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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李伟乐X颜志云篇—救了一名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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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寸土寸金,地价是内地的好几倍。颜志云查过,以他的能力只能住在香港的贫民窟。香港贫民窟也是有名的,同样诞生于资本市场之下。十几个人住在一套公寓里,空间狭窄,一出门便是望不到天的破旧高楼,为逼仄贫困的人们筑起一道道高墙,只允许低头穿行,不允许享受阳光。
但是,这样的场景没有出现在颜志云的视野内。他们来到的这条街与主干道仅隔一条马路,街上商铺林立,高高的门牌如一面面旗帜,展示着各自的位置,有种民国时上海滩的味道。在其中一座高楼中,两人顺着斑驳的墙壁和略微破碎的瓷砖地板,一路来到3楼,打开门竟是一间单身公寓。
洪霄略带嫌弃地皱起眉头,又不落声色地落下,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这个公寓是他让秘书找的,参照颜志云的标准,找的太好,他这个学弟肯定是不会住的;找的太差,他会觉得不好意思。
环视一周,单身公寓虽小,可五脏俱全,生活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他道:“学弟,你看看这里行不行?听秘书说,周边街坊多是内地过来,平时应该好相处。”
“谢谢学长,这里已经很好了。”颜志云客气道。房间干净整洁,一应俱全,基本可以拎包入住,想必学长的秘书没少花心思。
“嗯,房租是2000港币一月,已经预交了三个月,对你来说,也算是过渡。”
颜志云微微吃惊,学长为他考虑得如此周到。可此刻的他除了一些生活费,实在拿不出6000港币来还给学长。他面露局促,“学长,这些钱我后面慢慢还你。”
“这个不急,现在要紧的是工作,有没有兴趣——”按照洪霄的意思,如果学弟愿意,到他公司里随便干个什么,也是可以的。可话还未出口,便被颜志云拦住了。
“学长,你帮我这么多,工作的事让我自己解决。”颜志云立刻拒绝道。虽然他和学长交情不错,但没有理由让他一再帮助自己。他不是没有工作能力的人,能养活自己的。
洪霄定定地看着颜志云,这些东西对他来讲根本无关紧要。可看着颜志云坚定的神色,他不再说什么,转而嘱咐道:“虽说现在香港的治安好了不少,但还是比不上我们那里,很多乱七八糟的地方不要去。”
在香港,红灯区随处可见,那里是毒品和犯罪滋生的温床,不是他这个略显单纯的小学弟能够涉足的。
颜志云点点头,将这些嘱咐牢牢地刻在心里。
洪霄带着一肚子的不放心离开了。颜志云坐下来,将刚到新地方的不真实感慢慢地消化干净,给父母打电话报了平安。之前,他对父母撒谎说争取到了学院送学生到香港继续深造的名额,他可能要在香港待两年。父母才同意他远赴香港。
放下电话,颜志云先将公寓彻底打扫一遍,再将自己的物品收拾出来。转头一瞧,已经凌晨1点了。于是,他匆匆忙忙地洗了澡,迅速躺在床上,可莫名的兴奋却让他有些睡不着。
迷迷糊糊中,颜志云感到太阳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大脑顿时一惊,他睁开眼睛,8点钟,还好不晚。洗漱过,换身衣服,一身干净清爽的颜志云马不停蹄地投入到找工作中。
刚来香港,人生地不熟,想找一份固定工作是相当困难。历时半个月,颜志云找到两份工作,清晨5点开始为这片街区的住户送牛奶,10点以后到一家餐馆做帮工,直至晚上9点。餐馆管午饭和晚饭,刚好解决了吃饭问题。
打两份工作确实非常忙碌,中间最多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颜志云年轻,体力好,慢慢地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节奏,也没有给他太多时间去想腾远学院的事情。
转眼进入秋天,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南角的香港没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只有在清晨时稍稍能感到一丝凉意。
清晨4点半,颜志云准时睁开双眼,匆忙地用凉水抹了一把脸,顺便给自己提提神,穿上一件短袖T恤。送牛奶是个体力活,稍稍跑两步,便大汗淋漓。出了公寓,凉风袭来,令他更加清醒些。
这片街区有三十几户人家订牛奶,可这里高楼林立,小巷七拐八拐,刚开始送牛奶,找不到住户、迟到是正常现象。半个月后,他才能熟练地穿行于各个巷道中,甚至还能抄几条近路。到现在,他可以非常自信地说,这片的街坊邻居中能比他更熟悉路线的没有几个人。
颜志云打算走以往找到的一条近路。穿过这条近路,上一座天桥,十分钟便可走到领取牛奶的地方。不到5点钟,太阳还在地平线以下挣扎。颜志云尽量减轻脚步声,以免吵醒睡在这里的流浪汉。
这里的情况确实印证了学长的嘱咐,天桥桥洞下经常碰到流浪汉、醉鬼,甚至还能看到散落一地的血迹、刀具等。这是在内地城市基本看不到的。每次颜志云都会小心翼翼地避过,生怕惹祸上身。
今天,似乎有些不同。红砖路上如泼墨般的暗红色大片大片凝固起来,与尘土融为一体,血迹一路淋漓至不远处的草丛里。颜志云心脏猛地抽动几下,不安和紧张渐渐涌上心口。他咬了咬嘴唇,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赶快避开,那处草丛里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如此大量的鲜血绝非一只小猫小狗能有的。
太阳冒出了头,却无端给颜志云添了一阵冷意。他环顾四周,无一人经过,往常的流浪汉也不见了。他抿抿嘴唇,手微微虚握,大脑开始挣扎起来。如果是一名普通人,他能救人一命。如果是一名歹人,他会不会是多管闲事了?
经过半分钟的挣扎,救人的意志站了上风。他掏出手机,作出防御的姿势向草丛靠近,一旦发现异常,他便立刻报警,别的不行,运动神经还是比较发达的。
悄无声息地拨开草丛,一名血人立时呈现在颜志云面前,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身体仿佛已经冷透。双眼瞪得浑圆,透着明显的不甘心,面部容貌有些扭曲,但仍能看出是一张年轻人的脸,头发上沾满了血迹,衣服也在鲜血的浸泡下呈现黑红色。最骇人的是喉咙的伤口,巨大的划痕露出依稀可见的喉骨,还咕嘟咕嘟地往外冒血。
颜志云差点跌坐在地,他从未见过伤重至此的人。胃部涌起一股股想呕吐的冲动,他闭了闭眼,可依旧无法排解血人带来的冲击和害怕。又过了一分钟,他才敢伸出右手,颤巍巍地去试探血人的呼吸和心跳。呼吸几乎没有,只能感受到微弱的心跳,也许是凭着一股强烈的求生意志才没有停止。
颜志云慌乱不已,不知该如何处理,做人工呼吸还是心肺复苏?还是拨打120?最终,他摁下了洪霄的电话号码。
睡梦中的洪霄被电话铃声震醒了。昨晚12点才能够睡下,这才过了5个小时,就被惊醒了。待他看清楚电话,这股起床气也被压下来。这是两个月以来颜志云给他打的第一个电话,他这个学弟性格温和,其实也是相当倔强,无特殊情况,不会联系他。看来今天便是特殊情况了。
接通电话,颜志云害怕、颤抖的声音传过来,“学长,香港的急救电话是多少?”
洪霄心头一紧,学弟是不是碰到事情了?声音低了几分,“怎么回事?”
半个小时后,血人和颜志云被送到了洪霄的私人医生诊所里。香港的医疗还延续着英国的医疗模式,普通公立医院慢而无效,只有在私人诊所才能享受到好的医疗服务。
颜志云和血人刚被接走不久,几名警察便出现在桥洞下面。他们遍寻一番,除了大滩大滩的血迹,什么也找不到。无奈之下,其中一人拨通了忠Sir的电话。“忠Sir,没有找到阿乐的尸体。”
忠Sir恶狠狠地摔了电话。阿杰真是心狠手辣,杀了自己的部下,还要让他死不见尸!这笔账他一定要从王宝那里讨回来!
经过两个小时的手术,血人终于救过来了。17处刀伤缝了上百针,输了10000毫升血,等推出手术室时,血人变成了一具木乃伊,随即被推进重症监护室。
监护室外,主治医生紧皱着眉头,曲着一根食指,轻击着病历本。从业十几年,他就没见过被捅17刀还能活下来的家伙。医生从病历本的夹子上解下一本被血污染的黑色证件。证件的正面被染得一塌糊涂,完全分辨不出这人姓甚名谁。从外观来看,医生只能判断出这是警察的证件。
“人救活了,可什么时候能从重症监护室出来,我不知道,还要看病人。”医生客观地说道。
医生瞄一眼坐在一旁的年轻小伙子,用眼神示意洪霄往边上靠一靠。两人与颜志云拉开些距离,医生才大胆地将黑色证件拍到洪霄胸前,他与洪霄相识几年,私底下的交情算过得去。他抬起不太放心的眉毛,歪头指了指颜志云,“你这个学弟和这个警察认识?”
洪霄接过证件,翻来覆去瞧了几遍,也没认出证件上的半个字。“应该不认识,他才来香港两个月。”
“那你得嘱咐他小心些。这警察明显是被□□报复,说不定后面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医生嘱咐道。香港治安不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哪个警察没有被□□威胁过,因此久而久之,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平的警察也沾染上不少江湖匪气。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洪霄点点头,顺手将证件放到口袋里,有必要查一查警察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