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林成和方青云的故事在经过作者停更又复更以后终于走向了完结!这个故事从最初的雏形到大纲再到最后成文,经历了的时间还要更长。可以说我从第一部开始下笔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要为他们两个人写一本前传,去讲述下让林成念念不忘、死了也要活过来找寻千年的人是什么样的,他又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千年后的模样。
而我作为作者,也从上帝视角经历了他们两个人短暂的一生。
我承认,在写完最后一章的时候再往前重温,能够很明显地感觉到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对于行文视角的把握不是特别清晰也让我这篇文章的视角从最开始的主攻变成了不明。我的剧情和节奏仍然有需要进步的地方,前三章持续性蒙圈,有大纲但还是会写飞再拽回来,人设立得也不太稳。
问题真的有很多,希望下一部的时候自己能够再进步一点。
谈不上这些问题一下子就被解决,因为作者,毕竟是在一部部的作品中逐渐成长来的。
故事结束了,我再写be结局的时候总会边写边哭。这部也没例外。方青云一辈子的孤单困苦,人生末了,有人给了他一个家。
可天就偏不让他活。
我写到最触动的地方,就是方青云在生命的最后,还是要心心念念地和林成回家。
是啊,他这一生,有林成在的地方才是家。
方青云亡于战场是他的选择,北楚积重难返,国不国矣,早就无力支撑下去。他想临死前阻挠这场战争,一是为了中原在共敌大秦之前不要內耗,二是想尽可能地减少战争。
他用性命送给林成的,是一份来自
天下的答卷,他想要河山安好,百姓们不要因战争流离失所。
林成也确实这么做了。
这次他用了自己的性命,将大秦的粮草和武器烧了个干净,又避免了一次战争。自此往后的二十几年,天下都能够暂且平定了。他们的夙愿算是实现了。(在番外)
故事中我偏爱家国大义,少年为国为民,骨埋黄沙,可我写着写着,脑海中却想到:
做个俗人又何妨呢?
倘若他们从生来身份就不曾对立,是否也会和天下的寻常有情人一样,共守一生?
幸好我不算是个心狠的人,在千年以后给了他们完美的结局。
我常以为荡气回肠的爱情要万万年的相守,这辈子不行,还要下辈子,所以才有了《太子,你的白切黑马甲还没穿呢!》和《百亿巨佬总想扣我工资》。
俗人,做个俗人也罢。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趁现在。趁还在。
那就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