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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晴天·阳光 ...

  •   如果,爱可以升华
      为何祝福后
      泪,还是止不住的滑落?
      如果,情可以割舍
      为何道别后
      心,还是管不住的难过?
      蓝森林的独角兽,人鱼的悲歌
      爱情鸟飞过留下的线索……

      第一次听到那个男孩子的名字时,我觉得心里照进了一束阳光。我想到了春天的嫩叶,让人的心里有阵搔痒,但是暖洋洋的,特别舒服。

      对了,他的名字叫香理点。香理点,我每次叫出这几个字时,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遇到香理点不像浪漫小说里写的那样,什么被一个篮球砸到啊,或是什么在一个明媚的早晨不期然的偶遇,我们的相遇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是同桌,

      对啊,同桌,多简单的原因。

      过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很害羞的男孩呢。是那种极其过敏的,像一个毛绒绒的猫头鹰,连老师上课叫他回答问题,他都会脸红。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偷笑,然后挑衅的望着他说,哎呀呀,你脸又红了喔。

      每到这时,他的嘴总会抿的紧紧的,但是那如同阳光般的浅笑,暴露在他的弯弯眼角,我知道他没有生气。

      直到现在,我还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有早点和他熟识。我们在刚开始坐同桌的一个礼拜,一句都没说,只是悄悄的用余光打量着对方。

      不过时间是一件好东西呢,我们自然慢慢熟悉了。岁月如同一圈圈的年轮,不断的刻上我们的痕迹。一幕幕的剪影一一从脑海中划过。

      无聊的英语课上,我们在一起小声聊天。

      讨厌这个英语老师!读单词都读不准!我小声的抱怨着,她连这么简单的单词都会忘记,怎么混的啊。
      算了,别听她读的,我教你记单词吧。香理点碰碰我的手肘。
      你?我带着怀疑眼光望着他,一脸的吃惊。毕竟他的英语成绩也不算很好。
      不过我很快打消了念头,顺便暗骂中国的应试教育埋没了人才。他的记忆力虽不能说惊人,但在记单词上绝对是一流。不仅能记下很多单词,还能在短时间内记住,并长久不忘。这年头,会背单词简直就是一个冥王星。

      一直以来,我都希望有一个同学能够在学习真正的帮助我,可是基于人越来越自私的发展趋势,我找不到这样一个“老师”。于是我开始粘着香理点,像年糕一样缠着。让他传授给我独家秘方,最终他拗不过我,完整的辅导我背了一个单元。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自己把那个单元的单词记得如此清晰。尤其是里面最长的一个,characteristic,特点。这在当时算一个特别长的单词,可我始终记得他那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重复着这个单词。终于经过N遍的训练,我对这个单词倒背如流。
      他也长舒口起说,不错,有进步呵。窗外的阳光懒懒的照在他的身上,他笑了,眼角弯弯的,像月牙。他说,原来教人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我突然觉得眼前的他明晃晃的,好像有些不真实。因为他是第一个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桌,第一个和我相处如此融洽的男孩子。

      2月份放寒假的时候他要去日本,和他爸爸一起玩几天。之前他告诉我时,我开玩笑的说让他给我带些礼物回来。

      年后的回校考他没有来。
      开学过了些天,他回来了,神秘的说,我可答应过你要给你礼物的,看看。
      我脑子有些僵硬,因为跟本没想到他会真的买,就像我托付另一个去日本的同学给我买双木屐,结果是她拍下脑门,说,哎呀,忘记了。这种承诺在学生间往往不会当真。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如此主动的礼物。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子的礼物。

      一把尺子,一个修正带,一只荧光笔,还有一串手链。上面全部都是精美的日文。

      手链是木质的,像做木屐的木头,上面穿了11个小立方体,像改良过的豆子。每个立方体上都有一个英文字母,连起来是:f r a p p u c c i n o 。我问,什么意义?

      他说,你自己猜,是打乱的11个字母,可以拼成一句话,你猜不出来,我也没办法。
      我生气的吼了句,好你个香理点啊,明知道我英语单词背的少,还来为难我!不知觉的,语气里带有撒娇的成分。
      他说,对了,我想起来了,里面还有一个法语单词。

      我气结。
      他狡黠的看着我,眼底撒满阳光。
      我的心其实暖暖的,第一次的礼物,不论是什么,我都会珍藏。

      不知何时,我们爱上了做梦。都是那种很奇怪的梦。比如在某一个闲暇的时间,他随意的敲着记算器,突然对我说,星缘,我有了新发现哎!任意敲一个3位数,比如说243,然后再加上它每位数倒过来的数,即342,得到的数585,它的每数字加起来都是一个常数18。你不相信可以试试。

      我拿出计算器,又换了几个数字,真的呀。我有点激动,好奇心大起。

      于是后面的每堂数学课我们都在研究它的规律,暂且把这种行为称之为研究。

      我们在想是不是每个位数都有这样的定值,而且存在这种关系呢?

      于是两本数学书上出现了很多数字。

      研究了一段时间,我们就开始天真的想如果是代数史上的新发现,会不会引起数学界的轰动?

      我们开始关注一些大奖。
      他先告诉我国际数学界的最高奖---菲尔兹奖。
      在这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个奖项。
      我们偷偷遛到数学老师的办公室,用他的电脑在百度里搜索。
      菲尔兹奖——只授予四十岁以下的数学家。每四年颁发一次。每次一般两人。
      两人。

      现在想想,当时的行为真的很可爱。在一个狭窄的午后两个人躲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太阳还没有落山,温暖的霞光从窗外照进来,静静的在地上印出一圈圈的光晕,逐渐蔓延,吻合上两个青春的背影。

      接着是幻想。
      香理点说如果我们真的研究出规律,是不是还要写颁奖词呢?
      我傻傻的点点头,对啊,而且要全英文的呢。
      那我们会不会受到国际知名人士的接见呢?
      于是我也跟着幻想和他一起乘坐专机,去国外领奖的情景。
      金灿灿的舞台。
      两个年轻的中国人。
      细看原来是高中生。
      却发现了许多数学家都没发现的秘密。
      我们站在了一个顶峰。
      而且还是自己一向薄弱的数学。
      颁奖人清晰地用中文报出两个名字:谢浅禾,香理点。
      谢浅禾,香理点。

      还是幻想啊。不过这样的幻想的确是很美的。也就在那段时间,我的数学破天荒的考了一次90分。

      也在那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很我一样爱做梦,渴望在这漫无天日的黑暗里寻找些光明。
      我并不孤单。

      我们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崇拜爱因斯坦。每当碰到有难度的东西,总会加一句,这个爱因斯坦一定知道的!
      如果自己做对了题目,也会说句,我有爱因斯坦的智商哦!那时的我们如同轻快的雨燕,飞啊飞,飘忽不定。

      有时他会突然些特别有哲理的话,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癌症,那就是死亡。我们终将离去,但有些人将梦想带进了坟墓,而有些人就在今天去做,珍惜今天的每一分钟,这就是平庸和杰出的唯一区别。浅禾我们一定要做追梦的人啊!
      追梦的人。

      突然有一天,他爱上了钢琴。
      从来没有碰过琴键的他,突然说要作曲。

      我以前学过电子琴,知道一些基本的东西。
      听到他这么说,不禁哑声失笑,大哥你连五线谱都不会,还作曲?

      他总是笑眯眯的朗声说,因为我是李斯特啊!这时的他自信的让人不忍心去打击。

      后来每次上音乐课的时候他都非常认真。有时会闭上眼睛,静静聆听,有时会和我激动的谈论一些音乐名人。或贝多芬,或莫扎特,甚至是唱京剧的梅兰芳。

      我们的周围充满着音乐,仿佛有种微妙的磁场,彼此吸引。

      只要过段时间,我就会问他,你曲作好了么?
      他总是说,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我一定要准备充足的灵感。

      我总会催着他,突然很期待他的作品。

      香理点就是有这样一种魅力,让人不自然的跟他一起喜,怒,哀,乐。如同一场剪不断的春雨,把我一点点卷进。

      我去上海看F1的比赛,阿隆索的雷诺车队赢了。
      我用数码相机拍了好多照片。
      拷到了U盘里给他。

      他问我,你要我去日本时拍的照片么?
      我说要。

      第二天,他把U盘还给给我。我拿回家,放到电脑上。
      在我以前叫做谢浅禾的文件夹旁边又新建了一个,叫香理点。
      我的心颤抖了一下。
      点击进去。
      第一张是北海道的大海。海水特别蓝。海面上停了很多船只,旁边的半山上有很多别墅。
      下一张是日本的樱花雨。漫天飞舞,似精灵。
      不经意的往下看,是埃及的狮身人面像。居然不是日本,居然他去过埃及。
      下一张照片里有他。
      背景是金字塔。
      他戴着深蓝色鸭舌帽,和暗绿色的墨镜,纯白的T恤外面闲散的披了件黑色的外套,银白色的十字架挂坠有点反光。

      很帅很帅。
      以前没有发现他有那么的帅。
      仿佛全世界的阳光都照耀在他的身上。
      他的浅笑依然温暖。
      我却有点窒息。

      剩下的照片都很美很美。我轻轻的按了另存为。

      第二天,我质问他,你怎么没有告诉过我你去过埃及啊?
      他一脸无辜的望着我,你从来没问过我啊。

      我于是吸了口气,让他从实招徕。
      我那天才知道他去过很多国家,埃及,马来西亚,美国,日本,泰国。
      我说,你也去过马来西亚?我也去过呢,还有新加坡。

      原来我们都去过马来西亚。
      于是我们开始分享各自的旅行乐趣。我问他有没有买那里的特产黑宝石,他摇头。

      我把我买的黑宝石给他看,是串手链。乌黑的宝石发着鬼魅般的光芒,黑的美艳至极。
      他看到后眼底印上了黑宝石般的墨色,唇边挂起暖暖的笑。

      他过生日时我把这串黑宝石送给了他。还送给了他一本书,书名是《晴天》。我一看到这本书时就着了魔般的想到他。于是毫无感觉的从书架上取下来,付钱,包装。

      他接过礼物时没有说谢谢,只是轻轻地吐口气,喃喃,爱梦的人。是两个人。
      那段时间我们爱上了一个游戏。比赛对视。
      四目相对,看谁先笑,谁就输。

      每次都是我输,他总能那么恬静的望着我的眼眸,乌黑的瞳孔聚焦,再聚焦。
      可我做不到。我会笑,因为这样才能遮掩住我心中的那丝异样之感。
      我的心越来越不受控制,总会在看到他时比以前的速度加快。
      我并不希望这样。
      因为我不是一个相信日久生情的人。

      光阴轮回。日子像剪不断的线。多梦的青春也要有面对现实的一天。
      要分文理科。
      这还不是关键,问题是我们被分开了。在即将分班的3个月前。

      我的不祥预感也逐渐应验。
      我发现我好象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了。
      不过真的只有一点点。
      他应该也有了一点感觉。与众不同。

      于是我们请求老班,让我们坐回一起。
      我给他打了电话,询问他老班的回音。

      我在麦当劳的门口用手拉紧了他的风衣,香理点,希望你想出办法。
      他肯定的点点头。

      后面的事情糟糕急了,老班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甚至让他的父母都给老班打电话,也没有用。

      没有办法坐回同桌。讽刺的是他的父母发现了苗头。
      我们如同被困在笼子里的独角兽,在一个又一个的黑夜里嘶鸣。渴望回到那蓝色的森林。

      我们放弃。只是希望重新分班后可以继续做同桌。
      不过这个梦和以前许许多多的梦一样不真实。

      故事还没有开始,就预示着结束。
      我读文科,他读理科。如同两条相反方向的射线,永远的向前走,不可能有交点。
      现实打醒了我们,打开了我们。
      以前的一切,瞬间就只变成了回忆,青涩青春的一个片段。
      不过,即使是片段,依然美好。

      他这束阳光照进了我的灵魂深处,烙印永不消失。
      不论多久,我都不会忘记这个叫做香理点的男孩。
      他那如月牙般弯弯的眼睛,以及那在晴天下温暖人心的笑容。

      因为他是第一个送我带着“f r a p p u c c i n o”几个字母手链的男孩子。
      因为他是第一个教我背“characteristic”的男生。
      因为我们都去过马来西亚。
      因为我们曾经都是喜欢做梦的孩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晴天·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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