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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蜜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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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陌上花球
晋江文学城首发
(1)
那天很热,门口的枣树叶子被晒得发蔫,蝉鸣声响得像要震破他的耳膜。
盛晧风随手带上铁门。
一阵尖锐刺耳的“咿呀”声后,是他扣上插销的声音。
那声响,在夏日午后的村子里,能传播很远。
走到村口“永乐村站”的站牌旁,他停下等车。
路面被烈日晒出了水蒸气,盛晧风伸手摸了一下金属站牌的杆,很烫,他握住,直到掌心传来刺痛,才松开。
不甚在意,继续面无表情百无聊赖地等。
大约20分钟后,上了小巴交了车钱,他闷头往最后排走,车不大,也没几个人。
刚坐下,就听到车里两个中年妇女“窃窃私语”起来。
“这小孩是不是那个谁家的?”
“我看像,跟她妈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且我看他胳膊上还戴着孝,他奶前不久刚走,肯定是那小孩。”
“啊?他奶也走了?什么时候的事情啊?那他家里不就没得人了么?”
“就上个月啊,也不怪你不知道,家里就剩个小孩子,还能大操大办啊?听说还是她妈那个野男人帮忙办掉的。”
“真的啊?他妈都死三年了吧?那男的还肯帮忙照顾,也算有情有义的了。”
“还不是因为那女的长得漂亮,年纪轻轻成了小寡妇,不知道勾掉了多少男人的魂。她老公死了都有10年了吧?你说她孤儿寡母的靠什么生活,真以为她卖菜就能养活一家三口啊?儿子要上学,她婆婆还是个药罐子,一年到头吃药看病都不知要往里扔多少钱,那么大的花销,说没几个男人养她,谁信啊!”
“其实她命也苦的,嫁个孤儿寡母的人家,结果老公还家暴,娘家在外地也护不住她。还好她那个老公早早死了,不然她不知道要受多少罪,听说她当时只要一提离婚,那男的就要抱着她儿子去投河,作孽哦。”
“唉,不好说。听说那个帮办白事的男的,当年就是为了她和家里老婆离掉的。你说她命再苦,也不能插足人家的家庭啊是吧?也不为自己的儿子想一想,你是不知道,我小孩跟她儿子一个小学的,就他妈妈的那些事情都传遍了,说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你说小孩子听到自己妈妈那些事情心里怎么想啊?我都替她害臊……”
她们的闲聊声不大,但足以一字不落地传进盛晧风的耳朵里。
没空调的车,车窗全开,风很热,吹得他冷白的脸上微微发烫,却吹不热他眼底的薄凉。
其实他听到这些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在他的记忆里,5岁之前都是那个男人对母亲施暴的场景,一边打她一边骂她是不要脸的臭婊子,背着他偷野男人。
奶奶拉不住,只会把他抱在怀里呜呜咽咽地哭。
偶尔他也会成为那个男人的目标,然后就是母亲声嘶力竭地哭喊,和跪在地上不停向他求饶的画面。
后来那个男人很久没有回来过,说是死在了外面,盛晧风一点都不伤心。
他绝不承认那种男人是他的爸爸。
可他开始被人欺负了,村子里的小孩说他是没爸的野孩子,孤立他,殴打他。
就连那些大人们也满脸鄙夷地在背后戳他母亲的脊梁骨,骂她是狐狸精、荡丨妇、贱货,专门勾引男人的骚寡妇。
在放学回家不知道第几次撞见有男人从他家里出来之后,他开始憎恨母亲。
包括那个后来常常出现在他家的男人——夏叔叔。
但母亲车祸去世后,他一直负责他和奶奶的生活,盛晧风知道自己和奶奶需要他的帮助,便只能用一贯的冷漠去掩饰对他的憎恶。
可他总是笑容可掬的,像是感受不到他的冷拒似的,竟然在奶奶出殡后问他,要不要搬到他家去住?
他是在镇上的菜市场卖水产的,能这么多年负担他和奶奶的生活,说明他生意做得还不错。
他还说他有个女儿,17岁,马上高三了,不过没他学习好,上的是普高。
不像他,考上了镇上唯一一所市重点,已经一只脚踩进了本科的大门。
不过他拒绝了。
他只需要他金钱的资助,才不要跟他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一起。
他没有家人。
也不需要家人。
车终于开到了镇上,盛晧风在人民东路站下了车。
他四处望了望,路边大树下摆着一个没人的凉面摊子,沿街的商铺看起来门可罗雀,路上没几个行人。
看来喧闹的镇中心也扛不住盛夏的高温洗礼。
他凭着记忆往前走,终于看到了书店。
这是整个湘南镇最大的书店了,有三层楼,就位于镇中心商业街的十字路口。
里头开了空调的,不一会儿,盛晧风身上的汗就全干了。
他待了三小时,主要泡在数学区,最后选定了一本《哈代数论》,打了折抹完零144元。
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日头没有中午时那么毒辣。
路上人和车都变多了,应该是快要迎来下班高峰,他往车站走,准备回去。
正走着,手里拎着的书突然就被人从身后拽走了。
“盛晧风,你他妈走路没长眼睛啊!没看到你东哥?”
是邻村的几个不学无术的混混,跟他就读同一所小学和中学,也是最常霸凌他的团伙之一。
他们人多,家里兄弟也多,在农村,男丁越兴旺的家族,势力就越庞大。
就算势力不大,一般也没人敢招惹。
他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封建落后、弱肉强食的世界。
盛晧风以为考上高中就可以摆脱他们了,没想到还是会遇到。
他一贯的一言不发,成功惹怒了他们,被他们架着脖子带到了路边一条小巷子里。
组团殴打他已经是小儿科了,只要他不反抗,他们应该也不会在光天化日的街头把他怎么样。
他动了动舌头,尝到熟悉的腥甜。
但他们似乎开始对那本书感了兴趣,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嬉骂着传阅嘲讽他:“小杂种挺能装啊,平时考试考得屎一样,中考竟然一下子考了全校第一,还他妈买这种书,装逼是吧?”
盛晧风依然不说话,只是一双幽暗的黑眸紧紧盯着他们手上的书,神情阴冷淡漠。
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学会了考试控分,因为只要他考得好,就一定会遭到各种各样的霸凌。
造谣他作弊,逼迫他帮写作业,或是单纯看他考得好而发泄不满……
后来他知道了,是因为他们的家长会在他们的面前说:“你怎么那么没用?那个盛晧风都能考那么好,你吃的比他好,穿得比他好,什么都比他好,怎么就是成绩不如他!你个没用的东西!”
他就习惯了把分数控得低低的。
“怎么?以为考上市重点就牛逼了?”他们突然开始撕他的书。
盛晧风紧握的拳头正在极力控制着自己,浑身紧绷的肌肉几乎快要忍到爆炸,忍得他脖颈和眼尾通红一片。
就在他向前一步想要阻止他们将那本书撕得面目全非时,巷口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爽利的女声。
“哟!干什么呢这是?”她的声音像炎炎夏日在溪水里浸了半天的西瓜,天然的冰甜。
盛晧风闻声望过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个扎着马尾皮肤白皙的女孩,她的一双杏眼有着褐色的瞳仁,鼻子秀丽,嘴巴粉嫩水润,有种软弹的质感,鹅蛋脸,有些婴儿肥,是个一眼就漂亮干净的女孩。
但她是个不良少女,因为她身边跟着七八个吊儿郎当的男女,看打扮和气质,就知道是一群招摇过市的社会青年。
“关你们什么事?走开!”
女孩被呛声,唇角绽出一抹笑,像是在百无聊赖的酷暑里终于找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但笑意并未到达眼底。
她向说话的那个男孩走过去,走到他的面前,矮了半个头,但气势不低,笑问:“你再说一遍?”
那男孩满脸狂妄,不屑地嗤笑一声,歪着头回了句:“我叫你滚开!”
“啪!”
话音未落,女孩就甩手赏了他一耳光,声音巨响,力气大到将他的头打歪到了另一边。
然后她一脸嚣张又无辜地勾着脑袋凑到他的面前,挑衅地问:“现在跟我有关了吗?”
“你他妈——”男孩反应过来后,顿时满脸戾气,反手就要揍她,但还没碰到她,就被人一脚踹飞到地上。
“小兔崽子,嘴巴给老子放干净点。”出脚那男的身形魁梧,看年龄起码20岁了,一身腱子肉,皮肤黝黑。
他们一群人瞬间堵住巷子出口,摩拳擦掌,一脸跃跃欲试。
“谁不服?站出来。”
盛晧风看了眼刚刚殴打他的那群人,和社会青年一比,瞬间就稚嫩了许多,无论身高还是气场,都输了一大截,气势上自然就痿了。
“东哥,要不算了。”
只有东哥还在撑着他老大的身份,站出来说道:“劝你们少多管闲事,廖阳知道吗?我哥。我是廖东,你们混哪儿的?”
话音刚落,他们那群人的脸上就露出了讥讽的神情,女孩转头看他,笑眼晶亮:“姓廖,廖家村的?那你知道廖昌飞吧?喊我爸大哥。”
盛晧风不知道廖昌飞是什么人,他只知道,那些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就露出了害怕和忌惮的表情。
见他们不敢作声了,女孩又继续说道:“想知道我混哪儿?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混湘南镇正义联盟,奉公守法好公民。我啊,就是看不惯你们这种以多欺少的社会败类,主打的就是一个以牙还牙,除暴安良。”
她眼皮一掀,从他们手里抽走了那本已经撕坏的《哈代数论》。
她扭头问他,声音轻柔了许多:“这书是你的吗?”
夏南看向那个被打得嘴角流血的男孩,他看起来不大,个子比她高一点,身材很瘦削,一张苍白的脸十分俊美,是个漂亮又阴冷的男孩子。
头发有些长了,遮住了他的眉眼,一双漆黑阴郁的眼睛,正穿过额前的碎发盯着她看。
“嗯。”他回答,像只桀骜不驯浑身炸着毛的狼崽子,眼底全是防备。
她翻看了一眼价格,对东哥说道:“170,赔钱。”
东哥显然不甘愿,还没犹豫个三秒,她就没什么耐心的样子,执起那本书猛敲他的额头,一边敲一边说道:“我、让、你、赔、钱,你、耳、朵、聋、了、吗?”
她一共说了几个字,就一共敲了多少下,每一下都很重,但东哥碍于她身后那群“凶神恶煞”不敢反抗。
旁边几人见状赶紧掏钱,凑好了赶忙递给她。
她一脸不耐地扯过那些钱,走过来送到他面前:“拿好了,再去买一本吧。”
盛晧风没接,变声期的他,嗓音粗嘎低沉:“是144,打折了。”
夏南闻言,从手里那堆零钱里抽了25块钱出来,剩下的145塞到了他手里。
“如果他们敢找你报复,你就来培中找我。”说完,她又回头警告他们,“你们也听好了,我知道你们是廖村的,我也告诉你们,我培中南姐,不服就去找我,要是让我知道你们找他报复,我可一定找得出你们。”
他们不敢反嘴。
夏南把那25块钱揉成一团扔到先前被她甩了一巴掌的男生的身上:“知道了就赶紧滚!”
他们捡了钱灰头土脸地走了,巷子里的空气都瞬间清新了不少。
她也跟着她的朋友们准备离开,盛晧风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
蓦地,她又折返回来,从她牛仔热裤的屁兜里,掏出了半袋纸巾,塞到他手里,热热的,是她身体的温度。
“这个世界欺软怕硬,对于畜生来说,一味忍让是没有用的。”
他没有回答她,鼻间嗅到一缕甜香,不知是纸巾上的,还是她身上原本就有的。
盛晧风只是直勾勾盯着她看,阳光洒在她身上,能看到她脸上细小的绒毛,她的皮肤是晶莹剔透的白,透着点粉。
像一朵盛开的桃花。
“夏南,走了。”她的友人在巷口唤她。
“来了。”
她转身走出巷子,消失在了他的视野。
几日之后,夏叔叔给他送了些卖剩的水产,让他冻到冰箱里。
其实他给了足够的生活费,盛晧风有钱吃饭,但他还是会时不时送些吃的用的过来。
“这钱你拿着,开学前去多买几身衣服,叔叔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你自己去买。”
“不用了,我有衣服穿。”
“我看都有些小了,你正在发育,个头蹿起来会很快的。”他笑着说道,刚说完手机就响了。
见他接起了电话,盛晧风便没有再说什么。
由于他手机听筒的声音很大,盛晧风能清晰地听到对方说了什么。
“老板,刚刚夏南从档口拿走了1000块钱,我拦都拦不住。”
盛晧风一怔。
夏叔叔一向笑容满面的脸上瞬间布满愁容,还有一抹深深的无力和妥协,叹声道:“知道了,让她拿吧,我一会儿就回去。”
挂了电话,他明显心情变得沉重。
临走前又不忘劝他搬到他家去,说放他一个人住这里,他总是不放心。
盛晧风一改之前的拒绝,回道:“嗯,我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