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西班牙军队攻陷格拉纳达,格拉纳达王国末代君主穆罕默德十二世向天主教双王(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和阿拉贡的费尔南多二世)投降。这为长达7个世纪的收复失地运动画上了句号。虽然伊比利亚半岛所有的土地重回天主教徒怀抱,但是这片土地上依然生活着大量信仰新月教的摩尔人和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在占领格拉纳达仅仅三个月后,天主教双王颁布了阿尔罕布拉法令(El Decreto de la Alhambra),驱逐犹太人。该法令给犹太人提供了两个选项,限期离境(四个月内),或者皈依天主教。
“然而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1504年新月教颁发的奥兰教令(La Fetua de Orán)放宽了教法的规定。允许生活在基督教王国的教徒们进行一些新月教教规通常禁止的行为,表面上信仰天主教以维持生存。比如可以不严格遵守新月教的祈祷仪式,亵渎神灵,吃猪肉,喝葡萄酒,男星月教徒可以娶女基督徒,但是女新月教徒不能嫁给男基督徒(这点必须坚持)。这为被强迫皈依天主教的摩尔人在宗教裁判所的打击下秘密保持新月教信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犹太教同样有类似的规定,新皈依的前犹太人有不少人暗中保持着自己原来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