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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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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夕对缠着他说话的小女孩并不理睬,林绯不在他的神情戒备起来。他一开始只是呆呆的坐着,后来从桌上拿起一只橙子,用手慢慢的剥着,橙子皮剥起来很困难,黄色的汁液流出来,把他的手指都染了颜色。
“旁边有小刀,你为什么不用它切一下呢?”
林子夕看到不看小女孩林絮,自顾自剥着。
“我帮你切吧,这样很麻烦的。”说着她就从林子夕手中拿过那个橙子,可是林子夕紧紧抓着自己的橙子,不跟林絮说话也不把橙子交给他。
“你太奇怪了,我只是想帮你啊,你为什么都不跟我说话?我很讨厌吗?”小姑娘在林子夕身上受到打击,作为家里的小公主,家里人也好,在学校也好,从来就没有人不理会她。可是林子夕除了一开始说了一句话,后来都不回答她的问题,她越说越委屈,最后都带了哭音。
林绯的父亲林茂国一直在旁边看着两个孩子,看到孙女哭了,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林绯跟刘韵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抹眼泪的柳絮,小姑娘看到平日最疼她的奶奶,离开就告状了。
“他不理我,我跟他说话他不回答,给他切橙子他也不愿意。奶奶,他是个怪小孩。”
林绯跟侄女的感情不深,她这些年回家回得少,柳絮又被她爸妈宠得太骄横了,她没有心情哄她,自然不讨林絮的喜欢。听到林絮的话,她觉得林子夕并没有错处,也就放下心来。不过侄女哭了,她怕他妈怪罪林子夕,只好带着林子夕走了。
按着林绯的吩咐,林子夕走得时候礼貌得跟人告别,“爷爷奶奶再见,林絮表妹再见。”
林绯走后,林茂国说道,“那个孩子戒备心重,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他们有母子缘,相处起来应该容易。”
“但愿吧。”
因为林子夕跟林絮闹得不愉快,林绯减少了回家的次数。落云别墅山区的风景很美丽,夏日里的晨跑和傍晚的漫步,可以欣赏这最美的朝阳和落日,大自然绚丽而多情的风景能让人忘记一切烦恼。那个时候,她刚刚离婚,情绪低落,高辰畅建议她到风景好的地方居住,她就选了这个地方,离主城区两个小时车程三面环山的地方。晨跑是为了振作精神,漫步能够放松心情,林绯维持了这两个习惯接近十年。林子夕的身体虚弱,情绪低迷,她每天早晨都叫醒他,一块跑步;她总赶到太阳下山之前回家,带着林子夕四处走走。母子两个有时候说点什么,一般的时候,林子夕只是乖乖跟着林绯,睁着麋鹿般的大眼睛,静静听着林绯教的东西。
十岁大的孩子,正是接受教育的最好时期。一开始的时候,林绯也是尝试将他送到普通小学五年级,可是一个星期后学校就找到林绯,告诉她林子夕上课的时候,老师提问他问题,他不站起来也不回答,同学跟他说话他也不理不睬,,老师不知道他学习得怎么样,而且他对班级的纪律影响较大。
“子夕,你不喜欢学校吗?”
“妈妈,我喜欢Green。”
林绯大概知道了,林子夕的父母可能将他送到了学校,而他并不适应,所以才请了Green来教他。子夕喜欢语言,林绯也像苏静那样,请了家教。林绯认为,林子夕还小,并不能只能学英语和法语,基本的语文和数学知识还是要有的,而且艺术类的课程对孩子的发展也有益处。这样加起来,林子夕每天需要学的课程不少,英语语文法语数学美术音乐。林子夕接受能力不强,不过他并不需要考试,不用做试卷,全随着他的兴趣教课,请的要是全是有经验的老师,所以教学的效果还不错。落云山的风景安抚了他的情绪,林绯让他心安,他慢慢变得开心起来,并不是一味的乖巧。
看到林子夕对语言的兴趣,林绯就早上跟他用英文对话,下午的时候用法文,全请了外教教他这两门课。林子夕平时并不喜欢说话,可是学英文和法文的时候,他却拉着林绯说个不停,用简单的词汇喋喋不休的描述山上的风景,中午吃的午餐,路上遇到的人群。小孩子的语言能力本来就强,等他十二岁的时候,已经能够流利的用英语交流,下午时法语夹杂这中文英文,也聊得很开心。
蛮横的小公主林絮,在林子夕这屡屡受挫却越挫越勇,想要拉着他说话。林绯告诉他林子夕喜欢用英文说话,小姑娘学了好几年英语,离开课本,会说的只要“what’s your name”之类简单的句子,为了跟漂亮的哥哥说话,下了一番功夫学英语,跟林子夕才搭上话。
林子夕过得生活安逸封闭,林玉夕的生活却不如意。
“我想学近身搏击。”
“你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好好的上学,正正常常的做个小孩,不要想些歪门邪道的东西。我们老了,经不起折腾,你好自为之吧。”
苏志浩是教授,不会爆粗口骂人,可是斯文人的话,比起直接粗鲁的脏话,有时候给人更多的伤害。林玉夕用沉默反抗,他像很多的小孩那样去每天去学校上课,努力将功课学得很好,循规蹈矩的做着一个普通的孩子,将内心的狰狞掩藏的很好。只是,晚上的时候,周末的时候,他会一遍遍回想自己以前学过的防身杀人的本领,在房间中练习武术。后来电脑慢慢普及,林子夕更是通过网络了学习了更多这方面的知识。
苏安进部队后,跟郭真讨论了一下,觉得家里并不安全,w市的□□还在找林子夕他们,也怕牵连到父母。出于安全的考虑,林玉夕,苏志浩跟董娴搬到了军区大院。离开了自己住了一辈子的地方,董娴是尤其不情愿的,对于林玉夕的不满更多。她有意让他接触一些小孩子的喜欢的事物,像是画画唱歌之类,想要让这个小孩能够更像自己有灵性性格开朗的女儿一些。林玉夕也去了,他的智商很高,学东西很快,唱歌时能够很快学会节奏,可是他的声音是冷冰冰的,没有情感的投入。董娴的努力还是失败,一年过去了,他没有丝毫的改变,不跟人说话,更不会对人微笑。即使是乐天派的苏安都拿这个冷漠的小孩没有办法,也不再管他,只是满足他提出的要求。
林玉夕是个心志坚毅的人,对身边的亲人似有似无的冷漠和无视,他也默然接受。在别人的欢声笑语里,他会想到林子夕,想起他们曾经相处的时光,想到林子夕说他们是一辈子的兄弟。有时候心里会想到发疼,他就趁着苏家没人的时候,拿出对讲机,听着里面的的留言。从半山别墅到郊区别墅里,哥哥对他说的很多话,都被记录了下来。听着哥哥的声音,身边人对他的冷淡,心里的寂寥,仿佛是没有关系的。我们很快会见面的,只要我快点长大。带着这样的信仰生活,林玉夕精神的世界并不贫瘠,他对苏家人的冷淡并不在乎,慢慢开口叫人,吩咐他做什么也能做得很好。苏安生了一个女儿,大人们都忙的时候,是有林玉夕照顾的,他能够照顾的很好。
慢慢的相处,人跟人感情会加深,苏志浩慢慢对这个孩子看得很顺眼。到底是女儿用生命的托付的孩子,也是自己的骨肉,苏志浩想着教养出一个纯良的孩子出来。
苏志浩是中文教授,为了避免林子夕走上他父母的老路,他每天教林子夕仁义礼智信,有时候称赞林玉夕是讷于言而敏于行的君子。
即使一心想着找哥哥和报仇,想学的是杀人搏斗的技巧,被古代文学折磨的很惨,林玉夕仍然背出一篇篇古文,甚至后来爱上了古人讲的经,欣赏君子不惧不忧的理念,这些观念对他的影响很大,他的心愈加坚定刚毅,做事更加的从容镇定,小小年纪就有君子之风。
苏志浩觉得林玉夕为人太过冷漠,为了磨他身上的凌冽之气,林玉夕十五岁的时候,就让他每个周六下午去孤儿院做义工。
林玉夕对于这件事情一点都不排斥。林子夕这么多年都没有任何消息,对哥哥的无限担忧,让他相信所谓的积福之类的说法。听着对讲机上的话,他祈祷着林子夕被人收养生活得很好。若是给别人一点帮助,能够若哥哥过得好一些,林玉夕一点都不介意每天做义工。骑着自行车到y市郊区的孤儿院,给无家可归的孤儿们送去巧克力和衣服,又做了些体力活,林玉夕坐在圣心孤儿院的树下的长凳上,远远看着那些欢快的小孩们,一脸沉思。
“弟弟,这个巧克力太甜了,哥不喜欢,你吃吧。”
“对哦,哥哥不喜欢吃甜的,这个咸的花生给哥哥吃吧。”
“哥长大了,不爱吃零食,你留着明天吃吧。”
林玉夕听到树背后传来的声音,转过头,树遮挡了一部分视线,他只能看到一个两个人的侧面,一个在大口大口吃东西,一个在小动作的咽口水。
两个小孩感受到别人注视的目光,齐齐转过头来。
“你是每个周六送巧克力的那个大哥哥。”小一点的男孩才四五岁的样子,看到林子夕开心地说道。
大的那哥十多岁,也是一脸感激的神色。
“你们是亲兄弟?怎么进了孤儿院?”林玉夕问话的声音仍是很冷漠,不过他来这个孤儿院很多次了,每次都拿好吃的东西过来,所以这些孩子并不怕他。
大一些的男孩回答,“自然是亲兄弟。我爸妈得病死了,家里亲戚没有人养我们,就送到了孤儿院。”
“这里的生活好吗?”
“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小学初中。”
“想过更好的生活吗?”
“什么是更好的生活?”
“每天都有巧克力,上大学,学画画,唱歌都行。”
“当然想。”周南记得在孤儿院以前过的生活,他的父亲是司机母亲开个小摊买水果,他小时候生活得很幸福,六岁的时候有了弟弟,后来父亲得了癌症,母亲是遗传性的糖尿病,家里的钱用光了,房子也买了,可是终究没有救回爸妈。他没有爷爷奶奶,也没有外公外婆,别的亲戚不愿养两个拖油瓶,他跟三岁的弟弟被打包到孤儿院,这一年里受尽委屈,跟别的孩子抢吃的喝的,读书的课本都要抢,能活下去就不容易,更别谈去上大学。他还记得自己三岁被送到幼儿园,妈妈让他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在孤儿院,有谁能供他到大学呢?不过,虽然只有十三岁,体会到太多的人性凉薄,周南并不相信这个好心的哥哥,能免费让他吃巧克力上大学。
“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找我哥哥,需要人帮忙。”
“好的,我一定帮你找哥哥,只要你能供我弟弟上大学。”
林玉夕一有时间就过来,教周南一些功夫,送来他不要的衣服跟书本,周南在心里发誓,以后要报答林玉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