌颂舒城小桃桃到饲养小虎动物园记事,成了当红作家与诗人。
‘大大你简直满满的都是爱爱爱爱爱不完wwww!!’
关掉评论后周瑜照例打上头尾遥相呼应的一句话:用给你的爱编织成诗句,十年来不间断地将它送出。
竟然能在人气排行榜的前十,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开始认真思考自己作为诗人的天赋。
于是在公司事务上逐渐放手给年轻人,更多的时间宅在家和妹子们聊天南地北。
——第五年已经是职业诗人,在年轻女性当中特别受欢迎。
如此脍炙人口真是难以想象啊。
“九十九朵玫瑰”的签售会上条条长龙,写出清隽文字的是个斯文俊秀的青年男人,对女性总是很和善地微微笑。
已经一点看不出商场上叱咤风云的派头,大约由于鼻梁上的眼镜挡住他眼里锐利的光。
男人签名的时候,别到耳后的发丝滑到白皙的脖颈处,此时他穿着薄薄的针织衫,礼貌地将书册递给脸红红的少女。
“大大你和在海外的他,一定很幸福吧。”
略微诧异直到少女用眼神示意他的右手上不甚起眼的戒指,周瑜的嘴角勾起,转了转马克笔。
目光直白地令人害羞啊。
“是的。”
于是野生的孙策前女友的妹妹被简单收服成为了他的忠实粉丝。家里安排的即将到来的相亲也成为了粉丝见面会。
被迫与粉丝们合照被各种捏脸调戏的周瑜在新诗集中写道:
这世上除了你弹错音的吉他,大概没什么能糟糕到吸引我了。
以及聚会就像羊栖菜上长出的萝卜一样。
——第六年身体坏掉了,诗已经超过两千首。
全身的骨头没有没断过的,全身的内脏没有没坏过的。
这次走的是暗黑系,周瑜用左手歪歪扭扭写道。
“第两千零一首,字真丑。”
“就算是美男这样也不会好看哦。”
小乔在病床旁削平果,眼眶还是红红的。
“对不起,前一天在想一个比喻熬到太晚了。”
那只颤巍巍的手大概想安慰地摸摸她的头,小乔不领情地塞回去:“残疾人就给我好好的瘫痪着啊。你还活着简直是生命的奇迹。”
被纱布裹得严实的周瑜忽然调转了话头:“那个,你会削小老虎吗?”
小乔手里一顿:“你说削苹果?我试试啊。”
“呵呵…你以为把兔子的耳朵削圆了就是老虎了么咳咳咳……”
“你懂什么,这叫深山卧虎……”少女的脸腾地红了,反驳的话语哽住,怔怔看着从鬼门关逃回来的男人第一次笑得如此真实。
这样温柔的眼神,要是对象是任何一个女孩子,一定不会有半分犹豫地沉湎于美男计之下。
不过他是对一只丑不拉几的“老虎”。
惨遭车祸断掉的右肋因为闷笑而生生作痛,咳嗽起来,周瑜不由想起孙策说过的话。
小伤口什么的,舔舔就不疼了。真的,我不骗你。
然后红着脸的少年被树枝划到的细碎伤口,好像,真的不怎么疼了。
——第七年痊愈了,还是在不间断地写信。
今年已经登上美青年身残志坚写作感动X国了。
作为公司核心曝光率这么高是不是不太好,要不要考虑副业转正?
在此之前,今天要把你比喻成什么呢?
是力拔山兮的肌肉霸王呢?还是脸上中箭的悲催倒霉蛋呢?
如果那个倒霉蛋一不小心超级爱美的话,就更不得了了啊。
啪地一声拍死一只床头蚊子,玫瑰怎么数都只有九十九,也只是蚊子血的地步。
连梦中都嗡嗡地叫唤,好烦:
回信还没有来。
回信还没有来。
——第八年遭到事故,脑袋里的洞好像越来越大了。
据说是AMPA型的谷氨酸受容体出了问题,但那又是什么东西来着。
表现得相当冷静。就是思维不太能被理解,并且坚信自己的世界观是对的。
“你是谁?啊那不重要,这是虎符好好收着。”
“为什么不重要啊!虎符个头这根本是我哥小老虎跑车的车钥匙而已!”年轻的企业家接住抛来的东西,对咆哮体的运用愈发炉火纯青。
所以连自己姓氏名谁都忘记了,这个毫无道理的家伙到底是谁啊,他似瑾如瑜的公瑾哥哪去了!
第八年曹阿瞒的豪华游轮经历了一场大火灾,与六年前略有相似,阿瞒火烧眉毛养伤去了,身兼数职疑似纵火犯的周都督在消失一阵子后也因为积劳成疾旧伤复发而病倒了。
貌似是车祸的后遗症?记忆源源不断地从脑洞里泄露出去。
好在聪明的脑袋就算回炉重造也很聪明,更加跳脱的文字赢得了畅销书籍第一名。
“总之,荆州这块地,一定要拍下来。”捏着自个尖尖下巴思忖半晌的周瑜一锤定音。
总裁的眉毛抽了抽:“公瑾哥,你还记得我是谁不?”
“记得啊,不就是隔壁光着屁股逃学的阿权吗?再不回家吃饭你哥会打你的哟。”
“……”
“公…公瑾哥,你到底还记得啥T口T?”
“最近买了新墨水,干得很慢,要趁邮局下班之前寄出去才行。”眯着眼睛吹干墨水的青年眼尾的褶皱像在嘲笑岁月不饶人。
唯独喜欢你这件事,不会忘记。
——第九年,记忆也还没有恢复。
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成不变。
撕下的日历扔到纸篓里,一、二、三、四……数来数去都缺一朵的玫瑰。
农历四月四日,三十五岁的男人拒绝了狂热粉丝们邀约的请求,独自一人在家中等候。
电话铃声好似不停地响起,空洞地神经质地怎么样都停不下来。
‘阿瑜,要乖乖等着我,会有惊喜哦。’
“嘟——嘟——”
到了凌晨之后默不作声地把冷掉的饭菜吃掉。
哎呀,今年又失约了。
不过没关系,明年,会继续等。
回信还没有来。
就算如此我还是喜欢你。
我只想只想要你的回信。
这次打算写猎奇方面的题材,公司的股票涨停了,忘记给玫瑰花换水……
抱着膝盖蹲在床头,咳嗽不停,热热的液体滚到手上,但是看不清颜色,一双手从背后蒙住了眼睛,一片漆黑。
啊…是你么,是你么?
每一天都很害怕很不安
就算只有一眼我也想看看你
就算只有一句话我也想对你说
在信纸上划下的字符,染上玫瑰一样斑斓的色彩。
孙策,孙伯符。
一笔一划
其实连你的样子都忘记了
我还是还是喜欢你
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有了
——第十年记忆恢复了,想起一切后我哭了出来。
桌上的玫瑰一年没有浇水,腐烂枯萎的焦黄叶片和花瓣藕断丝连十分糟心。
‘我想起来了,十年前你就已经死去。’
缠绵病榻的时候我用给你的爱编织成的诗句,
全部重叠在一起的话,是不是就有一天能够传达?
在这个曾经有你的房间里,仍然每日创作不息。
虽然已经再也见不到你,却能把你藏进黑蓝色的字迹。
诗集已经十分有分量,数来数去写了十年。
有你的十年和没你的十年。
从难于开口的害羞青年变成星星月亮信手拈来的诗人。
空难前的最后一通电话许下一个未来的期盼。
葬礼后迟到的第一封信的最后说:
我们结婚吧。
周瑜坐在书桌前开始回信,无名指上的戒指上刻着一个人的名字。
无双无对。
‘自作主张的陈述句,我可还没有同意。’
‘结婚不是这么草率的事啊。’
‘啊啊那么,为了不过早踏入爱情的坟墓,我们再恋爱久一点好了。’
‘你说十年怎么样?’
‘写信吧,等待的过程是最美好的嘛。’
梦里的青年站在门外,张扬地笑,露出的小虎牙闪着光。
从背后,拿出第一百朵玫瑰花。
‘我们结婚吧。’
用给你的爱编织成的诗句
十年来不间断地将它送出
大洋对岸满满的信箱里积灰又一层
回信还没有来
回信还没有来
但是爱会继续存在
英年早逝的诗人临终前的最后一首诗下没头没尾的一行小字,没有什么意义却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我同意了,笨蛋。
-完-
阿策是四月四翘辫子的么是么…好像依稀记得【算了历史什么的浮云去
把嘟嘟写成强迫症精分窝有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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