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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烂尾文,欢迎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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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无法继续纠缠“该不该”的问题,忆君撇开头,问:“那季燕然就算破了你的案,又能帮得到你什么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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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妖的眼中出现一丝迷茫,半晌,她无奈地笑了笑:“杀了这么多年,终归有厌倦的时候了。”笑颜娇俏,眼波流转,“就当是再换一种玩法吧。借季燕然的手,惩治那些恶徒。我想,邱枫那么信任的人,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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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忆君张口结舌。这法律惩治不了的,季燕然怎么可能惩治得了?难道也让季燕然去杀人?这怎么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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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妖却不管忆君的胡思乱想,回房换回短打装束,准备去执行她的任务。因为要看着季燕然成功惩治恶人,如果惩治不成功,她还要再出手,这么前后一耽搁,说不定得五六天。她一再叮嘱忆君千万别离开这房子,忆君肯定是逃走不了的,瞎闯只会遇上危险,至于食物,冰箱里已经塞满了瓜果蔬菜,忆君可以自己做饭吃。该叮嘱的都叮嘱清楚了,小妖就这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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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给自己加上脚镣捆上绳索,大门也没多挂几个铁将军,更没有别的人来看守她。这小妖,是笃定我逃不掉吗?就这么自信?忆君暗自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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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门敞开,无人把守,逃跑看起来是多么容易,多么轻松。如此诱惑,忆君怎么抵制得住呢?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于是,忆君从冰箱里搜刮出所有能带的即食食品,面包啊,牛奶啊,水果啊,虽然不多,但多少算点储备。小妖既然把外面说得那么危险,多少不会是虚假的,有点准备总是好的。忆君还顺便搜了下整个房子,发现一把小刀,一个手电筒,还有个快生锈了的打火机,勉强还能点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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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下一块漂亮的窗帘,用力扯扯,嗯,还挺结实。默念三声“罪过”,麻利地把东西都放到布中央,捆成一个包裹,麻利地打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往肩上一甩,一扛,哼哧哼哧地快步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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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门,忆君才发现,原来外面是望不见边际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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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入森林,忆君才发现,原来这不是简单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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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一天,忆君面对满目的绿色,无心欣赏沿途的风景,认定一个方向,便勇往直前。再大的森林,这么走下去,总会走到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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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二天,忆君灭好火堆,谨防森林火灾,收拾好行囊,继续前行。她宽慰自己,许是森林太大了,还得多走一天才能出得了这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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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三天,忆君清点了下包裹里还剩下的食物,就算怎么节□,一个苹果和一个面包也撑不了多久。她开始放慢脚步,在森林里寻找野果,寻找食物。可是这森林透着诡异,除了树,还是树,徒有绿意,没有生气,连只鸟都没有,偶尔发现一两颗蘑菇,却是有毒的。一天下来,颗粒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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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四天,忆君的眼里终于不再只有绿色。那是一条小河,蜿蜒地流向远方。这么大的树林,光靠天降甘霖是不可能滋养那么大片的土地的。忆君试喝了一小口,清冽甘甜,想必是哪个高山上流下的清泉慢慢汇成的吧。忆君想了想,便开始沿着小河走。既然是活水,说不定引导着走出去,这总比那些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参天大树好辨认得多,看着也轻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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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五天,忆君摸摸咕咕叫的肚子,自言自语,似在安慰轻微绞痛的胃,又似在安慰自己:“快走出去了,就快了,一定是的,一定能走出去的,再坚持一下”。尽管睡觉前已经有好好敲打腿部,现在走起来,依然还是酸胀难忍。想想之前的生活,哪天不是十二小时坐着,八小时躺着,就是4小时的公车,也会尽量找到座位,运动这种事情只存在遥远的小时候,哪里遭受过这样连续竞走四天的苦?只是,走那么久,却还没走出去,按理来说,就算走路比开车慢,也不可能花费的时间要是小妖的十倍之多。她沉思了片刻,用小刀在一棵树上划上记号,继续一步一步向前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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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六天,忆君终于因为秋天的寒露,感染风寒了。她微微咳嗽,蹲在河边,用清凉的河水拍了拍额头和脸颊。右手放在腹部,试图用轻揉来减轻胃痛,眼睛则看着水中的倒影。发红的双颊,似也在告诉她,她坚持不了多久。她轻笑一声,深吸一口气,用袖口抹干脸上的水。除了坚持,只能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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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逃第七天,忆君在夜晚降临之际,看到了那棵她划上记号的树。她慢慢走到那棵树下,倚着树干慢慢坐下。她抬头,稀疏的枝丫,月明星稀,远山已是黑蒙蒙的一片,只有些大意罢了,却和无尽的苍穹组合,形成一个墨蓝色的大笼子,罩住她,不让她离去,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胃已经痛得麻木了,两颊的热度丝毫没有要减退的意思。她轻咳几声,苦笑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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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了爸爸,不知道车祸后的手术怎么样了。手机一直在邱枫那里,都没有机会能好好探听下爸爸的情况。他的新老婆和新女儿都会好好照顾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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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了妈妈,以前生病的时候,妈妈总会熬很好喝的粥,但也会熬很苦很难喝的中药。记得以前闹别扭不喝药,甚至还把药给打翻了,妈妈会很生气地操起衣架狠狠地打几下,又重新花好长的时间熬好药,哄自己喝下去,药刚喝完便立马把甜甜的冬瓜糖塞入自己的嘴里,一边心疼地往刚打的地方呵着气,一边苦口婆心地说“妈知道药难喝,可是中药副作用啊比那西药小,妈这是为你身体着想”。后来,即使生病了,妈妈也没空再给自己熬药了。有时候特地选生病的时候去看望妈妈,想重温妈妈的温柔,得到的却是几张大团结和一句“妈妈很忙,你要自己照顾自己,快去医院打针吃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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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了季燕然,这个时空里的过客。以前学过一首诗,里面有几句让她回味许久,“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虽然季燕然是难得一遇的好男人,但是在知道季燕然是穿越过来的人之后,她便将心底的情愫趁着尚在萌芽之时扼杀在摇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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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对于忆君来说,是一种奢侈品。先生存,才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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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来,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外打拼,根本没有心思去幻想女儿情长。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多少让自己心动的,却因为“穿越”一词而却步了。虽说很多穿越小说都写主人翁最后是留在那个时空,但也有穿越小说写主人翁是完成使命后离开的。忆君,她赌不起。这段感情有太多的未知,倘若没有非常强的渴望,忆君不会轻易就把感情托付出去。对于不可能的事情,她并不愿意去想,想太多的结局,往往是徒劳无功,甚至让自己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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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还有他那天嘴里念着的灵歌。不是第一次听到他提这个名字。那应该,是他深爱的女人吧。季燕然虽然不说,但她看得出来,大半年过去了,他并没有就此对过往放下,还是很想回到他原本属于的时空。若真去争取,这是一场扑朔迷离的战役,她不知要和怎样的女子去对擂,更不知道,朝夕相伴所带来的胜率到底有几分。而这段爱情,究竟能走多远?说不定什么时候,季燕然就生生被老天爷召唤回去。忆君没有勇气去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相较而言,她更希望是细水长流,长相厮守。或许会磕磕绊绊,吵吵闹闹,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一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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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生活上是率性的,不愿意继续寄人篱下就毅然决然地投入自己并不了解的社会,自己租房,自己照顾自己。但感情上,却一直是谨小慎微的。生性凉薄,没有那么多的感情可以拿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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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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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让季燕然,成为生命中无可取代的特殊就好。不谈情,便不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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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她想起了魅妖,这个才认识几天的女子。她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瘦瘦的,小小的,长长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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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想到谁就出现谁,这应该是幻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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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闭上眼睛,落下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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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父母离异的时候,忆君都没有哭。忆君还以为,自己早已忘了怎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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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还是会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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