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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电梯里捡到帅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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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下了课,我骑着我的电驴子(电动自行车)飞一般奔向什刹海,我跟这的酒吧打工已经有四年的历史了,刚开业的老板都要找我打听事。我打工的酒吧是个GAY吧,现在搞gay的都是帅哥啊,既赚钱又养眼又安全,堪称我众多工作中最称心如意的一份。
灯光照旧昏暗,嘈杂的声响,一对对暧昧的身影,我专心致志地调弄着手里的鸡尾酒。突然,我愣住了,一个优雅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黑西装,冷峻的轮廓,黑发,深蓝眼,对,就是这双深蓝眼。我盯着他,眼前似有一幅幅画面闪过,就是这副面孔,我绝对在哪里见过。我还想过蓝眼配金发,他为什么是黑发。就是他!
一股淡淡的血腥散进空气中,我全身的毛孔忽地一凛,双目圆睁,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渐渐向我露出微笑。我越来越僵硬,呼吸越来急促。
“小姐,给我一杯马提尼。”
他的面孔在我面前定格住,我一下子忘了害怕,好美的一张脸啊,细长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嘴角边若有若无的笑,带着暖暖的酒香向我袭来。我就在这样复杂的心情下调了杯乱七八糟的马提尼给他。
他轻轻地抿了一口,玩味地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黑色的背影马上融在幽暗的背景中。我迷迷糊糊地望着,这时,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侵袭了我的全身,发根处的冷汗一滴一滴流进脖子,一股诡异的气息在我胸口处涌了出来,马上蔓延到四肢百骸。并不是我庸人自扰,我有种别人没有的能力,像小兽一样敏锐的直觉。趋利避害是人和动物都有的本能,但我的本能来得更强烈罢了。小时候有一天我看到邻居的阿土伯进山伐木就嚎啕大哭,结果阿土伯再也没有回来,他被一棵横砸下来的大树永远留在了森林里。我这种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逐渐减退,但是此时,我仍然能察觉出明确的危险。
这是多久没有过的事了?我的生活一向都很平静,我喜欢这种平静。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知道得多,知道得越多,生活就越发艰苦,尤其是像我这样只能察觉出危险却有不能明确地得知,不能想办法避免,在惶恐中度日,还不如一无所知,直到危机扑天盖地砸下来的那一刻。方正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心事重重地下班时已经是满天星斗了,回家。
这是我和姥姥姥爷共同居住的家,不过他们现在去北戴河疗养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我一般是家里宿舍两头跑,爱住哪住哪,反正我家里学校也不远。
困顿的身体,千头万绪的心情,我只想一头栽倒在床上睡到天亮。按开电梯门,我的老天爷啊,我的心底发出一声惨叫,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我虚脱无力,依住电梯门才勉强让自己不要摔倒。
血,到处都是血,血中间横躺着具尸体,触目的红,刺鼻的腥,甚至还能感觉到淡淡的暖,仿佛刚从人身体中流出来还冒着热气,甚至幻听出了血流出的声音,汩汩作响,把我的裤腿都打湿。
我低头一看,哦,抱歉,是我震惊之下把水杯给打破了。
我慢慢冷静下来,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还没死。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伸手试了试他的鼻息,果然还有进出的气。再一看,这人是从《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片场跑出来的吗?一身全套的重金属铠甲,粘稠的血水染透了战袍,浸蚀着铠甲,再仔细看了看头盔下面的脸,虽然面色苍白如纸,从五官上仍能辨别出是个超级帅哥。我忽然想一句歌词“血染的风采”,如果这一幕出现在电影上,我会为帅哥流血中的性感大为兴奋。但这一幕出现在我眼前,我就算神经在怎么大条也吓得半死,赶紧在包包里掏啊掏,手机呢?急救电话多少来着,120还是129?脑袋似一团浆糊,什么也想不起来。
“喂”一声细微暗沉的低音打断了我的慌乱。
我再一看,帅哥已经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我。
我大喜,“你还没死啊。”这叫什么话,其实我早知道他没死。
他看着我,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你,给我包扎。”
我连忙摆手,“这我哪会啊,我不是医生也不是大夫。你别担心,我马上把你送医院去。对了你带医疗卡了吗?是公费医疗不是?你公费医疗指定的是哪家医院?”
他的头向左右摇动一厘米,更为艰难但是急促地说,“不要把我交给别人,你,给我包扎。”
我很为难,但帅哥的要求是很难拒绝的,哪怕是身负重伤濒死的帅哥。
我架着帅哥回了家,费了箩大的力气才卸掉他身上的盔甲,还是科技进步好啊,你说谁谁谁发明的拉链那叫一个方便,一拉就得。怕把别的地方弄上血,我就把他泡进我家浴缸里,剪开他贴身穿的衣服,用清水把伤口洗净,涂上医用碘酒,用绷带包扎起来。好在这种家用救急药我家有的是,我姥姥用不了的医疗费全买这些东西了。很快,一个金甲帅哥被我裹成埃及木乃伊,他身上的伤真不少,大伤有五六处,小伤就数不清了。我用超声波查了一下,还好,都是皮肉伤,脏器都没事。
我所拥有的主要超能力就是能运用超声波,来自于父亲的遗传。听灵异事务研究院的顾院长说,很多动物都用发送和接收超声波的能力,比如蝙蝠和海豚,普通人类却没有。我父亲可能是经过某种基因突变,获取了这种能力,经过遗传,在我身上表现得更强,我不但能发出接收超声波,还能利用超声波做很多事情,基本达到了超声波雷达,超声波洗碗机,超声波治疗仪的综合功能,经过顾院长的特殊训练,我还会发射超声波弹,不过只能在瞬间让对方有皮肤灼痛的感觉,没有什么杀伤力。就是我今天早上拿来弹薇莲的那个。我自觉得这超能力一点实际用途都没有,像薇莲这样的修真者,至少有凌空(让身体短时期悬于空中),疾行(上限是七十迈),灵犀(与其它修真者心灵感应),养生(有强身健体,延缓衰老,永葆青春之功效)这四种超能力,像明媚,能控制光,除了吸血鬼猎人这一有前途的行业之外,至少人家省了灯泡钱和电费吧。而我呢,除了晚上出去探探路,在家用超声波刷刷碗,打工时用超声波洗洗杯子之外就没什么大用了。我姥姥还成天吆喝,“宝贝,给我超一个,老寒腿又疼了。”
对了,超声波好像有消炎的功效。我忙握起双手,放出适宜的声波,把双手放在帅哥身上游走。
哎呀,不小心碰到重要部位了,我闹了个大红脸,我还是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家呢。这么天雷地火雇男寡女地跟一个大帅哥还在浴室这要多暧昧有多暧昧的环境下,不凑巧的浴室的灯炮坏了我还一直没去换,灯光就那么暧昧不明地闪烁着,一闪一闪,我的心突突直跳。帅哥身上除了被我缠得横七竖八的绷带之外就只有一条古式内裤,他的身材真好,修长结实的双腿,巧克力板似的腹肌,肤色是正宗的太阳棕。不行,不行,我不能想这么邪恶的念头,眼角又一瞥,帅哥已然昏睡过去。我抱不动他,又怕抻着伤口,只好任由他睡在浴缸里了。取出一床被子给他盖上,我左右睡不着,就去把电梯里的血迹打扫干净。别明天一早再把哪位邻居给吓着。吓着倒不要紧,他再给报个警,报警其实也不要紧,就怕大帅哥被我这蒙古大夫的医术给耽误了,又跟浴缸里窝一宿,明天早上没气了,警察不直接把我当杀人犯抓走了,到时候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跳进黄河也只能是畏罪自杀。尤其我一大姑娘,杀一大小伙子,肯定套上什么某女大学生惨遭男友抛弃,不忿之下拿起屠刀怒斩情郎什么的,我还没谈过恋爱呢,可不想耽这虚名。
这一夜的辗转反侧啊,好不容易到天快亮了才眯着了一觉。一睁开眼睛,我就马上跑到浴室去看帅哥,要不说这日子越过越有奔头,自家浴室就藏着个大帅哥,你说今天的太阳光怎么就这么好呢,帅哥也不知道还活着不?
抖抖索索伸手摸了摸他胳膊,还好有体温,试了试鼻息,呼吸平稳,再听了听心跳,跳得嘭嘭的。看来我这蒙古大夫手艺还行啊,早知道有这天赋,当初怎么就没报个北大医学院什么的。
高兴过后,问题来了,我有个好习惯,一早上起来就要上厕所。这可绝对是个好习惯,女孩都知道,清晨空腹排毒最好,又减肥又美容。不少女生为了这个早上起来喝咸盐水,我倒是养成了良好习惯,自动自觉,到时候就西直门到海淀——拉啦(1)。可今天我怎么也不能面对着这个大帅哥坐到马桶上吭哧吭哧啊。而且大可忍,小不可忍,下腹部一阵胀痛。我只好想办法先把他叫醒再说。
挑了块没伤的地方推了推,“喂,醒醒,再不起来上课迟到了噢。”怎么一着急把我们老大叫我的话整出来了。
赶紧改口,“醒醒,醒醒,到站了,到站了。”这话是公交车售票员叫我的。
说实话这么多年尽别人叫我起床了,没想到今天我也摊上这么光荣的任务,可这帅哥干叫也不醒啊。看着他轮廓分明的俊脸,我忍不住一把捏住他高挺的鼻梁,看这鼻子长的,跟汤姆克鲁斯似的,我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最后捏住他鼻头,使劲拧了一把,这可是我姥姥对付我赖床的绝招,果然管用,帅哥长睫毛动了动,眼睛睁开了。
“醒了你。”我给他最阳光最灿烂的一笑。
他看着我点点头,睡了一晚上,脸上多少也有了点血色,比作晚上看着更帅了。
“身上怎么样了,疼不疼?”
他动了动嘴巴,勉强挤出干涸的声音,“还行。”
“渴了吧,等我给你倒水。”我跑到厨房端了杯白开水,又顺便捎带了几片消炎药,递给他。
“这是什么?”他盯着我手上的药,脸色一变。
“药啊,你受这么重的伤不吃消炎药肯定要发炎的。”
他盯着看了半天,好像下多大决心似的,拿起药一口吞下去。
“苦不苦啊您呢?就水咽啊,快喝点水。”这个环丙沙星最苦了,我每次吃完都要赶紧的喝一勺蜂蜜。
他听话地抓起水杯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好了?”我拍拍他的后背,“跟我说说你的情况吧,你这怎么回事啊?拍戏时让人打揍了?”这是哪个导演拍的电影啊,我一直以为电影里打打杀杀就是做个样子,没想到居然还是真打,这是哪部电影,出来了之后肯定去捧个场。
他淡淡地说:“战场,被数倍于己的敌人围攻,一场恶战。”
“感情还不是跟人打架打的,你现在怎么办啊,我送你回家?”
“回不去,我本不是这个世界上的。”
我扑楞一下从浴缸沿上栽了下来,狼狈地摔在地上,双手抱住肩膀,小心翼翼地问,“你你你,你说什么?”
不是这个世界上,那么你就是鬼啦,可鬼怎么也会流血呢。
“我活在几百年前的世界,被人围攻,救援的人打不进来,我方人越来越少,我已身负重伤,国师为了救我,祭出还魂咒,把我转到这个世界上来。”帅哥淡淡地解释。
“哦,原来是穿越时空。”我摸摸怦怦直跳的胸口,还好还好,只要不是鬼我就不怕了。穿越时空虽然看起来诡异,可世上的灵异事件我看多了,我自己就是个超能力者。“你是哪个朝代的?”
“大圭。”
“大龟?”我历史不行,只知道秦汉三国魏晋隋唐宋元明清,不知道有大龟这么个朝代。
“你的身份一定很高吧。”我口水滴滴地指着他卸下的盔甲,好像很贵重的样子,这要是整到潘家园(2)去一定能卖个大价钱吧。
“我是大圭皇帝的四皇子,清河郡王。”帅哥口气依然淡淡的,果然真的贵族都很低调。
“那你叫什么名字?”
“叶琅。”
“野狼?”你们大龟王朝跟动物世界干上了吧。
“叶琅。”帅哥咬字清晰地重复一遍。
“夜郎自大的夜郎还是一夜七次郎的夜郎?”这两个字虽然完全相同,但是含义却全然不同,我当然希望帅哥是后者。(女主不要脸占人家便宜,好孩子不要跟她学噢)
“叶子的叶,琅缳的琅。”
“哦,那我就叫你小狼吧,好不好?我叫超级大美女,你叫我美女就行了。”我充满期待地看着小狼,来叫一个。
小狼动了动嘴唇,“美女”
老天,我爱死你啦,我终于在有生之年听到一个超级大帅哥叫我美女了,幸福死我了,“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I LOVE YOU。”
“爱拉乌有?”
虽然不太标准,也让我乐得嘴丫子都咧到耳朵根了,这可是头一个对我说爱的大帅哥啊。我双眼冒心心的拉着他的手,“我还有个法文名字,叫would you marry me。”
“你的名字怎么一个比一个难叫,我还是叫你美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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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能动不?”我还憋着呢。(憋着还有心思调戏人家帅哥@_@)
“我扶你到床上躺躺。”
小狼的伤恢复得挺快,至少已经不是昨天那副随时都可能死的衰样。
把他折腾出去,我赶紧跑到厕所把门一光,坐到马桶上长长舒了口气,此时此刻,人生最快活的事也莫过于此了。
———————————注释———————————————————————
(1)西直门到海淀——拉啦!
这是旧时北京人力车夫常说的一句谚语。
原来,由西直门到海淀距离不远,而且是从市内去颐和园的必经之路。人们常借用这句歇后语表达儿童排泄粪便而不知预先告诉家长,却以此诙谐之语道出。
(2)潘家园——北京大古董市场
————————————注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