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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 ...

  •   小唐非要坐在窗边,孩子气的说想看看天空的云。我依了她跟她换了座位,自己则找同事要了一本杂志看。

      我百无聊赖的翻了几页后把书甩给了小唐,小唐饶有兴趣的接过去翻看。

      我看着飞机内的摆设发呆,盯着一个座位手柄看了好久,手臂突然被小唐兴奋的抓住猛摇。

      “阮姐!你看你看这是谁?”

      我接过小唐手里的杂志一瞧。彩页上方几个黑色大字“引领A市的年轻一代企业家——陆越谙”,后面是好几页篇幅的介绍,介于前几天发生的事,我的脸忍不住黑了。

      “嗯,我看到了。”我说着把杂志还给小唐。

      小唐却喋喋不休:“阮姐你难道不高兴吗?他是你老公耶!你看这照片,这脸,这肩,这臀,这么优秀的人才……”

      “你是指哪方面的人才?”我听到小唐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忍不住打住她。

      “当然是各方面!”小唐兴奋的瞪大眼睛说,而后有忽然靠近我小声的在我耳边说:“阮姐,我没结过婚,有些事情不大清楚,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些?”

      我听得一头水雾:“哪方面?”

      小唐作扭捏状:“就是那方面~”

      经过她这么这个动作,我恍然大悟,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说:“很和谐。”
      两个性冷淡,能不和谐么?

      自从那天和陆越谙起了争执,我负气的回了娘家。

      经过了我妈的一番教育和自己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就一直手机没离手,生怕错过了陆越谙的一个电话。

      可他的行为令我大失所望,我等了一晚上一白天,直至昨晚我手机没电关机,他连一条短信都难施舍给我。

      今早我从爸妈家里直接去了机场,坐上飞机的那一瞬间。陆越谙给我那种失落感以至于让我产生错觉,似乎这一离开,就永远不会再回来。

      ***
      A市和S市虽然都是海滨之城,但是却是截然不同的。
      论经济方面,A市是比不上S市的,S市是国际化的大都市,车水马龙,纸醉金迷,简直是富人们的天堂。

      若说S市是极尽奢华的贵夫人,那么A市则是小家碧玉的姑娘,玲珑而精致。

      我沿着海边的路上走着,吹来的风是温热的。不同于我的家乡,A市冬暖夏凉,海风往往是凉凉的,我还是学生的时侯,特别喜欢下了晚自习和谢庭睿一起去海边散散步再回家。

      有很多情侣在这里散步,我偷听着他们低声的甜言蜜语,心中感慨万千。我似乎没有经历过一次真正的恋爱,对于陆越谙,我倒追他八年,等于说是我一直单恋他,即使后来他回应了我,也直接跳过了相恋这个步骤。而对于其他的男人,因为只是打法时间,根本没有当回事,他们满口胡言的甜言蜜语,我也只当耳旁风。

      第二天便开始了所谓的学习交流,因为我是刚刚升职的,所以还是想图图表现。但是很快我发现这又是走形式走过场的茬。

      我出公司的时侯突然碰到了许久不见的一个朋友,我们看见对方都很高兴,于是与她约好晚上一起去吃个饭。

      她说她也已经结婚了,晚上他们夫妻俩一起来的。其实我对她的印象并不深刻,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家境上课,可容貌身材属于那种丢到人堆里面都找不出来的类型。

      而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她居然有一个出色的丈夫,三十岁出头,典型的成熟的成功型男士,举手投足之间都有着自身独特的魅力。
      那是一种毛头小子无法模仿和超越的气质。

      虽然我和他们一起只是简单的吃个便饭,可是朋友丈夫谈笑风生,进退自如的作风已足以看出他的态度。

      我听他们说着S市的风土人情和一些趣事,让我忧郁的情绪暂时的退了。

      后来仍是免不了被问一些家庭的情况,我胡乱的应付了一下,他们见我不大乐意,所以也没有仔细的问。很快的转到了别的话题上。

      我一听到朋友的丈夫提起“陆越谙”这个名字,我又忧郁了。虽然他只是谈到有关经济方面的话题,可是这让我不免又想起了前几天的事情。也许陆越谙在面对我和在外面是截然不同的表现。也许陆越谙也曾像我朋友的丈夫一样面对外人谈笑自如。

      在陆越谙面前,我应该会自卑,就好比他们一样,优秀的丈夫和平凡的妻子。面对自己爱得人,谁不想努力优秀一些,总是能让爱人刮目相看才好,好像那样他就会更爱自己。
      他们和我们却是不一样,我能感受到他们夫妻间的默契与爱意,这种东西不需要言语去表达,它就那样存在着,你总能感觉得到。

      我不知道陆越谙是怎么看待我,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甜言蜜语,没有送过我鲜花或是糖果。我已经二十六岁,早已过了花痴和幻想的年龄,可我却期待。处在爱情中的女人都是傻瓜,真是这样。

      临近分别时,朋友因为在饭桌上喝了一点小酒所以话语稍稍有些变多。她附在我耳边对我说:“你知道吗阮萱,你不要以为是我运气太好所以嫁给了她。好男人从来都是对自己有要求而对自己的女人没有太多要求的。”

      经她这么一说,我略有顿悟。的确,结婚对于一些人是爱情的升华,而对于另外一些人只是必经历的一个过程。我视为前者,陆越谙应该是视为后者。

      ***
      我重新买了一个手机,之前的那个因为没电放在爸妈家里。在这里为了方便与其他几个同事和领导联系,不得不配置一个。

      少了许多纷扰,让我渐渐没有再那么伤心。

      在S市的五天时间里,我和同事几本是每天把过场一走完,就满大街的窜,四处搜罗美味的小吃摊,看看不同于A市的海景和夜景,去全球知名的商贸中心去购物。每天满载而归,一倒下就睡。

      在我看来,过得是紧张而充实。名曰交流学习,倒不如说是观光旅游。

      我们离开S市时一致认为短短五天的时间不足以我们“交流学习”,却只得恋恋不舍的离开了S市。

      回到A市,却还是忙碌无比。首当其冲的一件大事就是倪绮绮的婚礼。

      我下了飞机后给妈报个平安,我妈嚷嚷着头痛。当然,这又是倪绮绮的功劳。据我了解,因为倪绮绮联系不上我,所以狂打爸妈家的座机,千叮咛万嘱咐说什么她的婚礼我一定得到。

      更要命的是,我凌晨四点下的飞机,六点就要到倪绮绮家里跟她帮忙。

      我无奈的跟倪绮绮提议可以换个人,我的心意到了,红包绝对不会少的。而倪绮绮则是非常果断,极其果断的拒绝了我的提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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