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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七章 ...
风易回来时后面跟着一个护士,小护士看样子应该没认出带着口罩的风易,看风易的眼神,带着浓浓的好奇。
出于职业素养,她也没表现得太明显,给简遥扎血管时很从容,走出病房时的脚步略显轻快,应该是受不了这个房间里蒙着面的人。
简遥没来由的有些恼怒,碍于风易,也没表现得太明显,只是转身背对着风易,心里默默诅咒着。
“我都习惯了,你生什么气?”风易坐在病床边,好笑的把背对着的人扳回来。
习惯?习惯没有隐私?没有自由?还是习惯外出时为了躲避不必要的麻烦,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被不知道的人当做怪物?
“是不是一辈子都会这样?”
大火的明星,如同天上耀眼的星星,埋没了便不会被人记起,只得一辈子保持发光度,代价就是被当做动物园里被人观赏的熊猫。
生来骄傲的人,不该如此,她不愿意风易变成那一步。
风易似乎不计较这些,捧着简遥的手,云淡风轻的说:“哪天你又不小心把我丢了,万千粉丝中还有一个你,我就心满意足了。”
“应该是你不要我了才对。”
“你这么笨,我不要你谁要?”
近距离的审视他的皮肤,比初中时光滑太多,还能反光,简遥不禁想起一个新闻报道曾经说过,只要是明星,都用过化学物品。
“风风,你是不是打玻尿酸了?”简遥牛头不对马嘴的开始好奇这件事,小手在他脸上摸来摸去。
风易点头,摸着简遥的脑袋说:“这个脑袋应该整过,只是整得更笨了一点。”
“好吧,我不该怀疑你,什么时候能出院?”不知道为什么,简遥从小就对医院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若非不得已,绝对不会在医院过夜。
“睡吧,醒来就可以出院了。”他顺了顺简遥有些乱的头发。
如同等待迎风而笑的三月草,等了好久的风,终于还是来了,躺在床上,可以看见风易正在细心的整理被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漏洞。简遥满足的笑了笑。
“风风,这样会热。”
风易对着简遥微微皱眉:“那也不能感冒。”
无语的瞪着他的眉眼看了很久,迷迷糊糊闭上了眼,之后发生了什么全然不再知道,只隐隐记得风易坐在床边打了一个好长好长的电话。
出院的时间,是晚上,北京的天空被浓浓的雾遮了和完全,不见月亮,不见星星。
我拉着风易的手没来由的开始发抖,还好他的手有足够的温度,才阻止了一场久久不能停歇的颤抖。
从醒来后,风易就一直紧闭双唇,不曾说话,和从前遇到那道连老师都解不开的方程式时的表情一样,浓浓的剑眉。写满了严肃。
我一直是一个数学白痴,那时候看见他不吃饭整天对着那道方程式算了又算时,不知道该怎么帮他。为了骗他吃饭。费尽了心思,他也没上当。
那段时间,他气得我差点吐血,整天病怏怏的跟在他后面,他哪里没在乎,只当那道方程题是他的最爱。
那天中午,我再次劝说他去食堂吃饭,他疯了一样的在算题,连抬眼皮的动作也没有,淡淡留了一个字:嘘。
我一气之下,连理智都没有了,上去抢来那个草稿本,几下就把本子撕成碎片,虽然放了学还是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但当时我还是委委屈屈的丢下一句:“我…我再也不理你了。”
为了这件事,风易生了我一个星期的气,不管是中午补习还是下午放学回家,他都不愿意和我说话。
后来,我变得郁闷了,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有一天凌晨六点背着书包出了家门就抬着熊猫眼在他家小区门口蹲了一早上。
他走过来时还有些别扭,光顾看着我,也不说话。
脸皮薄的我,星星眼立现,含着眼泪说:“解不开的就不准解,你…不能生我气。”
他当时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好久,也不知怎么的,就原谅了我。
过了那么久,当初在我身体里流淌过叫任性的血液,早就没有了,遇到和解不开题的风易或许还能耍脾气,遇到沉默的风易,只能一起沉默。
牵手走进小区,风易握住我的手突然力度变重,幽幽开口:“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真的?”心跳突然加速,我差点想跳起来。又觉得这样自己很不矜持,说了一句最傻的话,想掩饰内心的欣喜。
下一秒他就把我攥在怀里,心脏受过伤的我,差点不能呼吸,我想让他轻一点。
“所有高兴都存到结婚那天再取出来。好不好?”他捧着我的脸认真的说。
话到脖子眼的话,被我完整的吞回肚子,冒着晕倒的危险,尽管没有看见月亮,我在他怀里还是笑得很开心,由衷的相信,我和他一定还有好多的以后。
说是搬家,都是对门互串阳台的那种邻居,我又哪里会吃饱了没事做,把自己的东西都搬过来?拿了一箱子的换洗衣服和几套睡衣就了了事。
风易在洗澡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可能是看得不认真的缘故,我在电视机里看到了被反射进去的爱哭,和它脖子上那条闪亮的项链。
爱哭是纯种的拉布拉多犬,对风易向来忠诚,可是对我,从一开始就有一种深深的排斥。
这时,我转头看了看它,坐在小窝里的它一改在风易面前温顺的样子,恶狠狠的开始冲我叫唤。
“爱哭,不管怎样,风风愿意要我就够了。”我愣愣和对呲牙咧嘴的爱哭抗争,似乎能和它对话。
风易不知何时穿着睡衣走到了它旁边,温柔的摸它脑袋抚慰:“爱哭乖,不要胡闹。”
我心中突然泛起一阵心酸,背过身抓起平时最不喜欢吃的苹果,一边酸溜溜的啃食,一边看着电视机里懒羊羊头顶的造型。
身后爱哭早就温顺的开始嘤嘤嘤的撒娇,尽管我看不到,也能感觉到风易对它的爱惜,那是另外一种我不懂的感情。
从前林贺业也养过一只藏獒叫黑老大,外表巨大身体强健,那时候我还在菜市场边的小屋子蜗居,林贺业经常拉着它过来遛弯。
狗天生就这样,喜欢对不熟悉的人龇牙咧嘴叫唤,黑老大每次过来都有一种自带的王者气势,吓得周边的小土狗闻风丧胆。
那时候我家周边还有很多抱团的流氓地痞,有一次林贺业没拉住,黑老大活生生咬死了其中一个青年人。
那些人多半是义气用事的人,看不惯黑老大和林贺业这么猖狂,招呼了二十多个拿着棍子的兄弟,堵在我家楼下。
本来就是闹市,打架的声音我早就习惯了,那天下午我正睡得香甜,完全没有兴趣开窗往下看。
等我提着垃圾下楼时,那些人都已经散去。唯独剩黑老大和林贺业,黑老大全身是血倒在地下,全身淤青的林贺业正伏在它旁边哭得不成样。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得这么伤心,走过去想安慰他,不知怎的,那时我却没心没肺的胡乱说:“不就是一只狗吗?难过什么?”
当时林贺业没想到一向乖张的我会说出这种话,不可置信的盯着我,想从我的眼里找到难过的情绪,
找了很久也没找到,他颓然的抱着爱哭回车上,痛心的留下一句话:“原来在你眼里黑老大只是一只狗。”
后来林贺业一个月没来看过我。有一种要和我老死不相往来的决绝,尽管后来我们又莫名其妙和好了。我也从来没忘记黑老大死时林贺业眼里的泪水和难过。
我习惯把各种各样的宠物归类成同一物种的动物。也喜欢把这种对于宠物的感情,叫做另一种我不懂的感情,因为。我是真的不懂。
认识爱哭以后,我也没改变这样的习惯。
“你和爱哭斗什么气?”在我如此这般深思的时候,风易适时的坐在身旁,摸着我脑袋的手,打断了我的思路。
我放下苹果扭头说:“苹果太酸,敏感到牙齿了。”
“那我来试试。”话音刚落,我便被风易拉入怀中。嘴唇被另外一股温热贴上,牙齿很快被撬开,胡乱绞一番,他便离开。
在他怀里,我不知如何面对突如其来的亲密,脸上迅速被炽热占领,不想让他看见,于是往他怀里钻得更紧。
头顶上很快砸来几个字:“很甜的苹果。”
红苹果哪里会有酸的,没想到他连这都信,我差点要伸手捂嘴笑,到底还是忍住了。
“爱哭是我在维也纳……”风易缓缓而来的开始诉说爱哭的来历。我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扯着微笑开口:“风风,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告诉我好了。”
初中的时候,在李爷爷书摊上看过一本书,故事的主人公,和大部分的女生一样,好奇心爆棚,对任何的事都要深究到底,接近真相时,却畏缩得不敢向前再踏一步。
当时,我一度埋怨她的懦弱,明明费了那么多心思,想要的答案就在眼前,为什么又停止深究。
李爷爷知道了我的困惑,当时笑着说:“真相是残忍的,想到知道真相,付出的代价会比真相本身很大,大概她是在害怕失去。”
因为阅历的原因,呆呆的我当时一点都不明白,她害怕失去的,到底是什么,一直到现在,才明白。
爱哭是一只有灵性的拉布拉多,我一直都知道,也正是这样,到底是怕了,才会连听的勇气都没有。
在这里换了一个人称,彻底以简遥的角度在写了,你们习惯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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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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