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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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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美人鱼体内有鱼珠一样,我们僵尸也有一颗尸珠,尸珠离体3天,僵尸就彻底死翘翘了。
当然,僵尸本来就是死人变的,再死也死不到哪里去,顶多就是灰飞烟灭。我不怕死,可我必须要知道我生前是怎么被人害死的。
害,记忆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我不记得我是谁、又是怎么死的,但我却记得自己是被谋杀的。
虽然我背负着血海深仇,当然也不排除可能我生前是个惹事好斗的人,主动去挑衅别人结果被反杀了。但死了一了百了也就罢了,可机缘巧合我成了僵尸,有了再活一次的机会,我就一定要揪出害我的人。
正如我偶像张国荣歌里唱的,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于是在我修成僵尸的第一天,我没去找我的仇人,而是想去见见世面,结果遇上了劫匪。
当蒙面的劫匪直直拿刀捅向我时,我兴奋异常,因为我想知道僵尸是不是真的刀枪不入。
结果我旁边的一个人类冲过来替我挡了刀,看她奄奄一息,我于心不忍就用尸珠救活了她。
就这样,她霸占了我像命一样重要的尸珠。
而这个霸占我尸珠的泼皮无赖,就是人类。
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天根本不是想替我挡刀,而是站在我旁边怕被误伤,想要跑远点结果动作太大崴了脚,才阴差阳错的倒在我面前,然后中了刀。
看着因为吞了我尸珠而面色红润甚至微微发福的人类,我停下榨番茄汁的手,我心中燃起一个邪恶的念头:我决定去咬她一口。
但我靠近她的一瞬间,我被无情的反弹到墙上,我从墙上掉落的时候,甚至刮下一大片墙皮。
哦,我忘记说了,僵尸永远不能伤害持有自己尸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