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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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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这条街的对面就是她常去的那家咖啡馆,我也常去,为的偶遇。
说实话,当我在书中一抬头就看到她时,我的内心是极其喜悦的。哪管我们之间,缘分太浅,距离太远。
过去的事情,我并不想提。此事无关年少时的暧昧情愫,只是在已觉察之时,才发现晚了些。
我总是极其刻意的站在她的身后两步远。她头上扎的马尾,我已经看了好多年。
我有时候总恨自己不善表达,想着若是唐突了,把她吓到了,我担不起,所以,很对不起自己,真的。
可有的时候,又觉得庆幸不已。像她这般美好的存在,我这样的人,终是不配的。
再往前走几步吧,是一家酒吧。里面嘈杂的环境与你手中的白水并不相配。我那天晚上,突然想向她求婚。我想我怕是疯了。
灯下的美人格外的美丽,又或许是因为那晚的酒灼了喉,她给我递过来的酒。
又过了几天后,她出发了。开始了每年都要进行的旅行。或许这不是旅行,是漫步。
她的头发变短了,笑容变多了。从连云港到敦煌再到西藏,每一张照片中的她,都那么令人向往。
后来,我到了她楼下,说实话,我承认我是个跟踪狂。
不过我想,我死也不敢承认的大概就是,我的爱意。
今晚趁着醉意,寥寥草草写了封情书给她:
有时候,总觉得习惯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习惯性的在那个时候想起你,
习惯性地回过头来找你,
习惯性地去做很多关于你的事情,
习惯性的,在不该回头的时候回头看你,
可我们的距离,只差半米。
你总是走得很快,
在我想再看你一眼的时候,就没了踪影。
你总是习惯一个人,
但总好过两个人。
你的伞很旧,你的鞋不脏,
你好像每天都是一个样子,
我好像从前见过你的样子。
我把你认错过,
也因为身边的男生而失落过。
我每天早上总在刻意的掐着表离开,
很幸运的是,
我一回头,你就在。
或许有些话只能给自己说,
将所有的爱已明目张胆过后就只剩下了听说。
所以,今夜无风无雨,
等我,去找你。
仅仅以本书里的你我,来诉说我年少时的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